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二章 兖州军大战常山(十一)
  而如今的曹操,可以说早就不需要那样儿的,而更多的则是他想怎么,那就怎么做好,就是如此。不用那样儿,更多的他自己就可以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来。就是,历史上其人的选择,千金买骨,是必须的,他那么做更多都是让天下人看,明知道关羽投靠不了自己,可自己却不能不那么做。而事实也证明了,其人那么做是对的,天下人看到的都是曹操如何礼贤
  下士,对关羽那样儿的都礼贤下士,更别说是投靠他的了,那是。就像曹操不杀刘备,他难道不知道刘备有本事?可没动手,就像当初郭嘉所说那样儿,杀了刘备其人简单,可杀了他,就失去了天下人心,谁还敢投靠己方了?当然后面的话他没说,不过那意思,确实都一
  样儿,郭嘉就是那个意思。曹操也都明白,所以他是不会动刘备,更是礼贤下士对关羽,这个做给天下人看,那是足够了,没错。可以说曹操那么做,那是一点儿都没错,当时的情况,需要他那么做。而如今的话,确实是都不需要了,那也是。都到了这个时候,他已经用
  不着去收买天下人心什么的,不想投靠他的人,还不会因为他这个时候礼贤下士什么的,就改变主意投靠。那么想的人,他也不会说就因为曹操那么去做,就一下不投靠他了。至少他对关羽做什么,想投靠他的人,基本上都不会一下就改变主意。这个不是说就没可能,但是几率其实不那么大,这个也是。所以说如今的曹操,确实是他可以按照自己想法去做,而
  不是说就一定非要把关羽供着,那不需要。而且也不得不说,他已经做得不错了,曹操自认为自己做得挺好,那是。但是这么多年下来,可以说自己做得其实挺好,那是。他自认为连自己这么个性格的人,还都能那么容忍关羽,难道说自己做得还不够?如今到了这个地步,
  可以说是其人性格使然,他就那么一个人,自己对他是够意思,但是关羽认为自己对己方也够意思了,那是。关键是其人还觉得已经就报了自己的这个恩惠,绝对是。所以说他到时候找机会就要离开,这个自己知道,那没错。可自己能那么轻易就放其人离开吗?显然是没
  那么简单,哪怕都知道,其人就算是离开了己方,他也不会说投靠别人,不会投靠其他诸侯,那是。不过这个曹操觉得不重要,那可一点儿没错。毕竟他可不去赌这个,万一对方投靠了别的诸侯呢?那可真是,他不会去赌那个,真就是。毕竟对方离开了己方,曹操觉得这个其实就接受不了,那是。如果说关羽不离开兖州军,哪怕一直现在这样儿,曹操也不是说
  就接受不了,真的。毕竟关羽要一直都如此,和他离开兖州军,这个分明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曹操怎么看怎么是。如果说二爷就一直这样儿了,曹操真就不会有什么动作,毕竟他不用收天下人心,但是得对如今手下人收买点儿,那没错。如果说关羽一直在己方,哪
  怕其人一直都这样儿,自己都不可能对他如何,还得一直都致力于让其人归心,至少也得给其他人看,做给其他属下,尤其是非曹系的那些人看,那是一点儿没错。所以说关羽在兖州军和离开,那怎么都是两种情况。而他只要离开,那么就变了,其人不再是兖州军的人了,那么对曹操来说,其实大体上就三种人,自己人,中立者,敌人,如果说关羽不做自己人了,
  那么他要是什么动作都没有,就真不是他奸雄曹孟德了,尤其是现在这个情况。那可不就是,一点儿没错。关羽的态度很重要,而他作为,那更重要。曹操最后怎么做,不在于别的,就只是在于关羽如何做,那一点儿没错。对曹操来说,关羽给自己面子,自己也是投桃报李,给他面子,不会动他。但是其人要不给自己面子的话,那么真是对不起,自己也不会再给他
  面子了,就是如此。他就是那么个人,而关羽呢,性格也那样儿,他早晚有一日会和兖州军分道扬镳,不过到底什么时候,这个确实就不一定了。早了晚了,那都可能。不过确实,那却不是曹操想看到的,一点儿都不想。毕竟对他来说,关羽就算是什么都不在,在己方这
  儿总比离开了好,对自己和己方来说,就那样儿。可对他确实就不同了,毕竟在关羽看来,自己如今这样儿,其实还不如离开兖州军呢,归隐未尝不好,不过曹操的意思,他不会轻易放了自己啊,他也不傻,多少都知道曹操的性格,其人那奸雄可不是吹出来的,一一件事儿
  一件事儿做出来的。就是,其人那可是天下公认的,不是自己一个人认为的,几乎所有人都那么看。毕竟曹操这个奸雄,可以说这个时代就已经很有名儿了,公认的,那可是。曹操在这个时代出名儿的地方其实不少,可最出名儿的,还是其人那性格。如果说最开始的时候,他还没那么大名儿,毕竟黄巾军,张角、张良,之后董卓,哪怕就是袁绍,其实都比曹操有
  名儿。可那些人之后都挂了,成为了历史,就只有他曹操一直都在,势力越来越大,实力也越来越强,这个奸雄的名声自然也是越来越响,那可一点儿没错。其他那些人,比他更出名儿的,除了马超外,都不在了,真正早就成为了历史,那是。而马超说起来,他是有地方
  比曹操有名儿,但是其人出名儿绝对和奸雄没什么关系,那是。怎么其人也不是奸雄,那是曹操的专利。确实,别人还就称不上是奸雄,枭雄。英雄,那有的是,但是奸雄,历史上好像就真是那么一个。也许还有别人,但是说实话,别人那奸雄能和曹操比?说起来也确实,
  如果让你说心中的英雄人物,那么也许你能说出来好几个,哪怕一个也说,但是谁,那不一定了,大家都有自己的想法,所谓是“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确实是。说枭雄的话,你也一样儿有自己的看法。可一说到奸雄,几乎大家第一想法都是曹操,还有别人吗?所以这个就说明问题,曹操其人这个奸雄形象,那绝对是深入人心,别说是后人了,就当时
  的情况,那都是天下公认的。确实,就像说袁术是冢中枯骨,那不是曹操一个人说,基本上大家都是那么认为的。刘表,守户之犬,就能守成,年轻时候还行,老了就不好使了,这个也是公认的,不过也确实是事实。刘焉本事有,野心也有,可惜是早病逝了,这个没办法。
  刘璋什么水平,其人还不如刘表呢。好歹刘表活着的时候那确实是能保住荆州一亩三分地儿,可他活着时候,益州就丢了,这个真是,他比不上他父亲啊,差太多。可不就是,话说刘璋要有他父亲那本事,不用所有,就八成的话,其实也不至于说那样儿了,真的。其人应该说是拱手把益州给刘备了,虽说并非就没抵抗什么的,可那些更多是他手下,而不是他啊。
  确实,刘璋都想着投降,可以说很多时候其人就那个想法,但是他手下人,其实还是有死忠的,而不想投降的自然也有,那没错。可既然说当主公做老大的都想着投降,那么手下人就算是再怎么抵抗,最后其实也没太大用。不过终究是蜀道难,而且刘璋手下抵抗的人也有,因此,这刘备历史上也是几年才拿下益州,不是一下就拿下了,这个也正常。一想也正常,
  毕竟那可是益州一个大州,益州在整个天下都排得上号,所以说哪怕刘璋有着投降的心思,可却也不是一下就能拿下的。这个刘备他们是必须打到成都,然后刘璋才投降什么的。你说你人马都没到成都,刘璋就巴巴投降了,这个也不现实啊,真的。所以说人家有投降心
  思不假,可你更得现实点儿,那是。刘璋是想投降了不假,可那是无奈的选择,是说实在不行了,他才那么做的。好歹其人也是益州牧啊,实力怎么都是有,不过多少大小罢了。所以这个也确实,可以说绝对是,那没问题。刘备没到成都,刘璋还有其他想法,等人家到
  了,这个他就一个想法了。是啊,那很正常,就其人那性格,可以说刘备都没到成都呢,他都想着投降,所以就别多说了,真的。真定,乐进第一次没上去,没办法,城头儿的赵云和典韦,两人挡着他呢,确实没那么轻易就上去。不过之后再来一次,他是上去了,结果却是被赵云两下就打下来了。赵云其人步下武艺不如典韦,可比乐进高,这个也是没错,那当
  然。不过其人也是没气馁,乐进是觉得都正常,那没错。自己只要说再上去一次,那么今日目的,那其实就达到了,没错。今日自己没更多的想法,就只是想着上去两次。听着是没什么,可在两大将守御的城池,自己要上去,那可并非容易,不容易,甚至就上不去了,都
  正常。不过还好,乐进还真是又上去了。这个不能说赵云和典韦他们防守不利,实在是乐进其人,他这个攻城的经验,那可没几个比得过,至少赵云和典韦他们都不好使,两人就算是加在一起,确实也没乐进经验多,那没办法。马超哪让他们攻城守城过啊?这个也真是,
  没什么经验啊。真正说带兵的时候,那其实都很少,没错。可以说马超把两人一扔在冀州,在常山这儿,那是多少年?真就是有年头儿了,可以说兖州军不来的话,赵云和典韦他们还在这儿呆着呢,那没办法。可以说没什么大事儿的话,马超是绝对不会说把赵云和典韦他们调到其他地方。当然了,这个他们守不住城池,那就没办法了,败了就回长安,没什么说的。
  其实你就让赵云和典韦他们一直都在常山,其实都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在他们眼里,其实还是很想回长安的,那没错。在常山这儿,他们也算是经营了多年,可这地方是赵云家乡不假,但不是他家啊,他家在长安,娶了马云騄,这赵云早就定居在长安了,那一点儿没错。
  而这地方和典韦确实是没什么太大关系了,那没错。他家乡也不像赵云就在这儿,所以说对其人来说,其实肯定是更想回长安,那没错。对常山并非就没感情,可这地方终究不是自己的家好吧,所以说他怎么都是觉得回长安更好,所以如今是有机会了,败了就彻底回去了。
  总体来说,这个最后彻底败了,也确实是有好的一点儿,就是能彻底回长安了。要不然的话,赵云和典韦他们,真就是一年时候才能回去一次,就是过年时候回。所以说这个彻底败了也并非就一点儿好的地方都没有,至少是能回长安了,这个对赵云和典韦他们来说,肯定是好事儿,那没错。毕竟两人的家,那倒是都在长安,和马超一样儿,这个没区别。马超的
  话,他倒是没说你外放的将领的家人就一定要在长安,他可绝对没那意思。但是他们家都在长安,而且出去基本上也不带着家人,所以这个也是。马超没什么大限制不假,可他们的家,那却还都在长安。其实一想也是,其他地方的话,如何能与长安比?这个也真是比不了
  了,那长安很多地方,其实都是吊打其他的县城的,一点儿没错。而说那地方是天下第一县天下第一城,并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