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
  桃源村卖给裴家的都是棉花成品,一来是棉花体积太大不好运输,织成布会压缩很多空间;二来加工品的利润要比直接卖棉花要大得多。
  木匠坊现在已经改进了织布机,虽然依然不及常喜乐所知,可也比之前效率高了不少。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常喜乐后面再拿出更为先进的也就不会觉得突兀的。现在为了不扎眼,还是最简单的纺织,等再过一阵,可以弄些花样,提高成品的竞争力。
  现在不少地方看到棉花的好处也都开始兴起种棉花的风潮,不再像之前一样并不重视。不过他们终究晚了桃源村一步,如今外头的人都认桃源村棉布,已经在市场上有了自己的一个位置。
  但是不进则退,随着棉花的推广,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琢磨此物。他们若是不弄出点有技术含量的东西,终究会被市场淘汰,或者利润压到最低点。
  沈百里原本只不过想要随便瞧瞧,可没有想到走过一圈,剩下的只有无限的赞叹了。
  桃源村能出产那么多东西,他自然心里也是有些设想的,但是完全没有想到一个村庄能做到这般地步。
  每一样都让他惊叹不已,不管是格式工坊还是养殖场,还是水稻、棉花种植等等,都打破了他的认知。他也算游历过很多地方,没有见一个村子能做到这般地步。即便是地主,也不一定能策划得如此周祥。
  一环扣着一环,每一样都不是简单的个体。
  “之前我一直闹不明白你为何花心思在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上,如今可算明白了。现在我还真不知哪样更适合你,之前觉得你不全身心科考,实在太不知道计较。可现在又觉得若你这样的人才去为官,好似又可惜了些。”沈百里叹道。
  不管是再聪慧之人,一般想身兼数任是很难的,总是容易顾此失彼,或者难以将一件事做到极致。
  尤其入朝为官,就会身不由己,哪里还有这工夫想这些。甚至还会被派遣到很远的地方,更无法顾及了。
  常喜乐笑道:“我只求能考上一个举人功名,再往上就不想了。”
  沈百里以为他说的是脸上的疤,道:“如今已经淡了许多,却也不一定就把路给堵了,只是要上下打点一番。”
  常喜乐摇了摇头,“于此无关,是个人所好。”
  沈百里顿了顿,很快也就想明白,常喜乐会这般想并不奇怪,很符合他的性子。
  “你自个想明白便好,只要能耐,哪条道都是乾坤大道。”
  沈百里在桃源村住了三晚,第四天便启程回府,同行的还有常喜乐、常昱和宋挽呈。
  第67章 晕船
  常喜乐原本打算得很好,在船上望着河边风景,喝喝小酒,吃吃火锅,说点闲话,就能很愉快而悠哉的混过这一天。兴许还能诗兴大发,书写出一首不错的诗。或者可以感叹一下几年前路行的痛苦和漫长,现在的便利和快捷什么的。
  没有想到一上船没有多久,常喜乐就吐得个天昏地暗,莫说什么看风景吃东西啥的了,胆汁都要吐出来了,整个人都快翻白眼了。
  常昱见这他这模样,着实吓坏了,一直紧贴着伺候着,不敢离开半步。
  所幸沈百里船上背着晕船的药,常喜乐一股脑喝下去就吐得不那么厉害了,只是一路昏昏沉沉没有个清醒的时候。而且不能吃东西,一吃就得吐,连汤水什么的都不行。
  沈百里见常昱绷着个脸,那气势让人完全不敢靠近,怕他太过紧张,到时候两人都倒下就麻烦了,硬着头皮劝道:“你不用这么担心,有些人在船上是会这样的,只要下了船就好。你也一天没有吃东西了,先吃点东西吧?”
  常昱一声不吭,宛若未闻,坐在床上搂着常喜乐,为他顺背。
  沈百里见此忍不住叹道:“他现在已经睡熟了,也不用一直抱着他……”
  常昱抬眼,眼神凌厉宛若猛兽一般,让没有准备的沈百里吓了一跳。好不容易缓过劲来,便是识趣的离开了,知道常昱是说不通的。
  离开的时候沈百里不由感叹,这两人感情还真是好,亲兄弟也不过如此了。
  沈百里不是没有想过把吃食端过来,可常喜乐现在完全闻不了一点食物的气味,连没啥气味的米饼之类也不成。只要一端到门口,常喜乐就会睁眼,一副难受的模样。也不知道怎的竟是反应大到这种地步,明明之前坐马车更为颠簸的时候半点事没有,可一坐船整个人就不成了。
  如此一来,沈百里只能放弃,而常昱不愿离开常喜乐,也就跟着常喜乐一起挨饿。
  所幸第二天傍晚的时候船只就到达了府里,沈百里原本想着常昱从昨天中午开始就滴水未沾,现在必是没了力气,他可是很清楚常昱的饭量,所以专门让人拿了步撵过来,准备把常喜乐抬下船。
  可常昱依然不愿让人碰一下常喜乐,自己一个人抱着常喜乐下了船,步履稳健,完全瞧不出已经饿了一天。
  沈百里见两人如此,心中有种莫名的怪异感。
  这两人感情也忒好了吧。
  就算是亲兄弟,也没有霸道到这般地步。他与常家交往这么长时间,常昱也并不是故意防着他,只是单纯的担心常喜乐,所以才不想假手他人而已。
  沈百里这时不免想起裴清云,都是一块长大,他们两人相处的时间甚至更长,怎么就跟这一对相差那么多。
  这时沈百里才突然反应,他一下船就觉得哪里不对劲了,裴清云竟然没来!
  若是往常,只要他出了府里,不管出去多少天,裴清云都会过来守着他,不奚落两句心里不舒坦,可今天竟是半天还未见人。
  “裴清云呢?”
  专门过来迎接沈百里的奴仆并不意外沈百里的发问,道:“回禀主子,清云少爷前两天去了京城。”
  “去京城?”沈百里诧异,“他去京城做什么?怎么之前没有听说过?”
  “具体为啥事老奴就不知了,只是听裴府的人说,恐怕以后很难回来一趟,走的时候还带了不少东西。有人猜测说清云少爷这次去京城,怕是为了婚事。”
  沈百里听这话顿时怒了起来,“没准信的事瞎传什么呢!”
  “是,是。是老奴没管住这张嘴,该打,该打。”奴仆点头哈腰的应着,一边虚张声势的掌自己的嘴。
  沈百里并未理会他,心里十分的不痛快,只想快点回家。他跨马而上,策马离去。
  这边常昱带着常喜乐坐着沈百里安排好的马车一起前往上次所居住的客栈,因为之前并没有准备,沈百里所寻的住所还未收拾好,在这之前先得在客栈里居住。
  沈百里也试图邀请他们到自个家做客,可常昱拒绝了。常昱知道常喜乐不喜欢去别人家,而且又是这副模样,终究不太妥当。再加上还有宋挽呈通行,更是不会考虑。
  虽然三年过去,梅三娘依然记得他们,一见常昱把常喜乐抱进来,常喜乐一脸惨白,不由惊道:“这是怎么回事?是不是病了?我这就让人去找大夫。”
  梅三娘依然如从前那样十分的热情和厚道,若是其他客栈很有可能就把他们轰出去,就怕死在自己这里,太不吉利。可她没用半点忌讳,态度依旧,甚至更加热情。
  宋挽呈道:“他是晕了船,并无大碍。不过还是劳烦老板娘帮忙寻一下大夫,他这次遭了大罪,身体虚弱,怕引来其他病。”
  梅三娘连忙吩咐店小二去寻大夫,又道:“你们先到客房休息,一会大夫就会过来。我瞧他这模样也是没法出去沐浴,我一会给他烧一盆姜水,你们帮他擦一擦,既能清洗还能去寒气。”
  “多谢老板娘!”宋挽呈拱手作揖。
  “不用客气,出门在外的,就得互相照应。只是你们打算住什么样的房间,要几间?”
  宋挽呈看向常昱,有些不确定道:“两间上房?”
  常昱点了点头。
  梅三娘虽然觉得有些怪异,毕竟现在的常昱瞧着已经很高大了,虽然依然脸嫩,可这么大年纪也已经是半个小大人了,再睡一块就有些不妥了。不过她也没有想太多,出门在外偶尔将就,也并不算什么事。
  “这样也好,还能彼此照顾。”
  梅三娘边说边将他们领到各自的房间,她还很贴心的把常昱和常喜乐安排到之前住过的屋子。
  常喜乐醒来的时候,看到熟悉的房间,心底都忍不住感叹怪不得大家都喜欢来这里。这么长时间之后梅三娘还记得如此清楚,让人感受到了重视,自然愿意再来。
  “乐乐,你怎么样?”
  常昱刚把常喜乐放到床上,就看到他睁眼,连忙询问道。
  常喜乐其实被抱下马车的时候,就逐渐恢复意识了,只是全身软绵绵的,眼皮也特别的重,这才没有什么反应。
  “我没事了,只是没想到我竟然会晕船,还晕得这么厉害。”
  常喜乐有些无奈道,他换了这副身体之后,还是第一次遭这么大的罪。明明上辈子他什么都不晕,哪里晓得到这里晕船到这地步。
  半梦半醒之中甚至好像又回到了过去,回到了那副残破的身体。实在是那模样太像从前病倒急救的时候,整个人昏昏沉沉的,能感知到外面的世界,却没办法有任何反应。
  所幸,这一切都还在。
  看着眼前这张熟悉而焦急的面孔,常喜乐忍不住抬起软绵绵的手去抚摸他的脸。
  常昱愣了愣,常喜乐还是第一次做这样的动作,以前不是捏就是揉,而他自打跟常喜乐差不多高,连这些亲密的动作都极少有了,甚至连摸头都很少。
  手掌温暖的热度从脸上传到整个身体,让人觉得暖洋洋的,心里又有些痒痒的。
  常喜乐看到常昱一脸呆愣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
  常昱现在已经越发有成人的模样,尤其身高一长上来,加上平日练武骑马,那种气势更加逼人,这和以前猛兽一般的状态并不一样。具体常喜乐也说不来,大概是更接近人类的成年人之类的,也就觉得不能再以前一样,把他当个小猫崽逗弄,不自觉会以成人模式相处。
  可如此一来,好像就会少了些亲昵。
  现在看到常昱这副模样,常喜乐觉得自己之前的行为有些傻,还是这样的触碰让人觉得心安。
  “让小喵担心了。”
  常喜乐用手掐了掐不再像小包子一样,但是皮肤依然光滑细嫩得让无数女人羡慕的脸,顿时心满意足。
  常昱皱起眉头正色道:“我们以后不坐船了。”
  常喜乐失笑,“到时候再说吧。”
  常昱明显对这样的敷衍很不满意。
  “我现在有些饿了,小喵陪我一起吃饭好不好?”
  常喜乐其实现在还有些难受,并且毫无胃口,毕竟遭这么大的罪,也不是说好就好的。可他很清楚,他若是不吃东西,常昱肯定也会陪着他的。
  常昱一听这话,连忙站了起来,急急往外走,一边走一边道:“乐乐,你等着,我马上回来。”
  常喜乐看着风风火火的常昱会心一笑,身体的不适也因此散去不少。
  曾经最艰难的时候,一个人孤零零的也这么挺过来了,不是没有羡慕过别人,可大约是从不曾拥有,所以反倒不会去渴盼了。如今这一份温暖实实在在的笼罩着自己,有一个人因为他痛苦而担忧难过,明明身体和从前一样的难受,可那种感受完全不同。
  所以他之前不舒服的时候,虽然觉得很像从前却又很清楚的知道,两者并不相同。
  常昱很快回来了,手里还提着食盒,一看是食为天的标志,后头还跟着一个大夫。
  “是沈百里。”常昱解释。
  沈百里虽然直接回了家,却并未忘记照顾这边。他命奴仆到食为天去打包食物,以及请来当地最好的大夫。
  常喜乐点了点头,望向那大夫,“劳烦大夫了。”
  大夫拱手,“公子客气,让老朽先为你诊脉。”
  常喜乐伸出手,大夫将药箱放置在一旁的矮桌上,屈膝跪坐,为常喜乐搭脉。
  常昱在一旁很是焦急,却忍着一直没有吭声,眉头皱得紧紧的。
  久久,大夫才放开手。
  常昱再也忍不住,“大夫,乐乐怎么样?”
  “并无大碍,只是这位公子从前身子骨受到重创,虽然年轻,也好好静养了,可太过严重,到底还是落下了病根。平常察觉不出来,可若不多加休养,等年轻时候的精气神耗光,以后可就难熬了。”
  常昱一听顿时紧张起来,“那该怎么办?”
  “身子亏损是急不得的,需好好养着,不可太过劳累;吃食得尤为注意,不可太过重口。我这还有一个调养身体的方子,药性不强毒性也不大,就是需要坚持,若是断断续续便是无用了。你们也莫用太担心,这位公子尚且年轻,还是可以调养回来的。”
  常昱听到这话,虽然依然十分担忧,却不至于像方才一样紧绷着。
  大夫又叮嘱了几句,将药方子留下,便是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