第383章 番外――皇太子的婚事4
金灏轩是被一阵凄厉的哭声吵醒,心里还在咕嘀:这是死了谁了?哭成这样?居然敢吵到他堂堂储君大人睡觉,真是太太太放肆了……
他记得他太祖母故的时候,宫里都没这么哭的呢!因为父亲和母亲说了太祖母是寿终正寝,不必太过忧伤,哭的太凶反显得做作,平静的送行就行。是的,太祖母是睡着睡着就与世长辞的,既没痛苦,也没疾病,走的时候,唇边还带着微笑,一脸的和蔼可亲,没半分死气沉沉,屋子里还散着淡淡的属于太祖母独有的幽香。
他想着,忍耐着耳朵里那尖锐的哭叫声,皱着眉头想撑开眼。
奇怪,眼皮怎么这么重?视线怎么这么模糊?
他抖动了好一会儿,朦朦胧胧的视线里终于出现了一张冷漠的、平淡无奇的小女孩脸孔,看上去最多就十一二岁的光景,按理说,这种年纪,应该最最天真烂漫的,可是她不太一样,一双冰冷的似看透人世沧桑的眼瞳,深不见底,是她给他的第一个印象。
还有,有水滴自她额头上滴落,吧吧嗒落在他脸孔上――看上去有点狼狈。
“行了,夫人,您别哭,十七公子把积水吐出来了,瞧,都已醒了……”
这小丫头片子转过头,对身边正哭的唏哩哗啦的女人说了一句,发梢甩动,扬起一层水晶。当头的太阳从树荫间照下来,撒在她那湿湿漉漉的脸孔上,肌肤显得特别的晶莹剔透,给她平添了几分柔美――其实,再怎么柔美都没用,以他大越太子看尽天下美人的眼光来看,这种姿色,最多只能算是中等。给这个评价,那还是得看他心情好不好了。
“真的吗?真的吗?”
下一刻,一个打扮极为素净的女子一边抹泪一边扑了过来,看到他在眨巴眨巴转眼珠子,顿时破泣而笑,激动的一把将他抱住:
“太好了太好了。十七,谢天谢地。你没事。”
“……”
金灏轩被她抱的差点喘不过气来。
这人是谁呀,敢这么放肆的抱他?
还叫他十七?
认错人了吧!
他想推开她,动了动手,发现浑身居然使不出半分力气。
发生什么事了?
他被暗算了吗?
头脑,有一些发懵,等看清举起来的那只瘦瘦的手掌时,他越发瞪直眼:
咦,这这这是谁的手?
他本能的动了一下,那瘦巴巴的小手,也摆了摆……
天呐,太不可思议了,这居然是他的手?
一个时辰以后,当他看清镜子里自己那模样时,素来淡定的皇太子差点晕过去:他的身体不仅缩水了,而且连容貌都变了,见鬼的,镜子里这又瘦若柴骨的人,到底是哪位亲?
对于金灏轩而言,醒来之后,他曾经熟悉到骨子里的环境,发生了翻天复地的变化。
他不再是大越金氏太子爷,换了个子,改了容貌,摇身一变,俨然成了邰家排行十七的公子,名邰彦,年仅十岁。这里也不再是由父亲母亲统治的大越国,而成为了一个不知名的国家:北周国。他是北周第一大族邰族邰国公的么子遗孤。
醒来时候,抱着他哭的人,是他母亲的妹妹。这一天是特意来看他的。
至于他母亲是个千金大小姐,嫁给他父亲以后,第一年怀上孩子;第二年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取名为彦,意思是希望他能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俊杰之才;第三年,他父亲奉命出征清剿反贼,战死沙场,后被北周帝追封为:第一勇士,长宁侯。这爵位是可以世袭的。作为长宁侯膝下唯一血脉的邰彦,很小就继承了那样一个爵位;第四年,母亲病死,他成了一个没爹没娘的孤儿;第五年,他从高楼台阶上滚落,救醒之后,变成了一个白痴。
哈,对,这是最最关键的所在,原本聪明活泼的邰彦,在族人们一次又一次的陷害当中,成功的挤身成为了锡京第一傻侯。
按理说,金灏轩根本不知道这样一个国家的存在,原则上来讲,他是肯定听不懂他们讲的话的,也不可能了解这里的一切,但,当他苏醒之后,属于邰彦的记忆,极为古怪的全部灌输进了他的记忆库,曾经邰彦所经历过的所有种种事件,在他睡觉的时候,从头到尾的在他大脑里过了一遍,从而令他清楚的认清了现在他所处的环境,以及所要面对的那些人,哪些是真正关心他的,哪些又是想害死他――根据北周国的国法,一个家族,世袭的爵位一旦空出来,可以由家族当家人另选合适之人替之。
也就是说,邰彦要是死了,就会得益了别的堂兄堂弟。所以,总有那么一些人想除掉他这个傻不拉叽的蠢蛋,让出那一张人人皆在垂涎的侯位。
当然,这什么见鬼的侯位,与金灏轩来说,根本就不值一顾,他可是堂堂大越国的太子爷啊,整个天下都被捧到了他面前,还会在乎这小小的、见鬼的小位子。可问题,他怎么就成为了这该死的、见鬼的邰彦的呢?
他记得清楚啊:他在大越东海岸一座名为浦城的小城里,正和阿顺在一座名叫法门寺的破寺内研究那盘看上去极为古怪的珍珑局。那棋局是几百年前流传下来的。他拆了珍珑局,摆出了一个古怪的阵法,开启了阵眼,然后,他就灵魂离体,像当初他娘亲那样,嗖的一下从一个地方,来到了另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可他娘亲是被人送到九洲来的,可他呢?
他怎么莫名其妙就来了这里?
原因何在?
还有,作为金灏轩的肉身,现在是死了还是活着?
这些,他都不得而知,唯一清楚的就是:老天爷在玩他――他只是想告别双亲出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理理头绪,长长见识,开开眼界,结果,一不小心,跑这么远――远到他根本就不知道要怎么样做才能回去,真是活见鬼的。
金灏轩拧着一双眉,瞪着湖面上自己那瘦的像竹杆似的发育极度不良的身子,以及那面黄肌瘦的脸孔,黑着脸,有些郁卒的坐在河梯上,想着自己现在这混乱的人生,也不知东越国那边现在会是怎么一个场面……
回去是必须的,但是,应该怎么回去呢?
对于这事,他现在是一筹莫展。
此刻,他张望着这个春光明媚的世界,一时还真弄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力量在牵引他,将他卷到了这个又瘦又丑的身体里。
瞧瞧啊,现在的他,哪有以前那般玉树临风,光彩照人,丑也就罢了,还处处受人排挤,若不是府中还有一个老太爷知道护着他,这些年,他早就死了十七八回了。
可惜邰彦是个白痴,老太爷膝下孙女孙儿又多,再如何护,这个孙子总归不是他最最喜欢和欣赏的那个。
老太爷最最喜欢的那位,是长房所出的二公子,名叫邰驰,人称北周第一世子,长的俊若仙谪,且文武双全。
见过这二公子的人都会这么赞:若云端高阳,惹人瞻仰;若池中清莲,令人敬仰……
总之,人家就是一个威名赫赫的奇公子。而他只是一个大白痴。
“十七弟,身子才好,怎么又跑这里来呆坐?要是再掉进水里,可没有人能救得了你了……”
正想着那高阳呢,那高阳就出现了。
现下里,他犹在考虑一件事:接下去这段日子,在找回回家之道之前,他要不要继续装白痴?
在这样一个环境里,在他没有半点倚仗的情况下,要么就是干脆白痴到底,要么就是一鸣惊人,把所有人全部震慑住……想他乃是堂堂东越太子爷,什么样的世面没见识过,怎么可以屈身于人下――
可偏偏呢,他低头瞅了瞅自己那瘦小的身体,又没武功,又没人马,他拿什么去震慑?
这世道,就得用实力说话,在没有实话的基础上,空口说大话,只会被人笑话。
再说了,一个家族,一个身体健康的公子爷,通常时候,都会被早早的拿来进行政治联姻,用以巩固家族地位,而他并不知道自己需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找回回家的路。若从长远着想,做一个白痴,比较不容易被人惦记。
他考虑再三,决定暂时当白痴。
金灏轩转过头,看到锦衣玉服的二堂哥,冲他走了过来,这人,年约十三四岁,生的倒真的是唇红齿白,英俊不凡;另外,他身后还跟着一个黑袍少年,是邰家的四公子,名邰宏,看到他就时挂起了一脸的不甘。
一道精光在眼底一闪而过,金灏轩突然站起来,傻笑着冲邰宏跌跌撞撞的跑了过去:
“四哥,四哥,你的哨子不管用,它们一点也不听话,四哥,你吹一吹,我想吃鱼……你把他们集合起来,我下去再抓……”
邰宏脸色一变,拂袖而避,叫道:“白痴就是白痴,说话就是这么的糊里糊涂……二哥,你还理这种人做什么?”
“四哥,不是你说的只要在水里吹一下哨子,鱼儿就会游过来,我就能吃到我最爱的红烧鱼了么……”
他记得他太祖母故的时候,宫里都没这么哭的呢!因为父亲和母亲说了太祖母是寿终正寝,不必太过忧伤,哭的太凶反显得做作,平静的送行就行。是的,太祖母是睡着睡着就与世长辞的,既没痛苦,也没疾病,走的时候,唇边还带着微笑,一脸的和蔼可亲,没半分死气沉沉,屋子里还散着淡淡的属于太祖母独有的幽香。
他想着,忍耐着耳朵里那尖锐的哭叫声,皱着眉头想撑开眼。
奇怪,眼皮怎么这么重?视线怎么这么模糊?
他抖动了好一会儿,朦朦胧胧的视线里终于出现了一张冷漠的、平淡无奇的小女孩脸孔,看上去最多就十一二岁的光景,按理说,这种年纪,应该最最天真烂漫的,可是她不太一样,一双冰冷的似看透人世沧桑的眼瞳,深不见底,是她给他的第一个印象。
还有,有水滴自她额头上滴落,吧吧嗒落在他脸孔上――看上去有点狼狈。
“行了,夫人,您别哭,十七公子把积水吐出来了,瞧,都已醒了……”
这小丫头片子转过头,对身边正哭的唏哩哗啦的女人说了一句,发梢甩动,扬起一层水晶。当头的太阳从树荫间照下来,撒在她那湿湿漉漉的脸孔上,肌肤显得特别的晶莹剔透,给她平添了几分柔美――其实,再怎么柔美都没用,以他大越太子看尽天下美人的眼光来看,这种姿色,最多只能算是中等。给这个评价,那还是得看他心情好不好了。
“真的吗?真的吗?”
下一刻,一个打扮极为素净的女子一边抹泪一边扑了过来,看到他在眨巴眨巴转眼珠子,顿时破泣而笑,激动的一把将他抱住:
“太好了太好了。十七,谢天谢地。你没事。”
“……”
金灏轩被她抱的差点喘不过气来。
这人是谁呀,敢这么放肆的抱他?
还叫他十七?
认错人了吧!
他想推开她,动了动手,发现浑身居然使不出半分力气。
发生什么事了?
他被暗算了吗?
头脑,有一些发懵,等看清举起来的那只瘦瘦的手掌时,他越发瞪直眼:
咦,这这这是谁的手?
他本能的动了一下,那瘦巴巴的小手,也摆了摆……
天呐,太不可思议了,这居然是他的手?
一个时辰以后,当他看清镜子里自己那模样时,素来淡定的皇太子差点晕过去:他的身体不仅缩水了,而且连容貌都变了,见鬼的,镜子里这又瘦若柴骨的人,到底是哪位亲?
对于金灏轩而言,醒来之后,他曾经熟悉到骨子里的环境,发生了翻天复地的变化。
他不再是大越金氏太子爷,换了个子,改了容貌,摇身一变,俨然成了邰家排行十七的公子,名邰彦,年仅十岁。这里也不再是由父亲母亲统治的大越国,而成为了一个不知名的国家:北周国。他是北周第一大族邰族邰国公的么子遗孤。
醒来时候,抱着他哭的人,是他母亲的妹妹。这一天是特意来看他的。
至于他母亲是个千金大小姐,嫁给他父亲以后,第一年怀上孩子;第二年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取名为彦,意思是希望他能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俊杰之才;第三年,他父亲奉命出征清剿反贼,战死沙场,后被北周帝追封为:第一勇士,长宁侯。这爵位是可以世袭的。作为长宁侯膝下唯一血脉的邰彦,很小就继承了那样一个爵位;第四年,母亲病死,他成了一个没爹没娘的孤儿;第五年,他从高楼台阶上滚落,救醒之后,变成了一个白痴。
哈,对,这是最最关键的所在,原本聪明活泼的邰彦,在族人们一次又一次的陷害当中,成功的挤身成为了锡京第一傻侯。
按理说,金灏轩根本不知道这样一个国家的存在,原则上来讲,他是肯定听不懂他们讲的话的,也不可能了解这里的一切,但,当他苏醒之后,属于邰彦的记忆,极为古怪的全部灌输进了他的记忆库,曾经邰彦所经历过的所有种种事件,在他睡觉的时候,从头到尾的在他大脑里过了一遍,从而令他清楚的认清了现在他所处的环境,以及所要面对的那些人,哪些是真正关心他的,哪些又是想害死他――根据北周国的国法,一个家族,世袭的爵位一旦空出来,可以由家族当家人另选合适之人替之。
也就是说,邰彦要是死了,就会得益了别的堂兄堂弟。所以,总有那么一些人想除掉他这个傻不拉叽的蠢蛋,让出那一张人人皆在垂涎的侯位。
当然,这什么见鬼的侯位,与金灏轩来说,根本就不值一顾,他可是堂堂大越国的太子爷啊,整个天下都被捧到了他面前,还会在乎这小小的、见鬼的小位子。可问题,他怎么就成为了这该死的、见鬼的邰彦的呢?
他记得清楚啊:他在大越东海岸一座名为浦城的小城里,正和阿顺在一座名叫法门寺的破寺内研究那盘看上去极为古怪的珍珑局。那棋局是几百年前流传下来的。他拆了珍珑局,摆出了一个古怪的阵法,开启了阵眼,然后,他就灵魂离体,像当初他娘亲那样,嗖的一下从一个地方,来到了另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可他娘亲是被人送到九洲来的,可他呢?
他怎么莫名其妙就来了这里?
原因何在?
还有,作为金灏轩的肉身,现在是死了还是活着?
这些,他都不得而知,唯一清楚的就是:老天爷在玩他――他只是想告别双亲出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理理头绪,长长见识,开开眼界,结果,一不小心,跑这么远――远到他根本就不知道要怎么样做才能回去,真是活见鬼的。
金灏轩拧着一双眉,瞪着湖面上自己那瘦的像竹杆似的发育极度不良的身子,以及那面黄肌瘦的脸孔,黑着脸,有些郁卒的坐在河梯上,想着自己现在这混乱的人生,也不知东越国那边现在会是怎么一个场面……
回去是必须的,但是,应该怎么回去呢?
对于这事,他现在是一筹莫展。
此刻,他张望着这个春光明媚的世界,一时还真弄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力量在牵引他,将他卷到了这个又瘦又丑的身体里。
瞧瞧啊,现在的他,哪有以前那般玉树临风,光彩照人,丑也就罢了,还处处受人排挤,若不是府中还有一个老太爷知道护着他,这些年,他早就死了十七八回了。
可惜邰彦是个白痴,老太爷膝下孙女孙儿又多,再如何护,这个孙子总归不是他最最喜欢和欣赏的那个。
老太爷最最喜欢的那位,是长房所出的二公子,名叫邰驰,人称北周第一世子,长的俊若仙谪,且文武双全。
见过这二公子的人都会这么赞:若云端高阳,惹人瞻仰;若池中清莲,令人敬仰……
总之,人家就是一个威名赫赫的奇公子。而他只是一个大白痴。
“十七弟,身子才好,怎么又跑这里来呆坐?要是再掉进水里,可没有人能救得了你了……”
正想着那高阳呢,那高阳就出现了。
现下里,他犹在考虑一件事:接下去这段日子,在找回回家之道之前,他要不要继续装白痴?
在这样一个环境里,在他没有半点倚仗的情况下,要么就是干脆白痴到底,要么就是一鸣惊人,把所有人全部震慑住……想他乃是堂堂东越太子爷,什么样的世面没见识过,怎么可以屈身于人下――
可偏偏呢,他低头瞅了瞅自己那瘦小的身体,又没武功,又没人马,他拿什么去震慑?
这世道,就得用实力说话,在没有实话的基础上,空口说大话,只会被人笑话。
再说了,一个家族,一个身体健康的公子爷,通常时候,都会被早早的拿来进行政治联姻,用以巩固家族地位,而他并不知道自己需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找回回家的路。若从长远着想,做一个白痴,比较不容易被人惦记。
他考虑再三,决定暂时当白痴。
金灏轩转过头,看到锦衣玉服的二堂哥,冲他走了过来,这人,年约十三四岁,生的倒真的是唇红齿白,英俊不凡;另外,他身后还跟着一个黑袍少年,是邰家的四公子,名邰宏,看到他就时挂起了一脸的不甘。
一道精光在眼底一闪而过,金灏轩突然站起来,傻笑着冲邰宏跌跌撞撞的跑了过去:
“四哥,四哥,你的哨子不管用,它们一点也不听话,四哥,你吹一吹,我想吃鱼……你把他们集合起来,我下去再抓……”
邰宏脸色一变,拂袖而避,叫道:“白痴就是白痴,说话就是这么的糊里糊涂……二哥,你还理这种人做什么?”
“四哥,不是你说的只要在水里吹一下哨子,鱼儿就会游过来,我就能吃到我最爱的红烧鱼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