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神女有心,襄王无梦
第21章神女有心,襄王无梦
那道低沉含笑的声音徐徐侵入我耳中,“腾”一下,我整张脸仿佛着了火般燃烧起来,正想转身退回去,宫南雁却已赶到我身边,探究的目光随着画舫去远,“云姑娘,那人是谁?”
“我不认识他!可能是个登徒子吧,要不然哪会初次遇见人家姑娘就念情诗哩?”没教养!
宫南雁低头望了我一眼,意味深长的笑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此人说的一点儿都没错呢。”
“喂,宫南雁,连你也捉弄人家?我要生气了哦!”我佯装生气,瞪起杏眼儿。
“呵呵,失言失言。”
我翻翻白眼,“宫南雁,你知不知道这附近有什么比较高的山?”
“山?你想去游山吗?”
“不游山就不好打听了吗?”我凶巴巴的瞪了他一眼。
宫南雁哈哈一笑,“当然不是。秦都城外近郊,有一座大名山,该是附近最高的山了。”
“是吗?”我双眼一亮,“人多吗?”
“平素也没什么人去那儿的,怎么?你想去?那我们……”
“不不,我只是随便打听一下。”我急忙摇手,笑嘻嘻道,“该回去了吧,时候已经不早了呢。”
“不知姑娘家住何处?”宫南雁笑望着我。
嗯,王府应该不算家的吧,但至少也是个栖身之所。
“我先回你那里,把我那身行头换回来,免得回去吓死我妈——娘。”
“姑娘的住所不便透露吗?那我今后要如何找你呢?”他无奈的看了我一眼,语音中带着淡淡的失望之味。
“呵呵,你不用找我,我有事会找你的,凌云斋那么大,很好找的,放心放心!”朋友嘛,当然就是拿来用的!
“我想起来了,你先前不是还念着肚子饿吗?我真是糊涂,拉着你出来这么久,也没吃上半点东西。”
“没事没事。”
“那反正你要回我那里,就用过膳再走吧,可好?”
有白饭吃怎么会不好?我用力点点头,心想回了王府,少不得又要闹得鸡飞狗跳,失踪大半日,正经事没做一件,回去还不被小翠那丫头骂?嗯!一定要先填饱肚子,回去才好作战嘛!
夜幕低垂,春风习习,拂面而来,灯光、月光、星光交相辉映,几乎辨不清,何处是星光,何处是灯光。
脑后飘来淡淡的笑声,引得我回首一顾。
只见公公推着独轮车,婆婆挽着公公的胳膊,慢吞吞的向前走去。
清冷的月光照着二人拘偻的背影,将他们的身影拉得长长的。
此时此刻,我突然有了一种莫名的感动。
是,他们活得很卑微,他们生活得很贫困,可是,他们在我眼里,是多么的幸福,是多么的美满。
幸福,到底该如何定义呢?
我想,幸福应该是朴实无华的,它存在于生活的每时每刻、每分美秒。它也许是看不到、触不到之物,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拥有一颗充满欣赏、懂得感激的心,就能时刻感受到它的存在。
这二十年来,我所过的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不知道我整天为什么在忙碌,我只清楚的知悉一点,我必须得让自己忙一点,最起码,要让山一样高的工作淹没我。
有时候,我会喘息,我会挣扎,我甚至尖叫,但是一回首,我又再度逼着自己去做更多的事,去完成更多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其实,我也想停下,我也想休息,但是,何处才是我栖息的港湾呢?
从我有记忆起,我和思思就是孤儿。
我们有父母,等同于没有父母。
小的时候,父母担心我们遭受侵害,刻意与我们保持距离。
十岁以前,我只见过爹地三次,从未见过妈咪。
讽刺的是,爹地妈咪以为把我们姐妹二人丢到国外就能防止伤害。
结果,十二岁那年,我终于享受到了黑社会老大千金早该享有的待遇:绑架。
为了活下去,我从飞驰的游艇上义无返顾的跳下了海。
五年后,当我再度站在他们面前时,他们全都惊呆了。
那一日,是我第一次见到了我那素未谋面的母亲。
我永远都无法忘记那一日,我那高贵的母亲,盈然相望,默默的注视着我。
她从会议桌前站了起来,奔到我面前,颤着双手,把我拥入她怀中。
她的气息很淡雅,如果走在街上,没人告知你她的身份,你决不会把这么美丽的女子与东南亚最享盛名的黑社会大姐联系起来。
对于一个老大的女儿来说。
幸福,似乎离我太遥远了——我注定要生活在打打杀杀的刀光剑影之中。
如果可以的话,我到想做一个贫穷的人,至少,我能享有一个平静、安康的家。
十二岁以前,是他们放弃我。
十二岁以后,是我疏远他们。
事隔经年,再回想当初,那些等待的岁月,似乎已经在记忆里模糊了……
也许,忘了也好。
世事如烟多飘渺,何必记得,又何需记得?
我带着一抹淡淡的哀愁回到了王府门前,绕着那道高高的围墙走了一圈,寻到下午翻爬过的墙头,故技重施,顺顺当当的返回院内。
我有些失魂落魄的向回走着,沿着后花园漫无目的的闲逛。
说老实话,我有点不大记得是从哪间下人屋溜出来的了,这儿的房子长得大抵相同,谁记得哪间是哪间啊?
蓦地,一抹空灵剔透的萧声辗转侵入我耳中,婉转悠扬,曲声不散。
我随手拨开满枝树叶,寻着萧声,不知不觉来到一座大院前。
夜色中,那座宅子,微微发出些隐隐绰绰的灯光。
忽地,耳听有脚步声响起,我动作迅速的退到一棵树后,掩在黑暗中,只露一对眼睛好奇的瞅着来人。
借着月色,隐约可辨是一个女子,由于太黑,外貌瞧不大清楚,但见她体若春柳,步出莲花,风情万种,姿态万千,想必相貌定是不俗。
她背对着我,想向宅内走去,却被守门的侍卫拦了下来,“表小姐,爷今日有些烦闷,不愿有人打扰。”
“便是我也不能见他吗?”她不悦的问道,声音犹如黄莺出谷,清脆婉约,柔媚异常,任凭哪个男人听了,也决计会动心的。
可惜,眼前的侍卫是个木头,他固执的摇摇头,“不行,爷有吩咐,任何人都不见。”
“青衣,我知他今日朝中回来,定是与赵国公多有争执,心内必然不舒坦,我只是想尽一份未婚妻之责,竭尽全力想要安抚他,这样也不能去见他吗?”
“表小姐,请你不要为难青衣。”
我听得她长长的、幽幽的叹了口气。
半响,才慢慢说道,“好,我不为难你,你帮我把这盅人参汤端给他。”
“是。”
“你告诉他,多晚我都等他,希望他消了气儿,能来看看我,我有话要对他说。”
表小姐转身离去,青衣目光相随,直至她的身影完全融入夜色,亦叹息一声,端着那盅人参汤向内走去。
我眼见机不可失,急忙从树后跳了出来,爬墙进入院落内,落地时,发出些微簌簌落落的响声,已经绕过假山的青衣闻声霍然回头,警觉的目光扫了扫四周。
那道低沉含笑的声音徐徐侵入我耳中,“腾”一下,我整张脸仿佛着了火般燃烧起来,正想转身退回去,宫南雁却已赶到我身边,探究的目光随着画舫去远,“云姑娘,那人是谁?”
“我不认识他!可能是个登徒子吧,要不然哪会初次遇见人家姑娘就念情诗哩?”没教养!
宫南雁低头望了我一眼,意味深长的笑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此人说的一点儿都没错呢。”
“喂,宫南雁,连你也捉弄人家?我要生气了哦!”我佯装生气,瞪起杏眼儿。
“呵呵,失言失言。”
我翻翻白眼,“宫南雁,你知不知道这附近有什么比较高的山?”
“山?你想去游山吗?”
“不游山就不好打听了吗?”我凶巴巴的瞪了他一眼。
宫南雁哈哈一笑,“当然不是。秦都城外近郊,有一座大名山,该是附近最高的山了。”
“是吗?”我双眼一亮,“人多吗?”
“平素也没什么人去那儿的,怎么?你想去?那我们……”
“不不,我只是随便打听一下。”我急忙摇手,笑嘻嘻道,“该回去了吧,时候已经不早了呢。”
“不知姑娘家住何处?”宫南雁笑望着我。
嗯,王府应该不算家的吧,但至少也是个栖身之所。
“我先回你那里,把我那身行头换回来,免得回去吓死我妈——娘。”
“姑娘的住所不便透露吗?那我今后要如何找你呢?”他无奈的看了我一眼,语音中带着淡淡的失望之味。
“呵呵,你不用找我,我有事会找你的,凌云斋那么大,很好找的,放心放心!”朋友嘛,当然就是拿来用的!
“我想起来了,你先前不是还念着肚子饿吗?我真是糊涂,拉着你出来这么久,也没吃上半点东西。”
“没事没事。”
“那反正你要回我那里,就用过膳再走吧,可好?”
有白饭吃怎么会不好?我用力点点头,心想回了王府,少不得又要闹得鸡飞狗跳,失踪大半日,正经事没做一件,回去还不被小翠那丫头骂?嗯!一定要先填饱肚子,回去才好作战嘛!
夜幕低垂,春风习习,拂面而来,灯光、月光、星光交相辉映,几乎辨不清,何处是星光,何处是灯光。
脑后飘来淡淡的笑声,引得我回首一顾。
只见公公推着独轮车,婆婆挽着公公的胳膊,慢吞吞的向前走去。
清冷的月光照着二人拘偻的背影,将他们的身影拉得长长的。
此时此刻,我突然有了一种莫名的感动。
是,他们活得很卑微,他们生活得很贫困,可是,他们在我眼里,是多么的幸福,是多么的美满。
幸福,到底该如何定义呢?
我想,幸福应该是朴实无华的,它存在于生活的每时每刻、每分美秒。它也许是看不到、触不到之物,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拥有一颗充满欣赏、懂得感激的心,就能时刻感受到它的存在。
这二十年来,我所过的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不知道我整天为什么在忙碌,我只清楚的知悉一点,我必须得让自己忙一点,最起码,要让山一样高的工作淹没我。
有时候,我会喘息,我会挣扎,我甚至尖叫,但是一回首,我又再度逼着自己去做更多的事,去完成更多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其实,我也想停下,我也想休息,但是,何处才是我栖息的港湾呢?
从我有记忆起,我和思思就是孤儿。
我们有父母,等同于没有父母。
小的时候,父母担心我们遭受侵害,刻意与我们保持距离。
十岁以前,我只见过爹地三次,从未见过妈咪。
讽刺的是,爹地妈咪以为把我们姐妹二人丢到国外就能防止伤害。
结果,十二岁那年,我终于享受到了黑社会老大千金早该享有的待遇:绑架。
为了活下去,我从飞驰的游艇上义无返顾的跳下了海。
五年后,当我再度站在他们面前时,他们全都惊呆了。
那一日,是我第一次见到了我那素未谋面的母亲。
我永远都无法忘记那一日,我那高贵的母亲,盈然相望,默默的注视着我。
她从会议桌前站了起来,奔到我面前,颤着双手,把我拥入她怀中。
她的气息很淡雅,如果走在街上,没人告知你她的身份,你决不会把这么美丽的女子与东南亚最享盛名的黑社会大姐联系起来。
对于一个老大的女儿来说。
幸福,似乎离我太遥远了——我注定要生活在打打杀杀的刀光剑影之中。
如果可以的话,我到想做一个贫穷的人,至少,我能享有一个平静、安康的家。
十二岁以前,是他们放弃我。
十二岁以后,是我疏远他们。
事隔经年,再回想当初,那些等待的岁月,似乎已经在记忆里模糊了……
也许,忘了也好。
世事如烟多飘渺,何必记得,又何需记得?
我带着一抹淡淡的哀愁回到了王府门前,绕着那道高高的围墙走了一圈,寻到下午翻爬过的墙头,故技重施,顺顺当当的返回院内。
我有些失魂落魄的向回走着,沿着后花园漫无目的的闲逛。
说老实话,我有点不大记得是从哪间下人屋溜出来的了,这儿的房子长得大抵相同,谁记得哪间是哪间啊?
蓦地,一抹空灵剔透的萧声辗转侵入我耳中,婉转悠扬,曲声不散。
我随手拨开满枝树叶,寻着萧声,不知不觉来到一座大院前。
夜色中,那座宅子,微微发出些隐隐绰绰的灯光。
忽地,耳听有脚步声响起,我动作迅速的退到一棵树后,掩在黑暗中,只露一对眼睛好奇的瞅着来人。
借着月色,隐约可辨是一个女子,由于太黑,外貌瞧不大清楚,但见她体若春柳,步出莲花,风情万种,姿态万千,想必相貌定是不俗。
她背对着我,想向宅内走去,却被守门的侍卫拦了下来,“表小姐,爷今日有些烦闷,不愿有人打扰。”
“便是我也不能见他吗?”她不悦的问道,声音犹如黄莺出谷,清脆婉约,柔媚异常,任凭哪个男人听了,也决计会动心的。
可惜,眼前的侍卫是个木头,他固执的摇摇头,“不行,爷有吩咐,任何人都不见。”
“青衣,我知他今日朝中回来,定是与赵国公多有争执,心内必然不舒坦,我只是想尽一份未婚妻之责,竭尽全力想要安抚他,这样也不能去见他吗?”
“表小姐,请你不要为难青衣。”
我听得她长长的、幽幽的叹了口气。
半响,才慢慢说道,“好,我不为难你,你帮我把这盅人参汤端给他。”
“是。”
“你告诉他,多晚我都等他,希望他消了气儿,能来看看我,我有话要对他说。”
表小姐转身离去,青衣目光相随,直至她的身影完全融入夜色,亦叹息一声,端着那盅人参汤向内走去。
我眼见机不可失,急忙从树后跳了出来,爬墙进入院落内,落地时,发出些微簌簌落落的响声,已经绕过假山的青衣闻声霍然回头,警觉的目光扫了扫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