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
  哟!小丫头片子,就开始管著他了?
  换了旁人来,周自恒要么爱理不理,要么就是一脚踹过去,也就是明玥,他放在心里捧著。只是关于这伤口,周自恒不敢说实话,但也不能规避,囫囵说了句:“打架打的。”
  他说完焉答答地垂著脑袋,视线偷偷摸摸,有一下没一下地往明玥身上瞟。
  明玥知道他定是没说实话的,但看他委屈的模样,也没有细问下去,只是把他的手再次拉到嘴边,唇瓣轻轻地吻在伤口上:“以后别那么不小心。”
  她怪有些埋怨,又挺心疼的。
  她亲的不重,但大抵是周冲上的药不错,又或者是他年轻,恢复快,手背上已经开始长了新肉,被她一吻,酥酥麻麻的,好似有电流窜进心窝,让他心都软化了。
  周自恒看著她红都都的唇,若有所思,舔了舔干涩的嘴角,“嗯”了一声,又觉得不够郑重,补充道:“我知道了。”
  时候已经不早,周自恒长腿跨上自行车,拍了拍后座:“上来吧,要迟到了。”
  他只是说还不够,手拉著她,半揽著让她坐下,又把她的手握著,拉到他的腰间贴著。
  手下是冷冷的校服布料,布料有些硬,明玥的手贴上去后,衣料下陷,少年人精瘦的腰肢便显出轮廓来。
  心理作用让明玥手心发烫,尽管隔著这么厚的布料,她依旧觉得,她在触摸周自恒的皮肤。
  明玥把手往外抽:“周周你放开。”
  “不放。”她的挣扎对周自恒来说,完全不算一回事,饶有兴致地跟她闹了闹,才气定神闲地嘱咐:“从今天开始,你要搂著我的腰。”
  他早就想让她搂著他的腰了,从用单车载她的第一天就开始想,好不容易能名正言顺了,他怎么可能妥协?
  “这是上岗男朋友的命令。”周自恒拉著她的手压在腰间不放。
  他极其霸道蛮横,明玥拧不过他,“哦”了一声,乖乖环著他的腰。
  她听话了,周自恒就开始得寸进尺:“今天风大,你把脸贴著我的背,别被风给吹皲了。”他背对著明玥说话,明玥看不见他脸上的神情,但仰起头,就瞅见他头上一撮呆毛前后晃动——
  瞧把他得意的!
  明玥哪里不知道他这是冠冕堂皇地在找借口,在他背上小力锤了一下,脸贴上去:“都答应你,都答应你!快点啦,要迟到了。”
  她的脸整个埋在他背上,声音糯糯的,周自恒握住她的手,往校服外套大大的口袋里塞:“这样环著。”校服口袋放她一只小手绰绰有余。
  待她准备好,周自恒蹬著脚踏,吹了一声口哨:“走咯——”
  他开得快,下至缓坡,又一次把门卫的报纸吹翻。
  门卫照旧招呼一声:“周少爷早啊,慢走勒。”
  出乎意料,周自恒今天愉悦地转头同门卫挥手:“你也早!”他喊得大声,门卫又眺望著,明玥把脸往他背上贴得更紧了,还拧了一下他腰上的肉。
  这么害羞怎么得了哦!
  周自恒单手握著车把,另一只手也□□口袋里,同明玥的手叠在一起,不禁问:“这么害羞,昨晚怎么想著在车棚底下等我?”
  明玥的手很小巧,软软的,他兴味盎然地把玩。
  他好似一个天然的火炉,开著车,挡住了迎面而来的大半的风,手却并不凉,明玥心里害羞,但还是任他握著,想了一会,声音细细,道:“因为听到你说……”她顿了顿,省去了几个字,“所以特别想见到你。”她手指勾了勾他的手心。
  南城清晨有不大的冷风,夹带著消融的冰雪吹来,周自恒心里却是暖烘烘的。
  好似那些不美好都圆满了,困著他一夜的烦心事也消散。
  行到校门口,正准备停车,白杨也风风火火地骑著车过来。他穿一件火红色的棉衣,上头画著金元宝金币,带了个瓜皮帽,一副要过年的模样,格外喜庆。
  “老大——”白杨张著嘴大喊,车轮刺溜压过融化的雪水,溅起水渍,恰好溅了揣著单词书背诵的孟芃芃一裤腿。
  孟芃芃向来是不放过任何一点读书的时间的,顶著南城市状元的名头上了高中后,更是变本加厉,明玥用三天的笔芯,孟芃芃半天就能写完。
  不小心溅了泥水到班长校服裤上,白杨吓到直接从滚动的自行车上跳下来,打著趔趄,扶正瓜皮帽,怯生生地站在孟芃芃面前。
  孟芃芃几年来发型不变,一直是一头齐肩发,长度好似用尺子量过一般精准。她皮肤白皙,刘海是笔直的,身姿是笔直的。
  她还未曾说话,只是眼风一扫,白杨就吓软了腿,咬著唇,胖手绞著衣服,大气不敢喘:“班长……”他喊。
  “不是班长,是学习委员。”孟芃芃平淡地回答他。她升入高中后,便推拒了班长的职位,选了更加轻松和适合她的学习委员,她心里有一杆秤,权衡轻重,总是能理智地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
  白杨喊错称呼,嘴巴都不敢张开了。
  周自恒停了车,还不肯放开明玥的手,拉著她过来。白杨蹭的一下,怯生生地躲到了周自恒的后头,想了想,又躲到了明玥的后头。
  白杨一身喜庆,身材又是万里挑一,缩在只有他胸高的明玥后面,实在搞笑。
  明玥就忍不住笑出声,白杨听见,颇有些不好意思,憨憨地垂著脑袋。
  “怂!”周自恒一个字给白杨下定论,他恨铁不成钢教训,“就不知道跑啊。”
  他不喜欢孟芃芃,作为个女同桌,见天儿地跟著带著明玥好好学习,让明玥有时候忙得都顾不上和他说话!他扫一眼孟芃芃一身合适服帖的校服,又看看自己的——
  他精心准备的情侣装,就被破坏了。
  还是当著孟芃芃的面呢,就叫白杨做了错事就跑?!明玥挣开周自恒的手,和孟芃芃手挽手,说了几句话,便一并进了校门。
  周自恒目瞪口呆,白杨谢天谢地。
  “草!”半路被个小娘们截胡了,周自恒气的跺脚,扛著自行车就往车棚里塞,还不忘瞪白杨两眼。
  白杨小心翼翼从口袋里拿出个肉包子来,受气包似的吃著,小声都囔:“大嫂真好!”可算是把孟芃芃给带走了!
  “吃你的吧!”周自恒拧他的大耳朵,没好气。
  周自恒把手往裤子口袋里一塞,想了想,又掏出来,塞进外套口袋里,在里头放了放,手又拿出来,放鼻子底下嗅了嗅。
  好似还有一丝明玥的味道残存。
  周自恒心情阴转晴,勾肩搭背地揽著白杨进了学校。
  白杨小眼睛状似无意地往周自恒脸上瞅了瞅,见他神色一如往常,放下心来,又吧唧吧唧地啃著包子吃了。
  立冬之后,天气一天比一天严寒,室内开了暖气,水汽蒸发,在窗户上结出一层迷蒙的雾。尽管昨日下了雪,今日也没有一个学生迟到,早读课上,不用老师监督,就已然书声琅琅。
  明玥背诵古诗词,她声音百灵鸟一样,格外动听。
  孟芃芃最喜欢听她读书,那是一种耳朵的享受。孟芃芃睡眠很少,也睡得不好,她睡不著的时候,就想著,是不是能把明玥带回家去,让她给她唱摇篮曲。
  明玥今日没有往些时候用心,时不时回头张望,转过头来,脸上已然挂了笑容,眼睛弯成月牙。
  她笑起来很有些妩媚,班上许多男生都看著她,然后装作不在意,哼赤哼赤红著脸继续念书。
  青春期里,年龄的差距被后天补足,她像是一朵花,明媚地开著,吐露芬芳。
  但今天,她比往常都笑得开心和甜蜜。
  孟芃芃敏锐地察觉出一丝不对劲,她往周自恒那边看一眼,抿抿唇。
  随著阅历见长,孟芃芃早已发现明玥和周自恒并不是所谓的邻居兄妹,他们之间的牵绊尤其多。
  明玥心思细腻,很快便发现孟芃芃用审视的眼神打量她。
  “在为早上的事生气吗?”明玥问,她指的是白杨溅了同桌泥水的事。
  孟芃芃摇头。她并不会为这些小事生气,有这个时间,还不如背诵两个单词,而且……白杨惨兮兮的可怜模样,真让她生气不起来。
  “你和周自恒,你们……”孟芃芃轻声开口,她话音很低,被早读课上的读书声遮掩,堪堪能让明玥听到。
  只是点到即止,明玥明白她的意思,她没有规避的意思,一双眼睛清澈如水,坚定又肯定地点头,抿著唇笑,露出两个可爱的酒窝:“我们在一起了。”
  她说出答案,孟芃芃突然有种终于在一起的感觉,她有些奇怪,又惊讶于明玥的大胆。在南城一中这所全省数一数二的重点高中,早恋是雷区。
  但在这样的情况下,给明玥偷偷摸摸写情书的依然有许多,孟芃芃并不觉得周自恒是最好的选择——他的成绩实在是太差了,谁都知道,他靠著关系,进了这个学校,这个班。
  甚至有老师下定论,周自恒定是考不上大学的。
  孟芃芃清秀的脸肃著,疑惑又无奈问明玥:“怎么喜欢上了他啊?”
  怎么喜欢上他?明玥没说话,只是吐了吐舌头,她和周自恒十几年,早有太多的原因喜欢上他。但这是他们的秘密,她并不想张扬。
  明玥往后看了一眼,周自恒冲她挑眉,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
  孟芃芃这么多年,再没有见过比他生的更好的男孩了,她皱著眉道:“你……难不成是被他美色所迷?”
  明玥哑然失笑,但也说不出别的好理由来,只好点头:“对,被他美色所迷。”
  迷得神魂颠倒,以至于头昏脑胀,就跟了他。
  作者有话要说:  再来一颗糖,今夜好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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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章 千唤不一回(三)
  第四十一章.
  孟芃芃所说的“被美色所迷”, 不过是一句正经过头的玩笑话, 她不曾料到, 明玥会一口应下, 点头称是。
  这在孟芃芃理智的世界里,是不可想象的。
  明玥侧著脸,教室里的灯光和不甚明朗的天光衬得她的脸好似凝脂一般, 细细的晶莹的绒毛微微晃动。她进了教室,便把绒线帽脱下, 松松的两个小辫在她耳侧垂著,发质乌黑浓密, 在她点头微笑的时候, 发梢轻轻拂过胸前,她略带著羞意, 不自在地把玩著发辫, 眼睛雾蒙蒙的,像是飞上了一片桃花瓣, 柔和得不可思议。
  刚萌芽的恋情让明玥整个人好似春水,眼角眉梢都是春意。
  孟芃芃无法理解。她的父母都是严肃苛刻的律师, 供职于两家对头的律师事务所, 他们各自有自己的书房;同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不分享,每样煌煌法典各自一份, 陈列在各自的书柜里;他们交谈很少,生活琐事基本不会入眼,一方持有观点, 另一方必定会批驳;他们更不会聊到各自的工作,对手上的案子绝不透露分毫;他们曾经多次对簿公堂,为各自的当事人做辩护,各有输赢。
  她的父母好似一对陌生人,若不是睡在一间房,一张床,孟芃芃甚至都以为,他们快要离婚。每晚的七点到七点半,新闻联播三十分钟,是一家三口唯一有机会平静坐在沙发上的时间,夫妻俩观点一致,灌输给孟芃芃理智的大道理。
  她就在这样的家庭生活长大,爱情这个词,几乎从不曾出现。
  孟芃芃比明玥大一岁半,只比周自恒稍小一些,她每天想的最多的,是回家后会不会看到她的父母各自在准备离婚协议书;是下个月的全市考试,她能不能打破她自己保持的记录;是她的英语词汇掌握量;是她的数学自学程度……
  明玥这厢又开始背诵古诗词,她背的是《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她每念一句,都会笑一下,但又生怕被瞧见,把书本挪过来,遮住自己的脸,睫毛不停扇动。
  孟芃芃听得出神,不小心,手一抖,就在纸页上画了一道长长的划痕。
  “呲——”声音短促有力,孟芃芃爱惜书本,从不会犯这样的错误。明玥转过头来,询问:“怎么了?”
  孟芃芃把书本收起,是一本高三的总复习书,封面上有一个力透纸背的名字,一个男生的名字,她镇定自若地摇头:“没什么。”
  高一的数学已经够让明玥头疼,她刻苦努力,才保持著中流水准,孟芃芃却已经开始高三总复习。学霸和凡人的差距让明玥看得清楚。
  “是你那个踢足球的哥哥给你的吗?”明玥好奇,她记得这个名字,曾经一脚足球撞到她的胸,让她疼了好一阵,周自恒差点没把人叫出来围殴。
  但这是孟芃芃的邻居,足球踢出来,是想给孟芃芃打招呼,明玥求了周自恒许久,才让周自恒打消报复的念头。这个男孩比他们大两届,正处在压力深重的高三。明玥常在光荣榜的第一位看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