螳螂捕蝉
  “你觉得什么样才算是好人?”
  那罗浑若有所思的问身边的亲卫们。
  而这些亲卫们已经见怪不怪了。他们没有跟那罗浑说,不光是他,陈节、袁放、盖吴和郑宗都问过他们这个问题。
  每个人问的时候表情都各不一样,但每个人都是心事重重的样子。
  “像高校尉那样吧……”一个亲卫将祸根引到高深那边,“行善积德,清正廉洁,还要锄强扶弱……”
  “我觉得心地正直就行了,心地善良的人不会做坏事。”
  “如今这世道,做好人就是被人欺负啊……”一个亲卫叹了口气,“如果不是有花将军那样的本事,光做好人不知道死多少回。”
  “我们每个人手上都有不少人命,能算作好人吗?”
  一个亲卫有些不确定地开口。
  “谁有将军杀的人多?”几个虎贲军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将军不算是好人吗?”
  听到这里,那罗浑的心抖了抖。
  先前不知道花木兰是女子,只觉得他英勇盖世都是应该的。
  如今再想到她以一个女子的身份照顾了他们这么久,那一句“谁有将军杀的人多”,竟也让人胆战心惊起来。
  哪个女人愿意杀人呢?
  尤其是火长那种温和内敛的性格。
  除了那罗浑,盖吴和袁放也在纠结。
  袁放手拿着一封紫色的信函,不知道该不该把贺穆兰的事情给写进去。
  他虽被拓跋焘送到了贺穆兰身边,但依旧没有和宫里断过联系,尤其是素和君,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来看看。
  一来是因为他是天牢里的囚犯,只不过被拓跋焘法外开恩送到贺穆兰身边做个胥吏,还是需要监管,二却是拓跋焘时时要咨询他经济上的问题,有时候会托素和君带了话来。
  这封紫色的信函,便是白鹭官的加急文书,在任何一个驿站都能送回京中,原是为了路上有个万一,让袁放通风报信的。
  虎贲军的军士大多出身黑山的军户,原本对贺穆兰就有着狂热的崇拜,加上贺穆兰几次三番带他们打了胜仗,谁也不愿意换个主帅,所以贺穆兰曾经昏迷过两次,所有人的嘴巴却闭的死紧,没有一个人透露出去。
  生了恶疾就要致仕,这对一个年轻的官员来说是致命的打击。
  正是因为贺穆兰绝对的威望以及他们守口如瓶的坚持,让拓跋焘他们都不知道贺穆兰阳寿已尽,但如果把这件事告之宫中呢?
  如果皇帝知道了,会不会能调用御医、道士、和尚,管他什么玩意儿,只要把贺穆兰的病治好了,阳气宣泄出去了,不也是皆大欢喜吗?
  袁放想了想,最终还是一咬牙,开始奋笔疾书。
  他时间不多,一旦离开了魏境,就没有驿站可用了。
  他是个果决的人,心中一旦做出了决断就干脆利落,一封信不过片刻功夫就已经写好,又请了一个虎贲军中的伯鸭官给送了出去。
  贺穆兰的军报本来就是三天一次送往平城,袁放的信件跟着军报去了驿站,不过几日的功夫就会到达平城。
  “希望不是百忙一场……”袁放看着伯鸭官的背影,长长地叹出了一口气。
  .
  卢水胡营。
  卢水胡跟着使团已经有不少天了,这段时间里,卢水胡人的粮草和路上的花用都是贺穆兰的私产。
  袁放本来准备到了下一处大城就想法子从军需中匀出一部分粮草来,谁料这段时间遇到下雨,路上泥泞不堪无法行军,就这么一日日的消耗着军中的粮草,浪费着所有人的时间和经历。
  盖吴和袁放有了矛盾后,一天倒有大半的时间和同族们在一起,直到贺穆兰出去“散心”回来,这位乖弟子才又老老实实的回去“尽孝”。
  可贺穆兰是女人、而且性命不久的事情让他知道了以后,他心中原本誓死追随师父的目标就开始发生了变化。
  一个不世出的将军,若没有孩子,也没有什么显赫的家世,那还有什么办法能让这个世界记住他呢?
  不是打一场震惊天下的胜仗,就是教出一个更加厉害的弟子。
  虽说“花木兰”替父从军的名声足以震惊世人,但随之而来的肯定还有妄议和菲薄,盖吴不愿师父的名声中有一丝丝污点,而他想要早早的成就名声……
  “我想重建天台军。”
  盖吴坐在一群族人中间,看似是面带笑容的看着他们玩着摔角,嘴中却吐出这么一句话来。
  “哈哈,原来少主要重建天台军啊……”路那罗的眼睛还看着勇士们,先是随口应和了一声,而后猛然瞪大了眼睛。
  “啥?你刚才是说你想重建天台军?”
  “是,我父亲的旗子已经收回了两面,还有一面虽然不知道在哪里,只要我的天台军重立了,恐怕也就会出现。夏国破灭时,不少天台军的族人去了北凉讨生活,只要我们到了姑臧细细打听,一定就能又把人手找回来。”
  盖吴心中已经有了主意。
  “我们族中的老幼都已经在秦州获得了土地,但如果长期这样下去,所有卢水胡的男儿都会变成农民,我们善战的传统会完全消失。天台军的存在极为重要,它能让我们不会变成平庸的牧人或者农民。”
  他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一块半成品的木头削了起来。
  “谁知道天下什么时候又会打乱?我们能生存这么久,和我们能征善战不无关系。只要天台军还在,族中健壮的青年就会投奔,至少卢水胡还有这么一支雇军能够保护家乡的老幼,就如同我父亲在魏夏之战中救了杏城的妇孺们一样。”
  “话是没错,但之前十六国混乱,四处都要请人打仗,所以我们天台军才能糊口。如今北方还算平静,就算魏国和燕或者凉打了起来,雇佣我们的可能性也不大。”
  路那罗摸了摸后脑勺。
  “我们能做什么呢?四处□□?”
  “不,这种脏活儿我们不接。”盖吴沉了沉脸,“这会败坏我们的名声,让杏城的卢水胡人蒙羞。”
  “那……”
  “说不得我们的出路要落在袁放那狐狸身上。”盖吴撇了撇嘴,有些不太愿意地说道:“听师傅的意思,他以后是要为魏国行商的,行商就要有商队,一路上肯定少不了护卫。我想过了,魏国虽然派了人出去行商,但肯定不能派大量的兵马进入别国,否则就会引起别人的忌惮,但雇佣雇军却无妨。我们卢水胡原本就是做雇军的,天台军更是在各国中名声响亮,只要我们每次都能成功的把货物运送到目的地,以后找我们做护卫的商队就会越来越多……”
  路那罗没想到盖吴居然想到袁放身上,忍不住张大了嘴巴半天愣不过神。
  “只要把昔日我父亲的部下们都召回来,我父亲的人脉也就回来了。我们可以经常和各方保持友好的关系,赠与礼物维系其中的关系,各条道上的山贼盗匪也会给我们些面子。剩下的都是马贼和流寇,对我们来说都不是问题。”
  盖吴眯了眯眼。“至于那些难对付的,既然我们护送的是官家的商队,陛下也不会置之不理。”
  “少主不准备跟着花将军做大事了吗?”路那罗露出失望的表情,“是不是上次你因为我们的事和袁主簿吵架,让花将军生气了?”
  对于这些卢水胡来说,能跟着正规军洗白自己当然是最好的。谁不愿有个出身?刀口上舔血的日子过久了谁都会累。
  “不,我和师父并无间隙……”盖吴摇了摇头,看着面前的大好儿郎们,“可我好歹也是盖家的子弟,先祖‘天台军’的威名怎么能断送在我的手里?再说了……”
  他眼神有些放空。
  “便是父母兄弟,也总要离开的。我怎么能一辈子蜷缩在师父的脚底下过日子呢?总要自己闯出些明堂才对啊!再说了,种田哪有给商队做护卫赚得多?那不过是安身立命的根本罢了。”
  “你有凌云之志,我鼎力相助就是。”路那罗笑的豪爽,“我是粗豪之人,最值钱的就是一条命,当年交给了老首领,现在就交给你了。只要你觉得可以做,我便跟着你,至于其他人,你要自己去说。”
  “谢谢你,路叔!”盖吴高兴点了点头,“我这还只是一点想法,我得先把武艺磨练精湛,否则人人与我挑战我都落了下风,这首领也不用做了。天台军能重建,至少也要有一两年的功夫……”
  “你看看这个怎样?”盖吴兴致勃勃地举起手中的木雕,“我准备拿这个做我们天台军新的旗子。”
  路那罗看了看这个莫名的东西,突然产生了不好的联想:“……不会是我想的那个吧?就是那个……”
  路那罗一边说,一边指了指自己的脐下。“不是我说,少主,这个……这个东西有些不雅观……”
  盖吴露出一脸踩到狗s的表情,皱着眉头说道:“你果然粗豪,连这个简单的东西都看不出。这是剑啊!”
  他握着路那罗怎么看都像是蛋蛋,他却觉得是“剑柄”的那把小木剑站了起来,随手一挥:
  “它的原型取自我师父的‘磐石’,心如磐石,坚定不移。”
  路那罗咽了口唾沫,脸上露出怪异的表情。
  ‘你确定那是花将军的磐石?’
  他满头冷汗。
  ‘这下面有蛋蛋上面有……难道真是他不懂文雅看错了?’
  可这世上的人大多数都是不文雅的,这扯出一张叽叽旗出去行走,真的不会被人笑话吗?
  “那个,少主,你确定以后用这个做旗子上的标记?”路那罗在这六月的天,活生生打了个哆嗦。
  “我,我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
  贺穆兰有些后悔告诉郑宗那一番话了。
  因为自从她说她喜欢男人之后,郑宗跑她这里跑的更加殷勤。
  也许是因为他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遇见一样性向的“同志”,也许是郑宗真的到了春心萌动的年纪,总而言之,他总是用那种含情脉脉地眼神看着自己,偏偏又像是个害羞的小姑娘一样藏在各种障碍的后面,一边当做她看不见自己一边偷偷观察。
  十足像是一个偷窥狂。
  贺穆兰的五感异于常人,郑宗那“热情”的眼神除非真的无感到像个木头,否则贺穆兰只要在附近就知道郑宗肯定又在偷偷看她了。
  这样的事实让她一边头痛的恨不得将他打一顿才好,一边又心虚自己是个女人,赫连明珠也是个女人,这郑宗的弯路注定走的是悲剧路线。
  但事情也有好的方面,除了郑宗还是有些习惯性猥琐以外,他开始渐渐努力将自己往“上进正直”的方向发展。
  他会主动帮不通鲜卑话的卢水胡雇军传话、为虎贲军的军士们写家书,偶尔也会被拉去练练拳脚,做做游戏里的裁判什么的。
  一个男人如果长期封闭自己,认为自己是和别人不一样的,那一定就会变得孤僻而扭曲,但如果他经常做好事,得到了别人的认可呢?
  高深那个活生生的例子就摆在那里。
  一个人只要做了很久的好人,就会沉溺于那种喜欢和虚荣之中,没有人不希望别人喜欢自己,除非那真是个变态。
  无论如何,贺穆兰还是大致满意的。
  行军的路途太过漫长,北凉的是使臣们归心似箭,可沮渠牧犍的中途离开让北凉和魏国之间蒙上了一层阴影。
  源破羌原本是直接保护北凉使团安全的,沮渠牧犍跑掉等于是他渎职了,接下来的日子,源破羌几乎是寸步不离的跟着北凉剩下的使团,这样的状态让李顺也随时绷着一根筋,就怕使团随时会闹出纠纷。
  加之李顺之前不知为什么和贺穆兰弄的不快活,导致虎贲军隐隐对此人也有些反感,他这个主使更是不好当了。
  夏季酷热,行军困难,赶路就变成了一项更加痛苦的事情。
  他们从京中出发的时候还是四月底,原本一个月就应该到达了夏国和凉国交界之处,但因为之前沮渠牧犍的耽搁,到了六月的时候甚至还没赶到统万,依旧在路上挣扎,又连逢多日暴雨,每天都有不少人怨声载道,抱怨老天和北凉那位王子实在是坑人。
  在这种气氛下,北凉使臣们更加夹着尾巴做人了。
  贺穆兰算是全军之中过的最苦的一个。阴历的六月不似阳历的六月,那已经是接近公历七月的时候,恰巧遇见一年之中最热的时间,他们又是一路往西,要经过今日青海和新疆地区才能进入北凉所在的凉州,那两个地方又是公认的日照时间长。
  在这种天气里,汗流浃背是一定的,衣服是干了又湿湿了又干,全使团上下从主使到杂役每个人都是酸臭无比,可水又成了宝贵之物,不到达当天既定的目的地,谁也不会浪费水来擦洗,即使路过了水源也只敢补充饮用的水,不敢洗澡,生怕耽误了行军的速度。
  到了夜晚扎营之时,汉子们还能脱的赤条条只在肚子上搭个东西睡觉,可由于郑宗经常不时窥探,贺穆兰只能每日和衣而睡,时间久了,那真是全身上下都是一股无法言喻的味道,连她接近别人都有些不好意思。
  那罗浑等人因为知道了贺穆兰是女儿身,对她的态度自然和以前大大不同,以前他们洗澡还要贺穆兰帮着去提水、帮着擦背,如今反倒是他们记得贺穆兰不能随便敞衣,只要一有机会就给她提了水来擦洗,甚至几人亲自值守不让人能够擅闯大营。
  就算野外有了水源,有那罗浑和陈节、盖吴看守,贺穆兰也敢好好的洗个澡、洗个头,而不是像以前一般提心吊胆的洗个战斗澡就跑,仅仅这一个好处,已经不枉贺穆兰透露了身份。
  她甚至无法想象,若是她没有说,这炎炎夏日,去的又是流火的西域,没有这些同伴们的协助,到底该怎么才能掩饰到底。
  总不能全身馊了都不洗澡吧?
  可野外有水谁不想洗洗?一个不小心就被人看到了真相。
  也许是因为郑宗是贺穆兰身边这群人中唯一一个不知道真相的人,盖吴和其他人在他面前都有些微微的优越感。蛮古和陈节不齿郑宗猥琐的为人,即使他比其他大有改观,依旧对他态度不友好。
  只有八面玲珑的袁放对郑宗还比较客气,加之两人都是汉人,又都有“文化”,平日里两人倒是同进同出,好了起来。
  郑宗被贺穆兰身边的人排斥,而贺穆兰也对郑宗不冷不热,并不如队伍里另一位精通卢水胡语的通译慈心和善,这一切都隐隐看进了李顺的眼里。
  于是,某一日贺穆兰带着虎贲军出去勘查扎营的地形时,郑宗就被人偷偷召到了李顺的大营里。
  “你要我偷偷煽动虎贲军的不满?”郑宗莫名地看着面前的李顺,有些不解的问道:“李使君,我有些不太明白……”
  李顺表面上温和,其实心中也有些瞧不起这个被拓跋焘冷落的舍人。
  无奈贺穆兰身边犹如铁桶一块,只有这个郑宗经常被一干鲜卑人欺凌,心中肯定有着怨恨,可以利用,所以他才不得不打起精神结交他。
  “夏日酷热,沮渠牧犍王子又偷偷离了使团,原本两个月能到现在恐怕要拖到三四个月,长途跋涉,在北凉的补给又不像魏国这么容易,本官实在是心忧……”李顺冠冕堂皇地说了一大堆理由,“我原本想和花将军商量,索性以这些理由上折京中请求回返,让凉国送公主过来,我们在国境迎接,顺便完成迎亲之礼,可花将军那个性子你也是知道的……”
  他露出无奈的表情。
  “所以,我也只能另辟蹊径,想法子让军中不得不回返……”
  李顺回身掀开准备好的一个小箱。
  里面是堆的一掌多高的各色金器,约摸着估计有十多斤。
  十多斤金子,搁在这个时代已经够郑宗这样的小官舒舒服服过上几十年了。
  郑宗虽是鸿胪寺官员出身,家境却绝算不上好,一时间见到这么多金子,登时目瞪口呆,看着金子发出的灿灿亮光眼睛都移不开。
  李顺就怕他是个不爱钱的,如今见他这见钱眼开的样子心中大喜,挤出一个笑容,指了指这个箱子。
  “你若答应,这便是我的一点心意。若你能事成,我再给你双份。”
  郑宗眨了眨眼,只能傻傻的复述一遍。
  “双份?”
  “是,双份。”
  李顺笑着点头。
  “若你能随时告诉我花木兰的事情,那是更好,我除此之外,另有重谢。”
  郑宗原本满眼满心都被这些金子给占据住了,连眼神都移不开来,此时听到李顺说到“花木兰”三字,顿时一凛,整个人清醒了过来。
  只是他天生乖觉,虽然脑袋已经清楚了,脸上却依旧是财迷的神色,连陷入挣扎的表情都恍如是真的。
  李顺满脸笑容,郑宗天人交战,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郑宗突然咬咬牙,点了点头。
  “好!我帮你!”
  我帮你个鬼!
  自然有人能治你!
  谁也不能拦着我做个好人!
  郑宗满脸犹豫挣扎的抱走了箱子,回去的路上脚步甚至有些沉重,其演技堪比后世的奥斯卡影帝。
  只是他一出了帐子,顿时腰也不弯了,背也不驮了,抱着那一大箱的箱子绕了一圈,确定甩掉了后面跟着的人,这才回到了自己的营帐之中。
  那被甩掉的人也只是随便跟一跟,发现他抱着钱在偏僻的地方乱晃,出来后箱子没了,金器全部被包在外衫里,这才满意地回去报讯。
  “你说他把箱子丢了?”李顺冷笑,“那些金器都是凉国王室的东西,全都有印记,他就是丢了箱子也不打紧,只要东西在他身上就行。”
  “他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译官,真的能……”
  随从有些迟疑地问自己的主人。
  “不能也没关系,只要东西到了花木兰那里就行。况且,你也别小瞧了这些小人物,有时候正是这些小人物,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李顺高深莫测地笑着。
  “尤其是……”
  “他心中藏着怨恨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