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曹大爷
  血夜,金珠,天上的洞,洞里的人……所有一切,构成一幕妖异的画卷。
  楚歌艰难吞了口唾沫,纠结要不要去社区派出所报警,或者回去把许军喊上。
  回头看时,四周不知什么时候涌起迷雾,近在咫尺的居民楼都影影绰绰,像是海市蜃楼。
  佩戴在手上十九年的珠子,在这样一个妖魅的夜晚发生异变,恍恍惚惚,楚歌受到莫名的吸引,从绿化带里捡了一根还算粗壮的树枝,壮着胆子向“洞中人”落下的方向走去。
  幸福新村规模很大,但平常的午夜,小区深处也算不上“人迹罕至”,不时有巡夜的大爷会喊几声“门窗关好,自行车锁牢”,带给人虚幻的安全感。
  这也是楚歌敢大着胆子走过去的原因。
  但越往前走,迷雾就越浓,不知何时,他彻底看不清身后的楼房和灯光,像是走进了另一方世界。
  楚歌浑身冰冷,心跳如鼓,越来越后悔,他贴着墙根,蹑手蹑脚,进退维谷。
  就在这时,远远的,他看到了那个人。
  不,楚歌不敢确定,那究竟是不是一个“人”。
  “那东西”有着两米多高,头发乱蓬蓬沾满了血渍,面孔发黑如僵尸,身形壮硕如铁塔,分不清是巨灵还是山魈。
  他穿着支离破碎的绿袍,像是蚊帐混搭着渔网,上面还绣着一串串歪歪扭扭的鬼画符,花插着白骨和魔头什么的。
  脖子上套着一圈小小的骷髅头,背后悬挂着一柄鬼头大刀,刀身上缭绕着细微的煞气和血雾,活脱脱刚从游戏里钻出来的“修仙者”,还开了最强特效,烁烁放光,一点儿锯齿都没有。
  绿袍怪人似乎不太适应地球的环境,就像恐龙也不太可能适应今天的空气一样,弯腰呕吐,吐出一滩墨绿色的浓稠液体。
  随后,他直起身子,壮硕无匹的血肉深处,发出“噼噼啪啪”的骨骼爆响,脖子如生锈的机械般僵硬扭动,看着四周的高楼大厦和远方市中心的星星点点,丑脸上流露出茫然的表情。
  不过,脑袋扭到楚歌的方向时,绿袍怪人却像是饥肠辘辘的豺狼发现了猎物,舔了舔嘴唇,混浊的眼珠深处,绽放出凶残的光芒。
  “他发现我了?”
  楚歌心底,一片冰凉,就像是有人从他的尾龙骨往上,狠狠插进来一根冰锥。
  现实中的“修仙者”,那种强大、残暴、霸道、势不可挡的感觉,就像是数百万年前的原始食肉兽,无与伦比的压迫力,远胜游戏百倍,不是普通人可以抗衡。
  “他是什么……东西?真是、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他好像游戏里的修仙者,这是幻觉吧,一定是幻觉吧,是我沉迷游戏,产生的幻觉吧?”
  楚歌的牙齿和膝盖都不争气地颤抖着,完全无法思考。
  绿袍怪人咧嘴一笑,朝楚歌的方向跨出一步,打碎了大男孩的幻想。
  就在楚歌濒临崩溃,忍不住要尖叫时,一束亮光,忽然打到绿袍怪人脸上。
  怪人倒退两步,伸手挡住光柱,眯起眼睛朝光源望去。
  对楚歌而言,这束亮光不吝于死亡之海中的灯塔,他充满劫后余生的侥幸,瞬间涌出一身粘稠的汗水,强忍兴奋和恐惧,同样朝光源望去,想知道救星是谁。
  然后楚歌就看到了——
  社区的曹大爷。
  “……”楚歌不知道该用什么脏话,才能描绘自己此刻的心理。
  曹大爷早些年是居委会的治保主任,老爷子当过兵,据说年轻时五湖四海都闯荡过,还去支援过欧洲的重建工作,老了才落叶归根,回到家乡发挥余热。
  楚歌小时候挺怵曹大爷。
  那时候老爷子刚从军营回到老家,身上还带着戎马生涯的肃杀之气,真是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满头板寸银发,简直一头吊睛白额猛虎,不用瞪眼都能止小儿夜啼。
  楚歌、许军这些幸福新村的坏小子们,见了曹大爷,就和老鼠见了猫一样。
  退休生活过久了,曹大爷身上的铁血杀伐之气也渐渐消磨殆尽,像是吹了气的皮球一样胖起来,头发也慢慢掉光,变成一个腰围三尺三,体重两百二,慈眉善目,弥勒佛一样的居家胖老头。
  后来年纪实在太大,干不动治保主任,就在社区当个顾问,主要负责环保垃圾袋的发放,查抄水电煤气表等各项工作。
  胖老头挺失落,把精力都放在吃上,倒是磨练出一手好厨艺,整个人沾染了人间烟火之气,愈发显得可爱。
  楚歌挺喜欢现在的曹大爷——见到曹大爷就像见到自己死去的外公,有种亲人的感觉。
  而且,曹大爷对待工作尽心尽责,年年都是社区优秀工作者,楚歌记得很清楚,老妈生病那几年,曹大爷代表社区来慰问了好几次,了解他们的困难后,主动跑前跑后,帮他们申请医疗补助,又托老战友买了一些市面上很少见的特效药,缓解痛苦,提高生活质量,帮了老妈的大忙。
  楚歌想给他药钱,他却总是摆手,说不值几个钱,别算来算去怪麻烦的了。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过去几年幸福新村有不少好心人帮过自己家,楚歌心里都有一本账,曹大爷必须排在前几位。
  今晚大概轮到曹大爷值班巡夜——他这么大年纪,又是部队退下来的,很受尊敬,谁敢给他安排巡夜这样的苦差事?但胖老头有个倔脾气,非要轮班,说老年人晚上睡不着,出来活动活动腿脚对身体好,能延年益寿,谁都拦不住他。
  他还是那副打扮——光秃秃的脑袋上扣个半旧不新的遮阳帽,上面是“夕阳红旅行团”几个字,上身一件千疮百孔的破背心,背心上印着“幸福老年篮球队”,下身一条肥大的格子裤衩,趿拉着一双快断掉的人字拖,手里抡着一根甘蔗长短的手电筒,挥舞起来能当狼牙棒使,胖老头没少用它抓小偷,斗歹徒。
  绿袍怪人和曹大爷,两者……画风相差极大,前者就是上古凶兽,后者就是上古熊猫,憨态可掬那种。
  曹大爷却怡然不惧,虎目圆睁,手电筒一直照着绿袍怪人,步步逼近。
  “曹大爷,别上去啊!”
  楚歌忍不住想叫,胖老头大约没玩过《地球无双》,不知道修仙者的厉害,喉咙深处却像是堵着一坨冰块,怎么都叫不出声。
  绿袍怪人眼底放出极度危险的精芒,脸上浮起一道道狰狞的经络和血管,肌肉和骨骼一寸寸绷紧,宛若扑击之前的猛禽。
  “别害怕,这里是地球。”
  曹大爷看清楚对方的青面獠牙的,终于将手电筒挪开一边,字正腔圆,沉稳道,“地球人民欢迎你,来了就是地球人。”
  楚歌:“……”
  绿袍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