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
沈真没想到能和陈磊聊得这么好。他上一世对陈磊的了解到底有限,如今陈磊的形象已经在他心里变得鲜活了。陈磊或许在商业行为上是个失败者,但他对于梦想的追求远比沈真知道的还要多。
陈磊的心中有一个不曾被污染的乌托邦。
沈真忽然产生了一个想法。如果他和陈磊成为了那种能互相给予建议的好朋友,那么当这一世陈磊再次脱离体制想要单干时,他就可以帮助陈磊少走一些弯路了。别的什么都不说,只说这公司的运营就绝对不能交由陈磊自己来管理,如果他不放心跟着别人干,那么还不如雇佣一个职业的经理人。
当然,现在沈真才刚认识陈磊,有些话暂时不需要说得那么透。
王彦也已经好久没有见到沈真、沈灵两兄弟了,和陈磊分开后,他想邀请两兄弟上他们家吃饭。沈真却遗憾地拒绝了:“我们下次再约吧……我和小灵要回家看书,我们学校下周就要月考了。”
王彦对此表示理解。他们这个年纪的人都很看重小孩的成绩。
沈灵自然是不需要临时抱佛脚的,但沈真需要,所以真正要回家看书的人是沈真。好在沈真平时也不是什么都不做,每天晚上还会花一点时间做下作业,因此考前的复习周不至于让他手忙脚乱的。
考试的时间过得很快。
最后一门考完,沈真觉得应该做顿大餐好好犒劳一下沈灵,这孩子的猜题能力太精准了。
沈灵在手,天下我有。
考完试时正好是中午,学生们下午还要正常上课。沈真便跟着沈灵一起去食堂吃饭。兄弟俩排着队,凑在一起说话。沈真说:“等到放暑假,我们请张倩姐过来玩吧?也不知道她会考到哪里去。”
张倩比沈真大了五岁,但张倩当初的入学年纪比沈真要大一岁,所以她现在正好读高三。这一世因为有沈真的提点,张明赚的钱比过去多了,连带着张倩的学校都换了一个,她的成绩也好了很多。
沈真一直觉得,学习成绩在于学生本身,但学校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在沈真的上一世,张倩念书的那个高中真的让人不知该如何去评价。当时,她高中缺了一位生物老师,需要重新招聘一位。结果负责招聘的那位老师不知道怎么弄的,工作没做好,竟然招了一名计算机老师进来。等到正式上课的时候,正常的学校应该是把新来的计算机老师重新安排吧?结果张倩的学校干脆将错就错,让计算机老师去带生物课。这老师不想丢了饭碗,她就每次先去别的生物老师班上旁听一次课,然后再现学现卖去自己班上教。如果学生们有额外的问题,她就回答不上来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学生们能接收到的信息非常低效,整体成绩都不好。
这一世因为张明不缺钱了,沈真干脆建议张倩去了县里一所比较好的高中念书。虽然沈真一直觉得他自己再弄一张文凭没什么大用,但这是因为他已经有了专业技能,而对于张倩这种生活在偏僻山区没有人脉势力从父辈那里也得不到多少帮助的学生来说,文凭是他们跳出农门的机会,不能放弃。
“不如叫张倩姐填京城的学校吧,这样我们还能照顾一下她。京城的学校多,她肯定能找到合适的。”沈灵说。这些年他们和张明的关系一直都很好,沈灵就把张明那一家都划分为自己人了。
护短这种行为是能够互相影响的。沈真有些护短,连带着沈灵也越来越护短了。
“张倩姐比我们大那么多,到时候是她照顾我们,还是我们照顾她?”沈真笑着问。
“这不一样。身为男人,就该成为家中姊妹的依靠。”沈灵认真地说。他这种想法显然是受前世记忆的影响颇深。在古代那种男尊女卑的环境下,姑娘们要想生活得好,确实需要娘家兄弟给力。虽说现代社会已经男女平等了,但沈灵觉得自己依然有着这个责任,兄弟姐妹间原本就需要互相提携。
“那行……等会儿打电话给张叔叔时,正好和他说说这件事。”沈真说。
沈灵只是笑了一下,没有说话。就在刚才,他心中忽然划过了一道非常微妙的想法。
说起来,沈灵把沈真和张倩都当做自己的家人,沈真是哥哥,张倩是姐姐,即使因为他和沈真相依为命,他们之间理应更亲密些,但这种亲密也该是在亲情的程度上自然加深吧?但是,沈灵刚刚意识到,事情好像不是这样子的。他会关心张倩,但他却对张倩没有占有欲。他对沈真却有着占有欲。
这好像有些奇怪?
沈真忽然说:“等等,我刚刚想到一件事,娟巧表姐的预产期正好在暑假里,连带着她坐月子的时间正好把整个暑假都占了,她没法看店子,那张倩姐肯定要去帮忙,就没有时间来我们这玩了。”
张娟巧已经结婚了。她嫁的当然不是邻村的那个渣男,而是在安城认识的一个小伙子。
沈灵把各种纷乱的想法压下去,说:“如果张倩姐来京城念书了,暑假来不来又有什么关系。”
“你说得对,我现在也觉得张倩姐报京城的学校挺好的了。不过,还是得看她自己的意思吧。”
买饭的队伍一直在前进,很快就轮到兄弟俩了。沈灵的饭卡刷了两人的饭菜,然后他们找了个空位坐下。沈灵在学校里人缘挺好的。不多时,又有几个男生端着餐具和他打招呼,就坐在了他旁边。
这些男生中只有两个是沈灵班上的,其余都是外班的。他们是属于那种喜欢惹是生非的“坏”学生,躲在厕所里偷偷抽烟,装病逃课去医务室混日子,对着过路的女生吹口哨……按说他们和沈灵这种优等生没什么交集,但是沈灵和一般的优等生不一样啊,至少这些学生没觉得沈灵看不起他们,有作业还大方地给他们抄,并且沈灵从来没有向老师告状的习惯,于是他们一直相处得很好。
男生们坐下后就开始用别人听不太懂的话聊天。
“这周末我爸妈都不在家,你们来我家吧,我有好东西给你们看!”说话的是一名初三学生。
“不去不去,这周末和隔壁学校那帮约好了,我们要去打台球,完事了再去趟网吧。”
“约好了也可以先推掉!我今天就把话撂这里了,你们要是不去我家,肯定会后悔的!”
“你家能有什么啊?又没什么好玩的!难道要大家排排坐看一下午电视吗?”
之前说话的那个男生四下看了看,然后压低声音说:“你们懂个p,是我表哥借来的片子……绝对是好东西,要不是我们关系铁,我能叫上你们?都别矫情了啊,就这么说定了,周末上我家啊!”
“哦哦哦哦哦懂了!哈哈哈,够意思啊,那就这么说定了,上你家上你家!”一群人贼笑起来。
其中一个眼珠子一转,看向沈灵,问:“喂,小优等生,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赵海家玩?”
沈灵摇摇头说:“我就不去了。”连着上五天课,只有两天能待在家里,自然要和哥哥在一起。
赵海贼眉鼠眼地笑了起来,意味深长地说:“你叫上沈灵做什么?他现在哪懂这个啊?”
一帮无聊的禽兽们!沈灵在腹中诽谤。呵呵,他怎么不懂了?这些人虽然刚刚压低了声音,但他们说的话都被沈灵听见了。沈灵的生物学可是满分的!沈灵的课外阅读量,说出来直接吓死这些人!
沈真其实也听出来这帮正值青春期骚动的男孩子们在聊什么了,赶紧把剩下的饭三两口吃完,然后催着沈灵说:“快点快点,我忽然想起来我还有点事,等你吃完了,我们赶紧走。”哪怕吃得快不利于消化,但现在已经顾不上这个了,沈真觉得自己必须要保住沈灵的清白,不能让他被带坏了啊!
虽然沈灵的理论知识好像已经很充沛了,但沈真还是把沈灵当成了小白兔。
那帮男生们都和沈真不熟,他们看着沈真身上露出了那种让人不喜欢的属于家长们的气息,于是一个个都蔫不拉几的了。赵海赶紧埋头吃饭。咦,明明沈真和他同龄,他却觉得在面对同学家长啊?
家长之魂熊熊燃烧的沈真带着沈灵出了食堂。沈灵把沈真送到了校门口。
“你……和刚刚那些人关系很好吗?”沈真颇为纠结地问。
因为知道沈真在担心什么,所以沈灵立刻主动保证说:“哥,你放心吧。那种片子又不好看,就算我没看过,我也知道那只是无聊的机械运动,有什么好看的?赵海他们就是太无聊了啊,其实他们应该多读一点书的。我觉得他们连受精卵是怎样形成的都不一定清楚,只是盲目地对活塞运动本身有好奇心。对了,我上次无聊时翻过一本解剖学相关的书,连性器的横剖面、竖剖面都一清二楚了。”
沈真:……
救命!要是沈灵继续说下去,沈真觉得自己非阳痿不可了。
横剖面?竖剖面?
听上去真的好疼啊!qaq
第六十四章
宽松的运动裤很好地掩盖了沈真想要夹腿的小动作。沈灵一脸无辜地看着沈真。
沈真隐隐有一种预感,看样子沈灵日后的情路并不会太过顺畅。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沈真现在却有一种担心,要是沈灵的书读得太多了,以至于他的精神世界自成一体,那么外人就会很难介入其中。两人在一起,若是没有共同语言,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都说三岁看到老,沈真对于自己“养”大的孩子很有信心,他觉得沈灵日后在恋爱方面,比起肉体上的欢欲,他一定会更注重精神上的契合,这意味着沈灵对未来伴侣在精神层面的要求肯定很高。
要是找不到合适的人选……难道自家小孩要和书本过一辈子吗?
等等!
沈真忽然联想到了自己身上。如果他上一世长命百岁,那么说不定他会找到一位妻子,可事实上他重生了,于是就没有活到结婚的年纪,如此说起来,他上一世应该是和自己的右手过了一辈子啊!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和右手过了一辈子的人有什么资格担心自家小孩会和书本过一辈子?
书本总比右手要高大上一点吧?和前者过一辈子,说不定能留下思想的瑰宝传承下去,这也算得上是某种意义上的永垂不朽了;和后者过一辈子,只能把子孙后代都冲进下水道,注定一生孤寂啊!
沈真很想怜爱一下自己。
沈灵不知道沈真在想什么,只觉得沈真脸上的表情变化实在有趣。临到校门口,他停下了脚步。
沈真赶紧把自己四散的思绪全部拉扯了回来。他转念一想,其实沈灵现在才十二岁呢,还是个孩子而已啊,某些地方也才刚刚开始发育,所以他何必担心那么多呢?沈灵在人群中就是一个天生的发光体,等他长大了,肯定会遇到一个心爱的好姑娘,然后会和那位好姑娘组建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
虽说沈真不怎么看好初中生的恋情,不过,现在不就有个萧凡卉吗?
想到那位漂亮乖巧的小姑娘,想到她和沈灵之间的默契,沈真彻底放心了。
兄弟俩在校门口散开了。沈灵独自回了教室。因为刚刚考完试,虽然有些学生对过答案后闷闷不乐的,但班里整体的氛围还是很轻松。平时午休的时间,大家都用来看书,但今天很多人却在聊天。
萧凡卉手里举着一根手链,说:“我最喜欢这种花纹……不过,这到底是怎么编出来的?”
“我也不清楚……我只会最简单的那种编法。这种确实太复杂了啊!”
“那我能把这个手链拆了研究一下吗?这么看实在是看不出来啊!”萧凡卉问。
“不行不行!这是我发小送给我的,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惜我们初中不在一个学校。”
沈灵从前门进了教室,路过萧凡卉身边时,正听见她和别的姑娘说话。沈灵下意识地看过去,就看见萧凡卉的手里拿着一根手工的彩链,这种手链应该是用好几根彩带编织出来的。样子确实不错。
沈灵最近和萧凡卉走得有些近。他很喜欢这种简简单单的姑娘,比如说他小学时的同桌高美美。这种喜欢怎么说呢?这是一种带着欣赏的喜欢,就像是沈灵会喜欢京城的秋天和夏日的星空一样。
见萧凡卉似乎有些苦恼,沈灵主动走到她身边,说:“给我看看。”
萧凡卉征求了另一个女生的同意后,把手链递给了沈灵。沈灵拿着手链研究了一会儿,他没有把手链拆开,只是顺着纹路看了一遍,说:“你想要学这个?如果你有原材料,我现在就能教你。”
“你会?”萧凡卉震惊地问。
“以前不会,不过刚刚看了下,会了。这手链挺有意思的。”沈灵面无表情地说。
萧凡卉将信将疑地拿出了她前两天买来的彩带条,各种颜色都有,亮色系的居多。这种彩带卖得非常便宜,质量最差的是一毛钱三根的,萧凡卉买的这种是一毛钱一根的。沈灵从中数出了九根。
沈灵把彩带对齐,在一侧打了个结,然后让萧凡卉捏着结,帮着把彩带绷直了,他就开始编织起来。为了让萧凡卉看得清楚些,沈灵编得很慢,时不时还讲解一句。不多时,他就编出了半根手链。
“你简直是天才!”萧凡卉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这个世界绝对是看脸的,别的男生要是在女生面前编手链,绝对会被人说娘,但是沈灵编着,女生们却一点没有产生这种歧视的想法,周围的一些女生甚至都围了过来,像萧凡卉那样发出了惊叹。
沈灵却觉得这没有什么。
遥想当年,小塘实验学校中那些和沈灵一起上过纸艺兴趣班的女生,哪个能有沈灵手巧?
见萧凡卉已经学会了,沈灵把半根手链还给了萧凡卉,让她自己继续编下去。
“你这些彩带是哪里买的?”沈灵问。
“学校门口的小店里都有!”萧凡卉说。
沈灵点了点头,就回自己座位了。
放学后,沈灵去小店里挑起了彩带。他不像萧凡卉那样专门挑亮色系的,反而买了一些如纯白、靛青、墨蓝等不甚鲜亮的彩带。因为今个儿考试,沈灵早上没有骑自行车,而是和沈真一起坐公交车来学校的,现在回家自然也坐公交车。上了车以后,沈灵就淡定地编起了手链,到家时正好编好了。
沈灵把手链递给了沈真:“喏,送给你。”
“咦?戴手上吗?”沈真正在炒菜,一只手上还拿着锅铲。
“是啊,我编的,你喜欢不?”沈灵问。
“嗯嗯,喜欢。你帮我戴上吧。”沈真把左手递给了沈灵。
沈灵的审美眼光不错,颜色搭配得正合适。他编的彩带挺适合给男生戴的。沈真虽然以前从来都没有戴手链的习惯,但看着这条手链还是有点喜欢。再说,这是自家小孩编的,里面有情感加成啊!
从小到大,沈灵送了多少自制的礼物给沈真啊!贺卡什么的就不用说了,有次语文课上,语文老师非要按照课本中的描述来做小桔灯,让全班学生都带了桔子去学校,结果最后就沈灵一人成功了!
“可惜那盏小桔灯没有保存下来……”沈真惆怅地说。
“除非做成标本,否则哪里能放那么久?你要是喜欢,等桔子上市了,我再给你做。”
“不用了不用了。我只是觉得,你做得太精致了,就这么放坏了真可惜。”沈真说。
陈磊的心中有一个不曾被污染的乌托邦。
沈真忽然产生了一个想法。如果他和陈磊成为了那种能互相给予建议的好朋友,那么当这一世陈磊再次脱离体制想要单干时,他就可以帮助陈磊少走一些弯路了。别的什么都不说,只说这公司的运营就绝对不能交由陈磊自己来管理,如果他不放心跟着别人干,那么还不如雇佣一个职业的经理人。
当然,现在沈真才刚认识陈磊,有些话暂时不需要说得那么透。
王彦也已经好久没有见到沈真、沈灵两兄弟了,和陈磊分开后,他想邀请两兄弟上他们家吃饭。沈真却遗憾地拒绝了:“我们下次再约吧……我和小灵要回家看书,我们学校下周就要月考了。”
王彦对此表示理解。他们这个年纪的人都很看重小孩的成绩。
沈灵自然是不需要临时抱佛脚的,但沈真需要,所以真正要回家看书的人是沈真。好在沈真平时也不是什么都不做,每天晚上还会花一点时间做下作业,因此考前的复习周不至于让他手忙脚乱的。
考试的时间过得很快。
最后一门考完,沈真觉得应该做顿大餐好好犒劳一下沈灵,这孩子的猜题能力太精准了。
沈灵在手,天下我有。
考完试时正好是中午,学生们下午还要正常上课。沈真便跟着沈灵一起去食堂吃饭。兄弟俩排着队,凑在一起说话。沈真说:“等到放暑假,我们请张倩姐过来玩吧?也不知道她会考到哪里去。”
张倩比沈真大了五岁,但张倩当初的入学年纪比沈真要大一岁,所以她现在正好读高三。这一世因为有沈真的提点,张明赚的钱比过去多了,连带着张倩的学校都换了一个,她的成绩也好了很多。
沈真一直觉得,学习成绩在于学生本身,但学校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在沈真的上一世,张倩念书的那个高中真的让人不知该如何去评价。当时,她高中缺了一位生物老师,需要重新招聘一位。结果负责招聘的那位老师不知道怎么弄的,工作没做好,竟然招了一名计算机老师进来。等到正式上课的时候,正常的学校应该是把新来的计算机老师重新安排吧?结果张倩的学校干脆将错就错,让计算机老师去带生物课。这老师不想丢了饭碗,她就每次先去别的生物老师班上旁听一次课,然后再现学现卖去自己班上教。如果学生们有额外的问题,她就回答不上来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学生们能接收到的信息非常低效,整体成绩都不好。
这一世因为张明不缺钱了,沈真干脆建议张倩去了县里一所比较好的高中念书。虽然沈真一直觉得他自己再弄一张文凭没什么大用,但这是因为他已经有了专业技能,而对于张倩这种生活在偏僻山区没有人脉势力从父辈那里也得不到多少帮助的学生来说,文凭是他们跳出农门的机会,不能放弃。
“不如叫张倩姐填京城的学校吧,这样我们还能照顾一下她。京城的学校多,她肯定能找到合适的。”沈灵说。这些年他们和张明的关系一直都很好,沈灵就把张明那一家都划分为自己人了。
护短这种行为是能够互相影响的。沈真有些护短,连带着沈灵也越来越护短了。
“张倩姐比我们大那么多,到时候是她照顾我们,还是我们照顾她?”沈真笑着问。
“这不一样。身为男人,就该成为家中姊妹的依靠。”沈灵认真地说。他这种想法显然是受前世记忆的影响颇深。在古代那种男尊女卑的环境下,姑娘们要想生活得好,确实需要娘家兄弟给力。虽说现代社会已经男女平等了,但沈灵觉得自己依然有着这个责任,兄弟姐妹间原本就需要互相提携。
“那行……等会儿打电话给张叔叔时,正好和他说说这件事。”沈真说。
沈灵只是笑了一下,没有说话。就在刚才,他心中忽然划过了一道非常微妙的想法。
说起来,沈灵把沈真和张倩都当做自己的家人,沈真是哥哥,张倩是姐姐,即使因为他和沈真相依为命,他们之间理应更亲密些,但这种亲密也该是在亲情的程度上自然加深吧?但是,沈灵刚刚意识到,事情好像不是这样子的。他会关心张倩,但他却对张倩没有占有欲。他对沈真却有着占有欲。
这好像有些奇怪?
沈真忽然说:“等等,我刚刚想到一件事,娟巧表姐的预产期正好在暑假里,连带着她坐月子的时间正好把整个暑假都占了,她没法看店子,那张倩姐肯定要去帮忙,就没有时间来我们这玩了。”
张娟巧已经结婚了。她嫁的当然不是邻村的那个渣男,而是在安城认识的一个小伙子。
沈灵把各种纷乱的想法压下去,说:“如果张倩姐来京城念书了,暑假来不来又有什么关系。”
“你说得对,我现在也觉得张倩姐报京城的学校挺好的了。不过,还是得看她自己的意思吧。”
买饭的队伍一直在前进,很快就轮到兄弟俩了。沈灵的饭卡刷了两人的饭菜,然后他们找了个空位坐下。沈灵在学校里人缘挺好的。不多时,又有几个男生端着餐具和他打招呼,就坐在了他旁边。
这些男生中只有两个是沈灵班上的,其余都是外班的。他们是属于那种喜欢惹是生非的“坏”学生,躲在厕所里偷偷抽烟,装病逃课去医务室混日子,对着过路的女生吹口哨……按说他们和沈灵这种优等生没什么交集,但是沈灵和一般的优等生不一样啊,至少这些学生没觉得沈灵看不起他们,有作业还大方地给他们抄,并且沈灵从来没有向老师告状的习惯,于是他们一直相处得很好。
男生们坐下后就开始用别人听不太懂的话聊天。
“这周末我爸妈都不在家,你们来我家吧,我有好东西给你们看!”说话的是一名初三学生。
“不去不去,这周末和隔壁学校那帮约好了,我们要去打台球,完事了再去趟网吧。”
“约好了也可以先推掉!我今天就把话撂这里了,你们要是不去我家,肯定会后悔的!”
“你家能有什么啊?又没什么好玩的!难道要大家排排坐看一下午电视吗?”
之前说话的那个男生四下看了看,然后压低声音说:“你们懂个p,是我表哥借来的片子……绝对是好东西,要不是我们关系铁,我能叫上你们?都别矫情了啊,就这么说定了,周末上我家啊!”
“哦哦哦哦哦懂了!哈哈哈,够意思啊,那就这么说定了,上你家上你家!”一群人贼笑起来。
其中一个眼珠子一转,看向沈灵,问:“喂,小优等生,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赵海家玩?”
沈灵摇摇头说:“我就不去了。”连着上五天课,只有两天能待在家里,自然要和哥哥在一起。
赵海贼眉鼠眼地笑了起来,意味深长地说:“你叫上沈灵做什么?他现在哪懂这个啊?”
一帮无聊的禽兽们!沈灵在腹中诽谤。呵呵,他怎么不懂了?这些人虽然刚刚压低了声音,但他们说的话都被沈灵听见了。沈灵的生物学可是满分的!沈灵的课外阅读量,说出来直接吓死这些人!
沈真其实也听出来这帮正值青春期骚动的男孩子们在聊什么了,赶紧把剩下的饭三两口吃完,然后催着沈灵说:“快点快点,我忽然想起来我还有点事,等你吃完了,我们赶紧走。”哪怕吃得快不利于消化,但现在已经顾不上这个了,沈真觉得自己必须要保住沈灵的清白,不能让他被带坏了啊!
虽然沈灵的理论知识好像已经很充沛了,但沈真还是把沈灵当成了小白兔。
那帮男生们都和沈真不熟,他们看着沈真身上露出了那种让人不喜欢的属于家长们的气息,于是一个个都蔫不拉几的了。赵海赶紧埋头吃饭。咦,明明沈真和他同龄,他却觉得在面对同学家长啊?
家长之魂熊熊燃烧的沈真带着沈灵出了食堂。沈灵把沈真送到了校门口。
“你……和刚刚那些人关系很好吗?”沈真颇为纠结地问。
因为知道沈真在担心什么,所以沈灵立刻主动保证说:“哥,你放心吧。那种片子又不好看,就算我没看过,我也知道那只是无聊的机械运动,有什么好看的?赵海他们就是太无聊了啊,其实他们应该多读一点书的。我觉得他们连受精卵是怎样形成的都不一定清楚,只是盲目地对活塞运动本身有好奇心。对了,我上次无聊时翻过一本解剖学相关的书,连性器的横剖面、竖剖面都一清二楚了。”
沈真:……
救命!要是沈灵继续说下去,沈真觉得自己非阳痿不可了。
横剖面?竖剖面?
听上去真的好疼啊!qaq
第六十四章
宽松的运动裤很好地掩盖了沈真想要夹腿的小动作。沈灵一脸无辜地看着沈真。
沈真隐隐有一种预感,看样子沈灵日后的情路并不会太过顺畅。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沈真现在却有一种担心,要是沈灵的书读得太多了,以至于他的精神世界自成一体,那么外人就会很难介入其中。两人在一起,若是没有共同语言,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都说三岁看到老,沈真对于自己“养”大的孩子很有信心,他觉得沈灵日后在恋爱方面,比起肉体上的欢欲,他一定会更注重精神上的契合,这意味着沈灵对未来伴侣在精神层面的要求肯定很高。
要是找不到合适的人选……难道自家小孩要和书本过一辈子吗?
等等!
沈真忽然联想到了自己身上。如果他上一世长命百岁,那么说不定他会找到一位妻子,可事实上他重生了,于是就没有活到结婚的年纪,如此说起来,他上一世应该是和自己的右手过了一辈子啊!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和右手过了一辈子的人有什么资格担心自家小孩会和书本过一辈子?
书本总比右手要高大上一点吧?和前者过一辈子,说不定能留下思想的瑰宝传承下去,这也算得上是某种意义上的永垂不朽了;和后者过一辈子,只能把子孙后代都冲进下水道,注定一生孤寂啊!
沈真很想怜爱一下自己。
沈灵不知道沈真在想什么,只觉得沈真脸上的表情变化实在有趣。临到校门口,他停下了脚步。
沈真赶紧把自己四散的思绪全部拉扯了回来。他转念一想,其实沈灵现在才十二岁呢,还是个孩子而已啊,某些地方也才刚刚开始发育,所以他何必担心那么多呢?沈灵在人群中就是一个天生的发光体,等他长大了,肯定会遇到一个心爱的好姑娘,然后会和那位好姑娘组建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
虽说沈真不怎么看好初中生的恋情,不过,现在不就有个萧凡卉吗?
想到那位漂亮乖巧的小姑娘,想到她和沈灵之间的默契,沈真彻底放心了。
兄弟俩在校门口散开了。沈灵独自回了教室。因为刚刚考完试,虽然有些学生对过答案后闷闷不乐的,但班里整体的氛围还是很轻松。平时午休的时间,大家都用来看书,但今天很多人却在聊天。
萧凡卉手里举着一根手链,说:“我最喜欢这种花纹……不过,这到底是怎么编出来的?”
“我也不清楚……我只会最简单的那种编法。这种确实太复杂了啊!”
“那我能把这个手链拆了研究一下吗?这么看实在是看不出来啊!”萧凡卉问。
“不行不行!这是我发小送给我的,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惜我们初中不在一个学校。”
沈灵从前门进了教室,路过萧凡卉身边时,正听见她和别的姑娘说话。沈灵下意识地看过去,就看见萧凡卉的手里拿着一根手工的彩链,这种手链应该是用好几根彩带编织出来的。样子确实不错。
沈灵最近和萧凡卉走得有些近。他很喜欢这种简简单单的姑娘,比如说他小学时的同桌高美美。这种喜欢怎么说呢?这是一种带着欣赏的喜欢,就像是沈灵会喜欢京城的秋天和夏日的星空一样。
见萧凡卉似乎有些苦恼,沈灵主动走到她身边,说:“给我看看。”
萧凡卉征求了另一个女生的同意后,把手链递给了沈灵。沈灵拿着手链研究了一会儿,他没有把手链拆开,只是顺着纹路看了一遍,说:“你想要学这个?如果你有原材料,我现在就能教你。”
“你会?”萧凡卉震惊地问。
“以前不会,不过刚刚看了下,会了。这手链挺有意思的。”沈灵面无表情地说。
萧凡卉将信将疑地拿出了她前两天买来的彩带条,各种颜色都有,亮色系的居多。这种彩带卖得非常便宜,质量最差的是一毛钱三根的,萧凡卉买的这种是一毛钱一根的。沈灵从中数出了九根。
沈灵把彩带对齐,在一侧打了个结,然后让萧凡卉捏着结,帮着把彩带绷直了,他就开始编织起来。为了让萧凡卉看得清楚些,沈灵编得很慢,时不时还讲解一句。不多时,他就编出了半根手链。
“你简直是天才!”萧凡卉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这个世界绝对是看脸的,别的男生要是在女生面前编手链,绝对会被人说娘,但是沈灵编着,女生们却一点没有产生这种歧视的想法,周围的一些女生甚至都围了过来,像萧凡卉那样发出了惊叹。
沈灵却觉得这没有什么。
遥想当年,小塘实验学校中那些和沈灵一起上过纸艺兴趣班的女生,哪个能有沈灵手巧?
见萧凡卉已经学会了,沈灵把半根手链还给了萧凡卉,让她自己继续编下去。
“你这些彩带是哪里买的?”沈灵问。
“学校门口的小店里都有!”萧凡卉说。
沈灵点了点头,就回自己座位了。
放学后,沈灵去小店里挑起了彩带。他不像萧凡卉那样专门挑亮色系的,反而买了一些如纯白、靛青、墨蓝等不甚鲜亮的彩带。因为今个儿考试,沈灵早上没有骑自行车,而是和沈真一起坐公交车来学校的,现在回家自然也坐公交车。上了车以后,沈灵就淡定地编起了手链,到家时正好编好了。
沈灵把手链递给了沈真:“喏,送给你。”
“咦?戴手上吗?”沈真正在炒菜,一只手上还拿着锅铲。
“是啊,我编的,你喜欢不?”沈灵问。
“嗯嗯,喜欢。你帮我戴上吧。”沈真把左手递给了沈灵。
沈灵的审美眼光不错,颜色搭配得正合适。他编的彩带挺适合给男生戴的。沈真虽然以前从来都没有戴手链的习惯,但看着这条手链还是有点喜欢。再说,这是自家小孩编的,里面有情感加成啊!
从小到大,沈灵送了多少自制的礼物给沈真啊!贺卡什么的就不用说了,有次语文课上,语文老师非要按照课本中的描述来做小桔灯,让全班学生都带了桔子去学校,结果最后就沈灵一人成功了!
“可惜那盏小桔灯没有保存下来……”沈真惆怅地说。
“除非做成标本,否则哪里能放那么久?你要是喜欢,等桔子上市了,我再给你做。”
“不用了不用了。我只是觉得,你做得太精致了,就这么放坏了真可惜。”沈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