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三鲜汤
  饮食和美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两者同样都是在讲一个“吃”,但吃和吃的目的不一样。
  就拿枫林佣兵团众人以前天天吃的肉汤和黑面包来说吧,天天吃,顿顿吃,长年到头地这样吃,也不会有什么不妥,因为它的营养比较均衡,而且全面。
  这是一种合格的饮食,不但合格,而且比方天前世的许多人吃得要更合格。
  这里的小麦粉由于加工方法原始,是那种不去麸皮和胚芽的粗黑面粉。但是,这样的面粉除了在美观方面比不上方天前世的精制白麦粉之外,单论营养,要在那些精白面粉的两倍以上。不但如此,它的很多对身体有好处的成分,还是精白面粉里所没有的。
  而这里的猪肉和常吃的一些野味,虽然腥味大,但是论营养的话,那是方天前世的那些鉰料猪能比的么?
  但是从美食的角度来评价,不论是黑面包,还是肉汤,显然就都不太合格了。
  就拿面包来说吧。
  不说人了,就说猴子,你拿一块这里的黑面包和一块方天前世的白面包同时扔给猴子,就是猴子也会选择白面包,而对黑面包不屑一顿,然后把它当成砖头扔给你。——
  猴子也是爱美的嘛!
  美食讲究的,主要方面不是营养,而是口味,再进一步是色香味,再更进一步,那就是全方面的用餐器具、环境配合了。
  方天现在要做的“三鲜汤”就是可以划为美食的一道食品。
  三鲜,在这里,顾名思义就是指竹鼠、竹荪、竹笋。
  这道菜里,竹鼠是主料,竹荪是配料,竹笋则是第三者。而吃这道菜,有的人会爱上主料,有的人会爱上配料,也有的人则主配都不爱,独爱第三者。
  三样东西中,竹鼠已经准备好了,只等到时切丝切条即可。
  竹荪和竹笋则都需要方天亲自来弄。小姑娘们弄的那些笋,在一般菜里能用,但是在这道菜里,味就不太正了。
  “小妹,扶我过去。”方天对小loli说道。
  小loli一手扶着方天,一手提着个竹篮,和方天一起往竹林中走去。
  一些小家伙们有的在烤炉前好奇地等待着,有的在安德森等人操持的大锅边鼓着腮,还有几个则跟在方天和小loli身边进入了竹林。
  笋有几种,一种是出土笋,一种是破土笋,还有一种是埋土笋。
  出土笋,就是竹林中露出地面一截的笋。笋长到这个地步,上下皆老,已经大失笋的新嫩了。在方天前世,远离山区的超市或者菜市场里卖的,很多都是这种笋。而且,笋这东西,放在空气中超过一天,新嫩就要打个对折。买这种笋,吃也就是吃个念想罢了。
  破土笋,就是那种笋尖已经开始抵达或者即将抵达地面,很快就要破土而出的笋。这种笋,笋尖开始变绿,笋中积蓄的各种养分已经被消耗了不少,使得味道有所走失。
  埋土笋,就是那种还深深埋在土里,不见光不见空气的笋。这种笋,由于初长不久,是真正的“竹之萌”,未曾长开,所有有很多看起来就像个蜗牛壳。
  方天现在所要的,也就是这种埋土笋。
  有了地下探测能力,挖笋果然方便很多。方天左几步,右几步,很快就采集了十来个蜗牛壳,这就差不多了。然后方天心念一动,二十来个竹荪被他收入小loli提着的竹篮中,放在竹篮的另一边。
  “走吧,三鲜汤开始!”
  三鲜汤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材料的选择,材料选好之后其它就很简单了。
  方天用风刃把竹鼠肉切成两种条形,一种像是过桥米线那么粗,另一种则像筷子那么粗。
  竹荪也作两种处理。
  去头去尾洗净后,一种全柄,把细的竹鼠肉填进去,前世这么做还需要工具辅助,而这一世,他这个魔法师来做这个工作,那实在是太方便不过了。另一种则是把柄拆开,与筷子那么粗的竹鼠肉相互打结,打成一个十字纽,这同样是全程魔法操控,相当酷。
  这个时候,小锅里的水也已经开始冒小白泡了,方天把这两种东西放到水里,盖上木板做的锅盖,然后剥蜗牛壳。
  那边的大锅中已经开始冒出香味,对安德森他们来说前所未闻的香味,害得他们大大小小不停地吸鼻子。
  肉笋同炖,笋不仅有去荦腥的效果,更有提鲜增香的效果。单纯的炖肉,与笋和肉一起炖相比,味道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
  那锅里散发的浓郁的香味越来越浓,那些小家伙们渐渐地忍不住了,不停地围着锅边打转,然后又大锅小锅两处来回跑。
  反正也就是三五步。
  跑到那边,伸鼻子嗅嗅,跑到这边,伸鼻子嗅嗅。
  甚至就连沙迦都学着他们,这边望望,那边望望。
  “小弟,你看,好了吗?”直到大水翻开,又过了大概二十分钟,安德森转过头来扬声道。
  “应该差不多了吧,不过再炖一会更好一些。”方天说道,然后揭开这边的锅盖,把已经被剥好并削成片的嫩笋加进去。
  那边的大大小小自动忽略了他的“再炖一会更好一些”这句话,只听得说“差不多了”,便呼啦啦地开始往外面盛了。——那些小家伙们,早就拿着小木碗围在边上等着呢。
  盛到碗里之后,一些小的捧着碗直吹气,一些大的,如迪克这些小家伙,在吃了一片肉后,眼睛一亮,然后再试探地吃了一片笋后,眼睛更是一亮。接着笋啊肉啊的也不分了,直接用勺子往嘴里扒。
  沙迦把两个盛满一半的小碗递给方天和小loli之后,就学安德森那些人埋头大吃了。他也是先吃肉后才吃笋,并且吃第一口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但是只要第一片笋入口,不论是安德森皮埃尔等人,还是沙迦,全都顾不得其它了,个个埋头大吃。
  金圣叹临终前留下遗言:“花生米与豆干同嚼,大有火腿之滋味。”
  肉与笋同嚼,是什么滋味呢?
  现在正埋头猛吃的大大小小是没时间来回答这个问题了,而正待学他们一样开吃的小loli却被方天阻住了,方天把小loli的碗朝自己碗上一盖,然后道:“这个也好了,小妹,你还是先来尝尝这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