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你还真有一手
“我跟一位老人学过点推宫活血医治跌打骨伤的手法,要不我帮你看看?”夏云杰见状犹豫了下说道。
“真的吗?那你怎么不早......那快帮我看看吧,要不然晚上都没办法上班了。”程娉闻言先是惊讶,接着白眼,再接着突然想起了之前夏云杰其实提起过这件事,只是自己想歪了,俏脸又不禁微微有些发红。
夏云杰见程娉催促,便在她脚前蹲下身子。
天地良心,夏云杰蹲下身子时真的只是很单纯地想帮程娉看一下她扭伤的脚踝,但他忘了程娉穿的是牛仔短裙。既窄短又有点硬的牛仔布,只堪堪裹住两截丰满大腿的外侧,两腿之间却是中门大开。夏云杰蹲下时,目光刚好正对大开的中门,巴掌大的粉色透明布料堪堪遮住神秘处,若隐若现,透着无限的诱惑。
女人对身上的某些部位是很敏感的,夏云杰目光无意间正对她两腿之间时,程娉马上便感觉到了一丝异样,急忙一边用手死死压住两腿之间的裙摆,一边伸手点了一下夏云杰的脑门,红着脸啐道:“喂,看哪里呢?”
“咳咳!”夏云杰不禁心虚得急忙低下头胡乱地抓起程娉的脚。
“呲!轻一点!”程娉被夏云杰没轻没重的动作给弄得猛吸冷气。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夏云杰见程娉吃痛,额头的冷汗都差点冒了出来。他还真没想到,帮一个女人看脚伤原来是这么艰巨的一件任务。
程娉当然知道夏云杰不是故意的,否则一个大男人胆敢蹲下身子偷窥她裙摆下的春光,她老早就一脚对着他的脑袋踢过去了。但女人心知肚明是一回事,口中说出来的又是另外一回事。
“哼,看你表现了。要是能把我脚伤看好,那就说明你不是故意的,如果不能,那就说明你一开始就心怀不轨。”程娉再次用玉指点了下夏云杰的脑门,“凶巴巴”道。
夏云杰闻言不禁暗暗苦笑,得,下次碰到女孩子脚扭伤什么的,可千万别再爱心泛滥了,否则一不小心就成了心怀不轨的色狼。
好在夏云杰现在虽然落魄到需要去酒吧打工挣钱,但身为一代巫王夏禹血脉的传承者,又自小修炼巫门法术的巫师,这区区的扭伤对于夏云杰真算不了什么。
夏云杰轻轻抓着程娉的小脚,这是一只很漂亮的脚,圆润的脚踝,珍珠白玉般的肉蔻玉趾,小腿浑圆丰莹,优美的曲线顺着小腿一直延伸到丰满的大腿。不过现在这只圆润的脚踝有点红肿,显然刚才那一次崴脚还是伤得有点厉害,如果不及时处理,恐怕明天都不一定能上得了班。
“一开始可能有点疼,先忍着一点。”夏云杰没敢多看那双美腿,提前交代了一句,然后双手夹着程娉的左脚受伤处轻轻揉搓起来。
夏云杰一揉搓起来,程娉便感到阵阵钻心的疼痛,不过因为夏云杰已经提醒过了,她倒没再喊痛,只是眉头紧紧皱了起来,露出一丝痛苦的表情。
不过很快程娉便感觉到那钻心的痛转为一股暖流,暖烘烘的,好似泡在温水中一般,舒服得她差点要呻吟出声,紧张的神经也渐渐放松了下来,连原本死命按压着裙摆的手也在不知不觉中松了开来。
这一松开,牛仔布便又拉平了,那若隐若现的春光再次正对着夏云杰敞开。
不过程娉马上便意识到了,急忙又用手压了下去,一边还朝夏云杰看去,却见他低着头轻揉她的脚,表情是那么的专注,那么温柔,一时间程娉不禁有些呆了。
“好了,站起来走走看,应该没问题了。”正当程娉看着夏云杰发呆时,夏云杰突然站了起来,笑道。
“呃,嗯,好了吗?”程娉一惊,下意识地站了起来。
这一站起来,程娉吃惊地发现,刚才落脚还如针刺般的左脚,现在竟然果真一点都不疼了,不禁一脸不敢置信地惊喜道:“哇塞,真的好了耶,一点都不疼了呀!阿杰,看不出来呀,你还真有一手!”
“呵呵,好了就好,我先去洗下手。”夏云杰除了对找工作现在信心有些不足之外,对自己学的巫医还是很有信心的,见程娉没事一点都没感到惊讶,闻言笑笑说道,然后转身朝洗手间走去。
看着夏云杰转身离去的背影,程娉想起之前夏云杰就蹲在自己的脚前,近距离面对着自己分开的双腿,脸颊突然有些发烫起来。
夏云杰洗完手回来和程娉再次说好五点钟在bluenight酒吧碰面后,便在肯德基门口分道扬镳。
工作大致有了着落,夏云杰便没了在外面瞎逛的兴趣。毕竟大夏天的,就算他修为早已经达到寒暑不侵,总还是感到一丝不爽。夏云杰走到附近的一个公交车站台,等了几分钟后,便等到了35路公交车,然后上了公交车。
当夏云杰上了公交车时,远处一树荫处,刚才那位抢包贼正趴在摩托车上,远远望着35路公交车,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当35路公交车启动时,他也启动了摩托车,远远地跟着。
王八蛋,别以为破坏了老子的好事,抢了老子的钱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这件事没完!
夏云杰在徳雅小区下了车,然后背着单肩包迈动着双脚优哉游哉地朝小区走去,远处那个抢包贼见夏云杰朝徳雅小区大门走去,眼中射出一抹仇恨的目光,手已经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摩托罗拉直板手机拨着号码。
徳雅小区是个靠近胜利河的老小区,房子虽老,位置也不算是一线市中心,但贵在环境幽静,房租也不贵。夏云杰刚来江州时,口袋里还揣着两千块钱,对找工作也很有信心,再加上修炼的缘故有诸多不便,所以一开始就没考虑住单位的集体宿舍和郊区的农民出租房,而是找小区公寓房。
不过江州作为江南省数一数二的经济强市,小区公寓房的租金还是很贵的,一般一居室的都要六百,而两居室的则要九百以上。房租也一般都是一个季度甚至半年交一次,夏云杰刚来时虽然口袋里揣着两千块钱,但一居室的小区房单个人还是租不起的。刚好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徳雅小区的租客在找合租的人,两居室带一厅一卫一厨,租金九百,分摊到个人头上每个月四百五,每季度交一次。夏云杰一核算,交了一季度的租金,自己还有六百五十元,省着点花应该能坚持到找到工作,又见徳雅小区环境安静,就约见了挂帖子的租客,是个性格比较爽快的年轻男子,于是便跟他合租了。
走在熟悉的小区,想起在这里住了一个半月,总算是看到了一丝工作的曙光,夏云杰有一种拨开云雾见天日的轻松感。不像以前,走在小区的林荫道上,想起自己一个靠在工地搬砖养活自己的打工仔,却“奢侈”地租住在小区房里,总有种打肿脸当胖子的别扭感。
跟夏云杰合租的房客叫张文斌,是江州市一家啤酒公司的业务员,上个星期突然被公司派到江北省开展业务,所以这几天,夏云杰都独自一人享用着两居室的“豪宅”,日子倒也过得惬意。
回到房间,夏云杰洗了把脸,便拿起一本管理学原理的书躺在床上看了起来。
以前夏云杰因为修炼巫门术法荒废了学业,只在县里读了个中专,如今到了社会上找工作,方才知道文凭是个硬杠杠,所以在人才市场徒劳无功半个多月后,夏云杰便去新华书店买了自考工商企业管理专科的相关书籍,准备明年参加中专升大专的自考。
徳雅小区离楠山路有点远,书看到四点一刻,夏云杰便出了门。
四点一刻,太阳依旧火辣辣地烤着大地,街上除了车子川流不息地来来往往,依旧没有多少行人。
夏云杰走出小区门口没几十米,路边一辆金杯面包车的推门突然打开,从里面蹿出来四个手中拿着钢管的大汉,其中一位赫然便是那个飞车抢包贼。
不过抢包贼显然不是这群人的老大,老大是一位满脸横肉,光着脑袋的彪悍家伙。这家伙的脑袋在阳光底下油光发亮,一道伤疤从脑门一直延伸到脑袋中央,就像一条狰狞的蜈蚣在他的脑袋上爬着,让人一看心里就发毛。
“马上给老子上车,否则老子现在就打爆你的脑袋!”光头男将钢管轻轻往手掌敲了敲,冲夏云杰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一脸凶狠地道。
夏云杰看了一眼光头男手中的钢管,二话不说就往车上钻。
“妈的,这小子倒是上路!”光头男见夏云杰二话不说便乖乖地上车,往地上吐了一口痰,骂咧道,心里却是暗暗松了一口气。
虽然路上行人不多,虽然这年头国人都习惯了明哲保身,没人敢多管闲事,但光天化日之下打人,总是有点风险,能不在路上打人那自然最好不过。
夏云杰一上车,那个抢包贼已经和另外一个男子把他给夹在位置中间,然后两眼发红地盯着夏云杰,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冷笑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没想到吧小子,我们又见面了!”
“是没想到,中午我都已经好心好意放你一马了,你这又是何苦来着呢?你这不是害了自己还连带着害了同伴嘛!”夏云杰看着抢包贼,一脸遗憾地摇摇头。
“妈的,你小子眼睛是不是长在屁股上的,现在还分不清形势吗?看来不给你点厉害瞧瞧,你小子还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抢包贼本就憋了一肚子的气,见夏云杰这个时候竟然还敢嚣张,气得抡起手中的钢管就对着夏云杰的脑袋敲了下去。
“真的吗?那你怎么不早......那快帮我看看吧,要不然晚上都没办法上班了。”程娉闻言先是惊讶,接着白眼,再接着突然想起了之前夏云杰其实提起过这件事,只是自己想歪了,俏脸又不禁微微有些发红。
夏云杰见程娉催促,便在她脚前蹲下身子。
天地良心,夏云杰蹲下身子时真的只是很单纯地想帮程娉看一下她扭伤的脚踝,但他忘了程娉穿的是牛仔短裙。既窄短又有点硬的牛仔布,只堪堪裹住两截丰满大腿的外侧,两腿之间却是中门大开。夏云杰蹲下时,目光刚好正对大开的中门,巴掌大的粉色透明布料堪堪遮住神秘处,若隐若现,透着无限的诱惑。
女人对身上的某些部位是很敏感的,夏云杰目光无意间正对她两腿之间时,程娉马上便感觉到了一丝异样,急忙一边用手死死压住两腿之间的裙摆,一边伸手点了一下夏云杰的脑门,红着脸啐道:“喂,看哪里呢?”
“咳咳!”夏云杰不禁心虚得急忙低下头胡乱地抓起程娉的脚。
“呲!轻一点!”程娉被夏云杰没轻没重的动作给弄得猛吸冷气。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夏云杰见程娉吃痛,额头的冷汗都差点冒了出来。他还真没想到,帮一个女人看脚伤原来是这么艰巨的一件任务。
程娉当然知道夏云杰不是故意的,否则一个大男人胆敢蹲下身子偷窥她裙摆下的春光,她老早就一脚对着他的脑袋踢过去了。但女人心知肚明是一回事,口中说出来的又是另外一回事。
“哼,看你表现了。要是能把我脚伤看好,那就说明你不是故意的,如果不能,那就说明你一开始就心怀不轨。”程娉再次用玉指点了下夏云杰的脑门,“凶巴巴”道。
夏云杰闻言不禁暗暗苦笑,得,下次碰到女孩子脚扭伤什么的,可千万别再爱心泛滥了,否则一不小心就成了心怀不轨的色狼。
好在夏云杰现在虽然落魄到需要去酒吧打工挣钱,但身为一代巫王夏禹血脉的传承者,又自小修炼巫门法术的巫师,这区区的扭伤对于夏云杰真算不了什么。
夏云杰轻轻抓着程娉的小脚,这是一只很漂亮的脚,圆润的脚踝,珍珠白玉般的肉蔻玉趾,小腿浑圆丰莹,优美的曲线顺着小腿一直延伸到丰满的大腿。不过现在这只圆润的脚踝有点红肿,显然刚才那一次崴脚还是伤得有点厉害,如果不及时处理,恐怕明天都不一定能上得了班。
“一开始可能有点疼,先忍着一点。”夏云杰没敢多看那双美腿,提前交代了一句,然后双手夹着程娉的左脚受伤处轻轻揉搓起来。
夏云杰一揉搓起来,程娉便感到阵阵钻心的疼痛,不过因为夏云杰已经提醒过了,她倒没再喊痛,只是眉头紧紧皱了起来,露出一丝痛苦的表情。
不过很快程娉便感觉到那钻心的痛转为一股暖流,暖烘烘的,好似泡在温水中一般,舒服得她差点要呻吟出声,紧张的神经也渐渐放松了下来,连原本死命按压着裙摆的手也在不知不觉中松了开来。
这一松开,牛仔布便又拉平了,那若隐若现的春光再次正对着夏云杰敞开。
不过程娉马上便意识到了,急忙又用手压了下去,一边还朝夏云杰看去,却见他低着头轻揉她的脚,表情是那么的专注,那么温柔,一时间程娉不禁有些呆了。
“好了,站起来走走看,应该没问题了。”正当程娉看着夏云杰发呆时,夏云杰突然站了起来,笑道。
“呃,嗯,好了吗?”程娉一惊,下意识地站了起来。
这一站起来,程娉吃惊地发现,刚才落脚还如针刺般的左脚,现在竟然果真一点都不疼了,不禁一脸不敢置信地惊喜道:“哇塞,真的好了耶,一点都不疼了呀!阿杰,看不出来呀,你还真有一手!”
“呵呵,好了就好,我先去洗下手。”夏云杰除了对找工作现在信心有些不足之外,对自己学的巫医还是很有信心的,见程娉没事一点都没感到惊讶,闻言笑笑说道,然后转身朝洗手间走去。
看着夏云杰转身离去的背影,程娉想起之前夏云杰就蹲在自己的脚前,近距离面对着自己分开的双腿,脸颊突然有些发烫起来。
夏云杰洗完手回来和程娉再次说好五点钟在bluenight酒吧碰面后,便在肯德基门口分道扬镳。
工作大致有了着落,夏云杰便没了在外面瞎逛的兴趣。毕竟大夏天的,就算他修为早已经达到寒暑不侵,总还是感到一丝不爽。夏云杰走到附近的一个公交车站台,等了几分钟后,便等到了35路公交车,然后上了公交车。
当夏云杰上了公交车时,远处一树荫处,刚才那位抢包贼正趴在摩托车上,远远望着35路公交车,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当35路公交车启动时,他也启动了摩托车,远远地跟着。
王八蛋,别以为破坏了老子的好事,抢了老子的钱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这件事没完!
夏云杰在徳雅小区下了车,然后背着单肩包迈动着双脚优哉游哉地朝小区走去,远处那个抢包贼见夏云杰朝徳雅小区大门走去,眼中射出一抹仇恨的目光,手已经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摩托罗拉直板手机拨着号码。
徳雅小区是个靠近胜利河的老小区,房子虽老,位置也不算是一线市中心,但贵在环境幽静,房租也不贵。夏云杰刚来江州时,口袋里还揣着两千块钱,对找工作也很有信心,再加上修炼的缘故有诸多不便,所以一开始就没考虑住单位的集体宿舍和郊区的农民出租房,而是找小区公寓房。
不过江州作为江南省数一数二的经济强市,小区公寓房的租金还是很贵的,一般一居室的都要六百,而两居室的则要九百以上。房租也一般都是一个季度甚至半年交一次,夏云杰刚来时虽然口袋里揣着两千块钱,但一居室的小区房单个人还是租不起的。刚好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徳雅小区的租客在找合租的人,两居室带一厅一卫一厨,租金九百,分摊到个人头上每个月四百五,每季度交一次。夏云杰一核算,交了一季度的租金,自己还有六百五十元,省着点花应该能坚持到找到工作,又见徳雅小区环境安静,就约见了挂帖子的租客,是个性格比较爽快的年轻男子,于是便跟他合租了。
走在熟悉的小区,想起在这里住了一个半月,总算是看到了一丝工作的曙光,夏云杰有一种拨开云雾见天日的轻松感。不像以前,走在小区的林荫道上,想起自己一个靠在工地搬砖养活自己的打工仔,却“奢侈”地租住在小区房里,总有种打肿脸当胖子的别扭感。
跟夏云杰合租的房客叫张文斌,是江州市一家啤酒公司的业务员,上个星期突然被公司派到江北省开展业务,所以这几天,夏云杰都独自一人享用着两居室的“豪宅”,日子倒也过得惬意。
回到房间,夏云杰洗了把脸,便拿起一本管理学原理的书躺在床上看了起来。
以前夏云杰因为修炼巫门术法荒废了学业,只在县里读了个中专,如今到了社会上找工作,方才知道文凭是个硬杠杠,所以在人才市场徒劳无功半个多月后,夏云杰便去新华书店买了自考工商企业管理专科的相关书籍,准备明年参加中专升大专的自考。
徳雅小区离楠山路有点远,书看到四点一刻,夏云杰便出了门。
四点一刻,太阳依旧火辣辣地烤着大地,街上除了车子川流不息地来来往往,依旧没有多少行人。
夏云杰走出小区门口没几十米,路边一辆金杯面包车的推门突然打开,从里面蹿出来四个手中拿着钢管的大汉,其中一位赫然便是那个飞车抢包贼。
不过抢包贼显然不是这群人的老大,老大是一位满脸横肉,光着脑袋的彪悍家伙。这家伙的脑袋在阳光底下油光发亮,一道伤疤从脑门一直延伸到脑袋中央,就像一条狰狞的蜈蚣在他的脑袋上爬着,让人一看心里就发毛。
“马上给老子上车,否则老子现在就打爆你的脑袋!”光头男将钢管轻轻往手掌敲了敲,冲夏云杰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一脸凶狠地道。
夏云杰看了一眼光头男手中的钢管,二话不说就往车上钻。
“妈的,这小子倒是上路!”光头男见夏云杰二话不说便乖乖地上车,往地上吐了一口痰,骂咧道,心里却是暗暗松了一口气。
虽然路上行人不多,虽然这年头国人都习惯了明哲保身,没人敢多管闲事,但光天化日之下打人,总是有点风险,能不在路上打人那自然最好不过。
夏云杰一上车,那个抢包贼已经和另外一个男子把他给夹在位置中间,然后两眼发红地盯着夏云杰,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冷笑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没想到吧小子,我们又见面了!”
“是没想到,中午我都已经好心好意放你一马了,你这又是何苦来着呢?你这不是害了自己还连带着害了同伴嘛!”夏云杰看着抢包贼,一脸遗憾地摇摇头。
“妈的,你小子眼睛是不是长在屁股上的,现在还分不清形势吗?看来不给你点厉害瞧瞧,你小子还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抢包贼本就憋了一肚子的气,见夏云杰这个时候竟然还敢嚣张,气得抡起手中的钢管就对着夏云杰的脑袋敲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