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林枫倒下
林枫强忍着背后的疼痛,任管鲜血直流,也没有意思停止的意思,他要一口气解决这个杀手。
只见林枫右手握拳,猛然发力,朝着中年男子的头部狠狠击去。
这下麻烦了。
林枫感觉到身体一阵刺痛,全身开始麻痹起来,这一拳一定要打中,不然自己和明月的小命就…;…;
中年男子,见林枫的拳头击向自己,连忙击出一拳抵挡。
见林枫面色苍白,如同死人一般,没有丝毫血气,只要他挡住这一拳,林枫任由他鱼肉。
拳拳相碰,发出一声巨响。
“啊!我的手!”
他发出一声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只见他的右臂骨头全部粉碎,皮肉绽开,露出白森森的手骨,整条手臂断落在地上,鲜血直流。
太恐怖了!
这个男人,根本不是人!是死神!
这时,他开始慌了,满脸铁青,感觉到死亡的气息离自己不远了。
“再见!”
林枫以拳化掌,朝着中年男子的天灵盖猛然击去,中年男子恐惧了,眼神中露出一丝惶恐,他第一次感到死亡离自己这么近。
天灵盖是人的头骨,也是最脆弱的地方。
只要林枫这掌击中,即便只用了半成力量,他也必死无疑,一命呜呼。
可林枫的速度太快了,他根本没有办法躲开。
惨了!
一阵入心入肺的疼痛传来,林枫的动作迟疑了,他的眼睛已经不自觉的闭了起来,这是身体本能反应,不是他能够控制的。
就在迟疑的半秒,中年男子内心充满恐惧,连忙拔腿就跑,压根没有意识到林枫已经开始进入休克状态。
现在的他,断了条手臂,还好捡回小命,不然这买卖就亏大了。
自己也是为钱卖命,若是让雷云团知道自己在外面私自接暗杀生意,自己恐怕也难逃一死。
“差一点,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林枫本来还想继续追杀中年杀手,但身体的疼痛,已经远远超过他的负荷,体内的血液也流逝得七七八八,脑袋昏昏沉沉,看到的画面全是天旋地转…;…;
“还好我抓住了你的令牌!”
林枫倒在地上,手中紧紧握着一个令牌,上面刻有一条闪电代号“弓奴”。
有了代号,林枫就可以让苏紫凝帮自己调查,便有机会知道幕后黑手的事情。
虽然让这个叫做弓奴的杀手逃跑了,但起码废了他一条手臂,对于一个弓箭手来说,这无疑是最大的打击。
“很久没有试过受这么重的伤了,真他么疼…;…;”
林枫面色苍白,没有一丝血色,意识也慢慢失去,视线也模糊了。
过了良久,孙明月躲在冷库中,冷库实在太冷,不停的哈气取暖。
“林枫怎么这么久还不来找我。”
她躲在冷库的角落,俏丽的脸上露出一丝担忧,神情复杂。
难道出事了?
不不不!不会的,他一定没事!
他说过,我是他老婆,他一定会救我!
纠结了许久,孙明月听到门外没有任何声音,林枫还没来接自己,便开打门探头出去偷看,看看外面到底发生什么事情。
“林枫!”
看到林枫倒在血泊中,而杀手却不知所踪,孙明月知道林枫保护了自己,赶跑了杀手。
她发了疯一般冲向血泊中,不顾形象,甚至连高跟鞋磨破了她的脚也不顾,扑在林枫身上,失声痛哭。
“林枫…;…;你别死…;…;我这就打救护车。”
“别,别送我去医院。”
本来迷迷糊糊昏倒的林枫,听到医院二字,瞬间惊醒过来,冒出一句话,很快又昏倒过去。
要是孙明月把自己送到医院,那就麻烦大了。
自己已经被魂殿盯上了,虽然没有发现自己的身份是“自由之翼”,但也添了不少麻烦,估计魂殿也帮自己开了个档案。
如果去了医院,这么大的爆炸,相信其他特殊部门也会关注起来,到时候自己的身份就可能会败露。
如果让世人知道,地下世界七大王者之一的自由之翼还在世,那么整个江南市都会乱成一团,世界五大长老也会介入,那时候就真的永无宁日了。
看到林枫突然弹起,叮嘱自己千万别去医院,她的泪花沾湿了裙子。
这时候,她拨通了自己专属司机阿成的电话,要到三分钟之内赶到这里,十万火急。
司机阿成,是孙明月细时的玩伴,一同在国外读书,即便自己取得博士学位,却甘心做孙明月的司机,忠心得很。
不到二分钟,阿成便驾着小车,来到猪肉摊。
这时,警车的铃号声响起,警方接到线报已经感到现场。
听到警号,孙明月和阿成迅速将林枫抬了上小轿车。
因为她知道林枫不愿意去医院,自然希望这件事被警方知道,连忙呼喝着阿成将车朝着别墅开去。
在孙明月的车子刚刚离开,几量警车携带着一辆私家车赶到案发现场。
从私家车上下来一个美女,她穿着牛子裤,白色短袖运动服,似足青春元气的美少女。
几个穿着制服的警察见她下车,连忙对她敬礼。
下来的美女,正是沈梦晨,由于她在扫黄组破案率奇高,就在昨天,已经晋升为重案组队长。
“看来来晚了!”
沈梦晨视察着周围,细心的检测着爆炸现场的蛛丝马迹,不放过任何线索。
没想到自己刚到重案组,就遇到这单答案,她内心十分兴奋,只可惜来晚了,线索都断了。
因为这是爆炸时间,而且在集市,上头十分重视,鉴证组和军火组都带着人来取证。
“沈队,这边发现被炸碎的人体组织。”
“目击的口供呢?怎么说。”
沈梦晨弯下身子,带上手套,捡起那个刺杀孙明月,死前炸伤林枫的死尸的断手。
“目击者说,是一名年轻小伙和一辆劳斯劳斯车主发生争执…;…;”
“沈队!猪肉摊这边发现一只断手。还有一个铁牌,上面写着弓奴。”
一名警察看到地面上代号弓奴的断手,皮肉绽开,白骨直露,顿时觉得一阵反胃。
闪电符号?
沈梦晨接过令牌,看到闪电符号,沈梦晨神色大喜,俏丽的脸蛋上出现一丝震惊。
今天刚到重案组,警局便接到国家特殊部门的通知。
一个杀手组织的魔抓已经伸向江南市,而杀手的标志正是一条闪电!
本来她以为这只是爆炸军火事件,但现在看来,这件事不简单。
“这个令牌的事,你千万别跟其他人说,包括我们部门!知道不!”
沈梦晨眉头紧锁,连忙命令道。
她可不想这件事被其他部门的人知道,要是自己能破了杀手组织的案子,很快便会再次晋升。
而这种棘手的案子,最有挑战性,她非常期待。
“队长,这…;…;不合规矩吧?”
“什么不合规矩,你第一天当警察啊!我就是规矩!”
沈梦晨怒喝一声,吓得小警察不敢吱半点声音,只好连声应好。
她知道这件案子不简单,她还是暗暗把令牌藏好。
这件案子牵扯太多了,要小心处理。
半山,观塘别墅。
周妈今天因为老家有事,所以请假回家了。
三千多平方的屋子,只有孙明月和林枫两人,阿成正在接王医生的路上。
二楼主人房,此时孙明月正焦头烂额的帮林枫止血,脸色苍白,神色慌张。
“林枫,你忍着,千万别死!你不能死!”
孙明月一脸焦急,动作麻利的帮林枫处理着伤口。
她虽然在国外读书,江南市的冰山总裁,霸道冷艳,商场无所不能,但此刻,她学习的护理知识却用不上了。
因为林枫的伤口,实在太严重了,而且血肉模糊,甚至能脊椎的骨头。
只要阿成把王医生接到了,一切都会好起来。
王医生是孙明月的御用医生,医术了得,媲美市内的大医院主刀医生。
“王医生到了!”
阿成带着一个大约六十来岁,带着老花眼镜的医生赶到二楼。
王医生带着几个血包,和一大排手术刀,连忙帮林枫缝纫伤口,输血。
大约忙碌了十一个小时,王医生脱下满身汗水的衣服,开始收拾工具。
交待好受伤后需要注意的事宜,阿成便送王医生回去。
此刻,看到林枫脸上恢复血色,孙明月娇艳的脸蛋上才露出一丝笑容,先前她可是为了林枫哭得两眼红肿。
“对了!给林枫煮点好吃的!”
孙明月眼神一变,连忙想起自己忙碌了一天,竟然没吃过东西,更别说昏迷的林枫了。
如果他醒来,能吃到一顿美味的食物,肯定很开心。
“啊~我到底在做什么?”
“啊~这个不是这样弄的。”
孙明月对照着食谱慢慢摸索,纵然自己阅历丰富,但作为人妻却对料理一无所知。
在厨房一顿手忙脚乱,打翻了十几次锅,起火五次,灭火筒使用完两罐。
孙明月终于煲好了一锅老火靓汤,里面全放满了猪骨,乌鸡,鹿茸,全是大补的食材。
虽然锅里头全是一团漆黑模糊的的粘稠物,但她还是很满意自己的成果。
“林枫,我这是第一次,你一定要全吃完!”
只见林枫右手握拳,猛然发力,朝着中年男子的头部狠狠击去。
这下麻烦了。
林枫感觉到身体一阵刺痛,全身开始麻痹起来,这一拳一定要打中,不然自己和明月的小命就…;…;
中年男子,见林枫的拳头击向自己,连忙击出一拳抵挡。
见林枫面色苍白,如同死人一般,没有丝毫血气,只要他挡住这一拳,林枫任由他鱼肉。
拳拳相碰,发出一声巨响。
“啊!我的手!”
他发出一声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只见他的右臂骨头全部粉碎,皮肉绽开,露出白森森的手骨,整条手臂断落在地上,鲜血直流。
太恐怖了!
这个男人,根本不是人!是死神!
这时,他开始慌了,满脸铁青,感觉到死亡的气息离自己不远了。
“再见!”
林枫以拳化掌,朝着中年男子的天灵盖猛然击去,中年男子恐惧了,眼神中露出一丝惶恐,他第一次感到死亡离自己这么近。
天灵盖是人的头骨,也是最脆弱的地方。
只要林枫这掌击中,即便只用了半成力量,他也必死无疑,一命呜呼。
可林枫的速度太快了,他根本没有办法躲开。
惨了!
一阵入心入肺的疼痛传来,林枫的动作迟疑了,他的眼睛已经不自觉的闭了起来,这是身体本能反应,不是他能够控制的。
就在迟疑的半秒,中年男子内心充满恐惧,连忙拔腿就跑,压根没有意识到林枫已经开始进入休克状态。
现在的他,断了条手臂,还好捡回小命,不然这买卖就亏大了。
自己也是为钱卖命,若是让雷云团知道自己在外面私自接暗杀生意,自己恐怕也难逃一死。
“差一点,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林枫本来还想继续追杀中年杀手,但身体的疼痛,已经远远超过他的负荷,体内的血液也流逝得七七八八,脑袋昏昏沉沉,看到的画面全是天旋地转…;…;
“还好我抓住了你的令牌!”
林枫倒在地上,手中紧紧握着一个令牌,上面刻有一条闪电代号“弓奴”。
有了代号,林枫就可以让苏紫凝帮自己调查,便有机会知道幕后黑手的事情。
虽然让这个叫做弓奴的杀手逃跑了,但起码废了他一条手臂,对于一个弓箭手来说,这无疑是最大的打击。
“很久没有试过受这么重的伤了,真他么疼…;…;”
林枫面色苍白,没有一丝血色,意识也慢慢失去,视线也模糊了。
过了良久,孙明月躲在冷库中,冷库实在太冷,不停的哈气取暖。
“林枫怎么这么久还不来找我。”
她躲在冷库的角落,俏丽的脸上露出一丝担忧,神情复杂。
难道出事了?
不不不!不会的,他一定没事!
他说过,我是他老婆,他一定会救我!
纠结了许久,孙明月听到门外没有任何声音,林枫还没来接自己,便开打门探头出去偷看,看看外面到底发生什么事情。
“林枫!”
看到林枫倒在血泊中,而杀手却不知所踪,孙明月知道林枫保护了自己,赶跑了杀手。
她发了疯一般冲向血泊中,不顾形象,甚至连高跟鞋磨破了她的脚也不顾,扑在林枫身上,失声痛哭。
“林枫…;…;你别死…;…;我这就打救护车。”
“别,别送我去医院。”
本来迷迷糊糊昏倒的林枫,听到医院二字,瞬间惊醒过来,冒出一句话,很快又昏倒过去。
要是孙明月把自己送到医院,那就麻烦大了。
自己已经被魂殿盯上了,虽然没有发现自己的身份是“自由之翼”,但也添了不少麻烦,估计魂殿也帮自己开了个档案。
如果去了医院,这么大的爆炸,相信其他特殊部门也会关注起来,到时候自己的身份就可能会败露。
如果让世人知道,地下世界七大王者之一的自由之翼还在世,那么整个江南市都会乱成一团,世界五大长老也会介入,那时候就真的永无宁日了。
看到林枫突然弹起,叮嘱自己千万别去医院,她的泪花沾湿了裙子。
这时候,她拨通了自己专属司机阿成的电话,要到三分钟之内赶到这里,十万火急。
司机阿成,是孙明月细时的玩伴,一同在国外读书,即便自己取得博士学位,却甘心做孙明月的司机,忠心得很。
不到二分钟,阿成便驾着小车,来到猪肉摊。
这时,警车的铃号声响起,警方接到线报已经感到现场。
听到警号,孙明月和阿成迅速将林枫抬了上小轿车。
因为她知道林枫不愿意去医院,自然希望这件事被警方知道,连忙呼喝着阿成将车朝着别墅开去。
在孙明月的车子刚刚离开,几量警车携带着一辆私家车赶到案发现场。
从私家车上下来一个美女,她穿着牛子裤,白色短袖运动服,似足青春元气的美少女。
几个穿着制服的警察见她下车,连忙对她敬礼。
下来的美女,正是沈梦晨,由于她在扫黄组破案率奇高,就在昨天,已经晋升为重案组队长。
“看来来晚了!”
沈梦晨视察着周围,细心的检测着爆炸现场的蛛丝马迹,不放过任何线索。
没想到自己刚到重案组,就遇到这单答案,她内心十分兴奋,只可惜来晚了,线索都断了。
因为这是爆炸时间,而且在集市,上头十分重视,鉴证组和军火组都带着人来取证。
“沈队,这边发现被炸碎的人体组织。”
“目击的口供呢?怎么说。”
沈梦晨弯下身子,带上手套,捡起那个刺杀孙明月,死前炸伤林枫的死尸的断手。
“目击者说,是一名年轻小伙和一辆劳斯劳斯车主发生争执…;…;”
“沈队!猪肉摊这边发现一只断手。还有一个铁牌,上面写着弓奴。”
一名警察看到地面上代号弓奴的断手,皮肉绽开,白骨直露,顿时觉得一阵反胃。
闪电符号?
沈梦晨接过令牌,看到闪电符号,沈梦晨神色大喜,俏丽的脸蛋上出现一丝震惊。
今天刚到重案组,警局便接到国家特殊部门的通知。
一个杀手组织的魔抓已经伸向江南市,而杀手的标志正是一条闪电!
本来她以为这只是爆炸军火事件,但现在看来,这件事不简单。
“这个令牌的事,你千万别跟其他人说,包括我们部门!知道不!”
沈梦晨眉头紧锁,连忙命令道。
她可不想这件事被其他部门的人知道,要是自己能破了杀手组织的案子,很快便会再次晋升。
而这种棘手的案子,最有挑战性,她非常期待。
“队长,这…;…;不合规矩吧?”
“什么不合规矩,你第一天当警察啊!我就是规矩!”
沈梦晨怒喝一声,吓得小警察不敢吱半点声音,只好连声应好。
她知道这件案子不简单,她还是暗暗把令牌藏好。
这件案子牵扯太多了,要小心处理。
半山,观塘别墅。
周妈今天因为老家有事,所以请假回家了。
三千多平方的屋子,只有孙明月和林枫两人,阿成正在接王医生的路上。
二楼主人房,此时孙明月正焦头烂额的帮林枫止血,脸色苍白,神色慌张。
“林枫,你忍着,千万别死!你不能死!”
孙明月一脸焦急,动作麻利的帮林枫处理着伤口。
她虽然在国外读书,江南市的冰山总裁,霸道冷艳,商场无所不能,但此刻,她学习的护理知识却用不上了。
因为林枫的伤口,实在太严重了,而且血肉模糊,甚至能脊椎的骨头。
只要阿成把王医生接到了,一切都会好起来。
王医生是孙明月的御用医生,医术了得,媲美市内的大医院主刀医生。
“王医生到了!”
阿成带着一个大约六十来岁,带着老花眼镜的医生赶到二楼。
王医生带着几个血包,和一大排手术刀,连忙帮林枫缝纫伤口,输血。
大约忙碌了十一个小时,王医生脱下满身汗水的衣服,开始收拾工具。
交待好受伤后需要注意的事宜,阿成便送王医生回去。
此刻,看到林枫脸上恢复血色,孙明月娇艳的脸蛋上才露出一丝笑容,先前她可是为了林枫哭得两眼红肿。
“对了!给林枫煮点好吃的!”
孙明月眼神一变,连忙想起自己忙碌了一天,竟然没吃过东西,更别说昏迷的林枫了。
如果他醒来,能吃到一顿美味的食物,肯定很开心。
“啊~我到底在做什么?”
“啊~这个不是这样弄的。”
孙明月对照着食谱慢慢摸索,纵然自己阅历丰富,但作为人妻却对料理一无所知。
在厨房一顿手忙脚乱,打翻了十几次锅,起火五次,灭火筒使用完两罐。
孙明月终于煲好了一锅老火靓汤,里面全放满了猪骨,乌鸡,鹿茸,全是大补的食材。
虽然锅里头全是一团漆黑模糊的的粘稠物,但她还是很满意自己的成果。
“林枫,我这是第一次,你一定要全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