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误会
  发出地,上海。
  寄件人,王海洋。
  齐悦眨了眨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看错后,抬头问邮递员:“叔叔,有没有可能寄错了?”
  邮递员也愣了一下,而后笑着反问:“你们这个队里还有其他人叫齐悦的同志吗?”
  不等齐悦回应,边上的村民抢先答道:“咱茅坪大队就一个齐悦,这名字还是她外公娶的,咱在附近可没人跟她重名。”
  “没有人跟你重名,这包裹就只可能是你的。”邮递员将一只钢笔递给她,“齐悦同志在签收栏签字吧。”
  齐悦只能签了字,想着对方若是真的弄错了,回头再给对方回寄好了。
  这么想着,齐悦朝邮递员道了谢,拿着包裹朝家走,四周与她年纪相仿的村民却拦住了她:“齐悦别走啊,打开包裹让我们大伙看看啊。”
  这村里难得有件新鲜事,大伙都好奇地那用漂亮的硬纸壳包装的包裹里到底有什么,齐悦没有料到他们的好奇心有这么大,一个不慎,包裹被夺了去。
  出手的是白明珠,她夺走包裹,眼底闪过一丝恶意:“上海寄来的呦,必定是好东西,齐悦你就别这么小气,让大伙开开眼,长长见识。”
  说着话,却抬手将包裹丢给旁人,包裹在四周人手中不断传走,齐悦眯起了眼,猛地想起白明珠是黄秋实的青梅,她穿越过来的第二天就跟她起了冲突。
  白明珠下巴抬起,毫不畏惧地对上她的眼睛。
  齐悦突然觉得没意思,白明珠打着什么主意她清楚,但她行得正,自然无所畏惧。
  不过可不能让人将包裹弄坏了,但怕什么来什么,转头就望见包裹落在与齐家有嫌隙的利明媳妇手中,对方面上带笑,毫不客气地撕开了纸壳:“齐家丫头别着急,婶子帮你拆开看看。”
  看见纸壳寄件人的信息都被撕坏了,齐悦冷了脸:“不用麻烦婶子,把包裹还我。”
  或许是原身在村民眼中的性子太好,利明媳妇根本不当回事,还道:“婶子看一眼就还你。”
  动作比她的话还快,撕坏纸箱,掏出一个巴掌大的丝绒盒子,立马惊呼起来:“这什么东西用这丝绒布包盒子,咱穿的衣服都没这么高级。”
  这话一出,原本有些不好意思的村民也围拢过去,惊叹着打量那只盒子:“别说咱没穿过,就是之前地主老财也不见用这么好的料子做衣服。”
  又有人起哄喊道:“快打开,让我们长长见识。”
  被拦在外面的齐悦脸色都变了,大声喊道:“那不是我的东西,我要退回去的,你们不怕弄坏了赔偿,那就尽管打开。”
  听到她的话,原本就迟疑的利明媳妇立马拨开人群,将丝绒盒子连同纸盒一并塞到齐悦手里:“婶子可没打开,东西坏了,你可不能赖在我身上。”
  “盒子上是……外文!”白明珠望了丝绒盒子一眼,瞳孔微缩。
  齐悦深深看了白明珠一眼,又扫过利明媳妇,转身朝家走。
  白明珠还沉浸在那盒上印着外文的惊愕中,利明媳妇却气得叫嚷:“你们大伙都说说,有她这样瞧不上人的吗?”
  不过这次四周村民却没有附和她,尤其是之前参与抢包裹的人面上都有些讪讪,抢别人的东西,就算是玩笑,也是有些过了。
  更有人敏锐地捕捉到白明珠的话,凑过去问道:“白知青,你刚刚说什么外文,那这盒子里装的是洋货咯?”
  现在不是十年前,人们不再将洋货跟政治挂上钩,避之如虎。相反,谁现在能买上一件洋货,就是在城里也是值得夸耀一整年的事,更别说是在这个偏僻村落。
  白明珠嫉妒得眼睛都红了,却冷不防凑过来一个身上带着汗臭的农村青年,她一脸嫌恶倒退,丢下一句:“我什么都没不知道。”甩手走了。
  农村青年摸了摸鼻子,四周村民善意哄笑:“这群知青里就数白知青长得最漂亮,性子也最高傲,你凑过去搭话不是自讨没趣吗?”
  却有人不服地说道:“再漂亮也没有齐悦漂亮,而且那些女知青手不提肩不能扛的,比齐悦差远了。”
  对于这话,村里人都是认可的,也恍惚想起,在一年前,齐家曾被求亲的人差点踏破门槛,但一年后,村里的适龄青年都被家里人叮嘱绕着齐悦走,直到两月前跟雷家订婚之后,大伙才不再避讳她,但对于那敢娶齐悦的雷家小子,那些还未娶妻的青年心里多少有些微妙。
  齐悦不知道旁人的心理,她快步回到家,进了屋,将盒子放到桌面上,盯着丝绒盒子上印着的皇冠与“ROLEX”的字样,只觉得头有些晕。
  后世大几万起步的劳力士手表,是她只能看不敢买的奢侈品,谁想穿到七十年代,这奢侈品却摆在眼前,她再次肯定自己之前的猜测,这手表是那叫王海洋的人给寄错了。
  她记得劳力士是19世纪初创立的品牌,在七十年代价格没有后世夸张,但也要大几百,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也未必买得下这样一块手表,而她可没有这样有钱的朋友或者亲戚。
  将那被撕坏的纸盒拿过来,里面填充了报纸,还是英文报纸,她翻找了一会才翻出一张便签,上面只有无头无尾一行字——
  “这手表是我哥让我给你寄的。我哥从未给女孩子送过东西,你是第一个,所以你是我未来嫂子吧?!”
  齐悦被这行字惊得跳起来,她第一时间想到雷军,但很快又否定,因为雷军若是这么有钱,当初定亲时就不会因为钱的事闹了一场又一场。
  把便签放到一旁,她打开丝绒盒子,经典款的石英手表,表链略细,是女款。
  不过她只看一眼,确认里面没有别的便签就合上,不是自己的东西,她还是早点寄回去。
  此刻她却不知道,因为这块手表,一封电报从上海拍到了北京某军区大院,引发一场家庭讨论和争吵,最后精神矍铄的当家人当场拍板:“三代以前谁家不是泥腿子出身?咱祁家没有门户之见,只要那女孩子身世清白,让阳小子立马提交结婚报告。”
  有了这话,电报很快发到xx部队。
  祁阳拿着催婚的电报,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老爷子莫不是老糊涂了,什么姓齐的姑娘,我根本不认识好吧?难道又要搞什么包办婚姻那一套?”
  想到这,他轻笑一声:“只要我不提交结婚报告,他们就是想包办都办不成。”
  打定主意,他便将电报随手丢在桌上,很快忘了这事。
  隔天,他拉着雷军进屋讨论五月下旬的训练计划,不想雷军一走近桌子,就拿起那张电报,目光定在电报上时间有些长。
  祁阳也没在意,自嘲一笑:“我家里要是哪个月不催一次婚,我还不习惯。不过这次有名有姓的催婚,倒是第一次……”
  话未说完,一个拳头砸过来,拜上次过肩摔的深刻教训所赐,祁阳下意识避开,但避过了鼻梁,脸颊还是被拳头擦了一下,又痛又恼:“你又发什么疯?”
  雷军盯着自己最好的朋友,眼底墨云翻滚,扬着手中电报,一字一顿地说道:“齐悦,是我的未婚妻。”
  祁阳愣了一下,一把夺过雷军手中的电报,盯着电报当中嵌着的名字正是“齐悦”二字,他的嗓子有些发干,连声解释:“我真不知的你未婚妻叫齐悦。”
  雷军眼睛眯起来,拳头再次攥紧,危险之下,祁阳大脑飞快转动,一道灵光划过,他懊恼拍头:“我想起来了,上次我让我表弟王海洋给你未婚妻寄手表,肯定是那小子误会了!”
  PS:七十年代劳力士价格在六百朝上,之前是叶子弄错了,不过前文不好修改,特此说明一下,再次求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