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
没了《我要你的爱》,陆秀会的这个时代的歌又不多,为了撑场面,她又不客气地剽窃了一首这个时代还没出现的歌《夜来香》。她也奇怪,为什么自己印象中本该属于这个时代的歌大家都没听过。
既然大家都没听过,她干脆不客气地在词曲作者那边填下了子不语的大名。乐队那帮老外得知《我要你的爱》竟然是中国的原创歌曲后,还郁闷了很久。郁闷归郁闷,这帮家伙的水平还是相当不错的。刚刚拿到手的歌,每次都不过稍微练习了一下就能上手。
虽然没了《我要你的爱》,但陆秀对今天晚上的表演却依旧信心十足。
排练进行到一半,张汉声忽然过来悄悄对着她竖起了大拇指:“嫂子,听说大哥刚刚带你搬了家,你手够快的!”
不仅表情谄媚,连称呼都变成了嫂子,他显然把陆秀刚刚得到的廉租房定位成了包养的条件。
“别叫我嫂子,要叫就叫陆妈妈。你大哥才不是因为我是女人才这么做的,他只不过是看我一个单身母亲可怜,才特别照顾。”为了给杜雪怀留点面子,陆秀没戳穿他恋母情结的真相。
“嫂子,你别开玩笑了!你以为我是瞎的,没看到大哥看你的眼神啊?再接再厉,再接再厉啊!”张汉声嘿嘿一笑,心情愉快地走远了,表情仿佛儿子打了几十年光棍,终于得知他恋爱了的父母。
能够不近女色到连小弟都替他的终身大事担心,杜雪怀也算是到了某种境界了吧!
不知道是昨天生意格外冷清,还是今天生意特别好。晚上陆秀一登台才发现今晚前来捧场的客人竟然比昨天多了不止一成,跟昨晚一开始所有人都在漫不经心地跟舞女聊着天不同,今晚她才一登场,便瞬间吸引了全场的目光。
陆秀依旧穿着前任留下的衣服鞋子,衣服后面有个夹子,鞋子也依旧大一号半,上了台就站在原地不敢动了,根本没什么特别的动作。奇怪的是,她唱歌的过程中竟然所有人都盯着她,目不转睛。
一曲《夜来香》唱完,她才终于弄明白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别唱什么夜来香啊夜来臭啊的!唱《我要你的爱》!唱《我要你的爱》!”
“对!我们要听《我要你的爱》!”
陆秀开始还有些茫然,在她的印象中《夜来香》跟《我要你的爱》是同一级别的歌,观众如此厚此薄彼,实在有些奇怪。
“像昨天晚上那样!我……我要……”一直到有个猥琐男站出来,一边唱一边模仿她昨晚的动作,女孩子做来自然无比的动作,换成一个长相欠佳的大男人来做,瞬间激起了满地的鸡皮疙瘩。
陆秀终于知道杜雪怀为什么不让她唱这首歌了,这首歌在这个时代,果然还是太奔放了。不对啊!这首歌明明就是这个时代的啊!
所以,不是歌的问题,是人的问题吗?陆秀皱了皱眉,猛然想起,昨晚气氛太high,她忍不住做了几个后世舞台上常见的挑逗动作。如果连这种程度的动作都算犯规的话,那么后世的韩国女子组合岂不是都可以失业了。
那帮家伙如此目不转睛,竟然只是为了那几个动作吗?陆秀哭笑不得,忍不住又开始腹诽这个时代观众的欣赏水平了。
“唱《我要你的爱》!唱《我要你的爱》!”
“对不起,我今晚不唱这首,能换别的吗?”杜雪怀刚刚才郑重嘱咐过不能唱,陆秀当然不可能因为观众的三言两语就公然打boss的脸。
“我们就要听这首!除了这首,别的都不想听!”
“既然你们不想听,那我就不唱了。”陆秀说完,转身这就准备下台。反正另一位歌女一直在眼巴巴等着登台的机会。
“想跑?他妈的!你以为你是谁?一个下贱的歌女而已,别给脸不要脸!老子要你唱,你就唱!”
“下贱!你他妈说谁下贱?”事关尊严问题,陆秀瞬间就炸毛了。
“哟,竟然还生气了。站在台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搔首弄姿,你不下贱,谁下贱?”
陆秀的心脏已经狂跳了起来,她深吸了好几口气都无法平息下心中的怒火。终于还是一个转身,杀气腾腾地瞪向了说话的那人:“有种再说一遍!”
“下贱!人尽可夫的贱货!骚狐狸!都站到了这台上,还装什么假正经!”
陆秀深吸一口气,一把抓起脚上的鞋子,狠狠朝那个男人扔了过去,准头不错。鞋底刚好砸在了那人的脸上。
“你你你……你竟敢拿鞋子扔我!”那人大腹便便,看着就是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大概还是头一回遭遇这样的待遇,一张脸瞬间涨得通红,额头青筋爆起,一脸恨不得冲上台来,揍陆秀一顿的表情。
“我不仅拿鞋子扔你,我还要骂你呢!”看到他那狼狈的模样,陆秀的心情终于稍稍好了些,她冷笑一声,幽幽道,“自古英雄爱美人,才子惜英才。只有苍蝇才会逐臭,饿狗才会吃|屎。如果我是贱货,那么,花了钱,眼巴巴来听贱货唱歌的你,又算什么?”
“你……”那人终于被彻底激怒了,杀气腾腾地想要冲动台上来。
陆秀一点都不担心,因为张汉声已经给几个手下打了手势。果然,还没等他冲到台前,便已被两个小弟架住了。
见他动弹不得,陆秀嘿嘿一笑,继续啪啪打脸:“教你一件你父母忘了教你的事。辱人者人恒辱之!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必须得先学会尊重别人!”
“好!”
“说得好!”
那人被架出去之后,台下竟然掌声如雷。仿佛他们刚才根本就没有跟着那人一起起哄一般,大概他们都自动把自己归类成爱美人的英雄了吧。
陆秀以回后台整理仪容为由向大家告了声罪,脱下剩下的那只鞋子,赤着脚,垂头丧气地回了杜雪怀的办公室。
她早知道这个时代歌女的地位低,却没想到竟然低到这种程度。被人当众辱骂,竟然也无一人站出来声援。虽然最后靠着急智成功扳回了一城,她的心情却糟糕依旧。
“没事吧?”她表现得太明显,连杜雪怀都担心地问了一句。
“没……”陆秀勉强挤出了一抹微笑,俯身去看两个孩子,才发现毛团竟然被杜雪怀抱在了怀里。
大概是被初到世上时的下马威吓坏了,毛团严重缺乏安全感,比起雪球爱哭不知道多少倍。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会哭的孩子有人抱。陆秀好几次回到办公室都看到杜雪怀一脸无奈的抱着毛团哄。而雪球,则乖乖地躺在那里自己跟自己玩,时不时还咯咯笑两声。
陆秀原本还担心母亲怀孕时抑郁的心情会影响到他。真没想到他竟会长成这样开心的一个小家伙。
看到眼前这个明明被分走了大半的疼爱,却还在傻笑的小家伙,陆秀的心情忽然奇迹般好了起来,俯下身,亲了他的小脸蛋一口。
自己是为了他才站上那个舞台的,又不是为了外面的那帮家伙!
调整好心情,她回化妆间另外找了一双鞋子。之前扔出去的那只鞋子,她让张汉声派人去找了。可惜,不知道被谁捡去了,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了。这些鞋子尺寸不合,款式又老气,陆秀原本也只是用来做个过渡,倒也并不可惜。
她刚想上台,忽然在化妆间门口碰到了三个熟人。她原本的邻居,百乐门的舞小姐,姜秀珠,张小红,柳莺莺。
“真的是陆小姐啊,我们开始还以为认错人了。”
“没认错,就是我。”身为一个现代人,陆秀并不觉得自食其力有什么丢脸的。相反,站在这里,她反而比留在林家时腰杆挺得更直。
“陆小姐,你刚刚的话,说得特别好!那帮臭男人,一边对我们说着甜言蜜语,一边又看不起我们。说我们下贱,那么知道我们下贱,还追着我们不放的他们又算什么?”说话的是姜秀珠,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对男人怀着敌意。
“陆小姐,你的歌唱得真好听,特别有味道!比无线电里的红|歌星唱得还好听!”这是柳莺莺,依旧是怯生生的,跟其他那些落落大方的舞小姐一比,倒是别有一番味道。
“过奖了,混口饭吃。”
“陆小姐,你不是写字的吗?怎么会来百乐门?”这句话是张小红问的,她关注的问题永远都比较实际。
“很简单,没钱了。”打量了三人一眼,陆秀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哦,对了,你们几个舞跳得怎么样?”
“啊?”身为舞小姐,却被人问舞跳得怎么样,三人都有些茫然。
陆秀连忙解释:“我打算跟张经理要几个人给我当专属伴舞,从外面找人要从头开始训练,太麻烦,所以想从舞女中挑。伴舞有固定工资拿,也不用让客人动手动脚。就是怎么跳得听我的。”
“放心,不会逼你们跳艳舞的!”见她们有所顾虑,陆秀连忙又补了一句。
三人都笑了。
“我们当然相信陆小姐,这样的机会求之不得!”
陆秀跟她们约定了第二天集合的时间,刚想往外走,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云云!”
她转身,看到了一张跟镜中的张瑞云极为相似的脸。那张脸稚气未脱,明显正处于少年跟青年之间的过渡期,此刻,那张脸的主人正冷冷望着她,一脸的痛心疾首。
“四……四哥……”
竟然是张瑞云的四哥张若玮。张若玮只比张瑞云大三岁,今年才刚从英国皇家音乐学院毕业。陆秀继承了张瑞云的记忆,知道他今年会回国,只是没想到他没有第一时间回家,却出现在了这样的场合。
“云云,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虽然并没有比张瑞云大几岁,但面前的年轻男子还是摆出了一副长者的姿态,杀气腾腾地兴师问罪。
既然大家都没听过,她干脆不客气地在词曲作者那边填下了子不语的大名。乐队那帮老外得知《我要你的爱》竟然是中国的原创歌曲后,还郁闷了很久。郁闷归郁闷,这帮家伙的水平还是相当不错的。刚刚拿到手的歌,每次都不过稍微练习了一下就能上手。
虽然没了《我要你的爱》,但陆秀对今天晚上的表演却依旧信心十足。
排练进行到一半,张汉声忽然过来悄悄对着她竖起了大拇指:“嫂子,听说大哥刚刚带你搬了家,你手够快的!”
不仅表情谄媚,连称呼都变成了嫂子,他显然把陆秀刚刚得到的廉租房定位成了包养的条件。
“别叫我嫂子,要叫就叫陆妈妈。你大哥才不是因为我是女人才这么做的,他只不过是看我一个单身母亲可怜,才特别照顾。”为了给杜雪怀留点面子,陆秀没戳穿他恋母情结的真相。
“嫂子,你别开玩笑了!你以为我是瞎的,没看到大哥看你的眼神啊?再接再厉,再接再厉啊!”张汉声嘿嘿一笑,心情愉快地走远了,表情仿佛儿子打了几十年光棍,终于得知他恋爱了的父母。
能够不近女色到连小弟都替他的终身大事担心,杜雪怀也算是到了某种境界了吧!
不知道是昨天生意格外冷清,还是今天生意特别好。晚上陆秀一登台才发现今晚前来捧场的客人竟然比昨天多了不止一成,跟昨晚一开始所有人都在漫不经心地跟舞女聊着天不同,今晚她才一登场,便瞬间吸引了全场的目光。
陆秀依旧穿着前任留下的衣服鞋子,衣服后面有个夹子,鞋子也依旧大一号半,上了台就站在原地不敢动了,根本没什么特别的动作。奇怪的是,她唱歌的过程中竟然所有人都盯着她,目不转睛。
一曲《夜来香》唱完,她才终于弄明白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别唱什么夜来香啊夜来臭啊的!唱《我要你的爱》!唱《我要你的爱》!”
“对!我们要听《我要你的爱》!”
陆秀开始还有些茫然,在她的印象中《夜来香》跟《我要你的爱》是同一级别的歌,观众如此厚此薄彼,实在有些奇怪。
“像昨天晚上那样!我……我要……”一直到有个猥琐男站出来,一边唱一边模仿她昨晚的动作,女孩子做来自然无比的动作,换成一个长相欠佳的大男人来做,瞬间激起了满地的鸡皮疙瘩。
陆秀终于知道杜雪怀为什么不让她唱这首歌了,这首歌在这个时代,果然还是太奔放了。不对啊!这首歌明明就是这个时代的啊!
所以,不是歌的问题,是人的问题吗?陆秀皱了皱眉,猛然想起,昨晚气氛太high,她忍不住做了几个后世舞台上常见的挑逗动作。如果连这种程度的动作都算犯规的话,那么后世的韩国女子组合岂不是都可以失业了。
那帮家伙如此目不转睛,竟然只是为了那几个动作吗?陆秀哭笑不得,忍不住又开始腹诽这个时代观众的欣赏水平了。
“唱《我要你的爱》!唱《我要你的爱》!”
“对不起,我今晚不唱这首,能换别的吗?”杜雪怀刚刚才郑重嘱咐过不能唱,陆秀当然不可能因为观众的三言两语就公然打boss的脸。
“我们就要听这首!除了这首,别的都不想听!”
“既然你们不想听,那我就不唱了。”陆秀说完,转身这就准备下台。反正另一位歌女一直在眼巴巴等着登台的机会。
“想跑?他妈的!你以为你是谁?一个下贱的歌女而已,别给脸不要脸!老子要你唱,你就唱!”
“下贱!你他妈说谁下贱?”事关尊严问题,陆秀瞬间就炸毛了。
“哟,竟然还生气了。站在台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搔首弄姿,你不下贱,谁下贱?”
陆秀的心脏已经狂跳了起来,她深吸了好几口气都无法平息下心中的怒火。终于还是一个转身,杀气腾腾地瞪向了说话的那人:“有种再说一遍!”
“下贱!人尽可夫的贱货!骚狐狸!都站到了这台上,还装什么假正经!”
陆秀深吸一口气,一把抓起脚上的鞋子,狠狠朝那个男人扔了过去,准头不错。鞋底刚好砸在了那人的脸上。
“你你你……你竟敢拿鞋子扔我!”那人大腹便便,看着就是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大概还是头一回遭遇这样的待遇,一张脸瞬间涨得通红,额头青筋爆起,一脸恨不得冲上台来,揍陆秀一顿的表情。
“我不仅拿鞋子扔你,我还要骂你呢!”看到他那狼狈的模样,陆秀的心情终于稍稍好了些,她冷笑一声,幽幽道,“自古英雄爱美人,才子惜英才。只有苍蝇才会逐臭,饿狗才会吃|屎。如果我是贱货,那么,花了钱,眼巴巴来听贱货唱歌的你,又算什么?”
“你……”那人终于被彻底激怒了,杀气腾腾地想要冲动台上来。
陆秀一点都不担心,因为张汉声已经给几个手下打了手势。果然,还没等他冲到台前,便已被两个小弟架住了。
见他动弹不得,陆秀嘿嘿一笑,继续啪啪打脸:“教你一件你父母忘了教你的事。辱人者人恒辱之!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必须得先学会尊重别人!”
“好!”
“说得好!”
那人被架出去之后,台下竟然掌声如雷。仿佛他们刚才根本就没有跟着那人一起起哄一般,大概他们都自动把自己归类成爱美人的英雄了吧。
陆秀以回后台整理仪容为由向大家告了声罪,脱下剩下的那只鞋子,赤着脚,垂头丧气地回了杜雪怀的办公室。
她早知道这个时代歌女的地位低,却没想到竟然低到这种程度。被人当众辱骂,竟然也无一人站出来声援。虽然最后靠着急智成功扳回了一城,她的心情却糟糕依旧。
“没事吧?”她表现得太明显,连杜雪怀都担心地问了一句。
“没……”陆秀勉强挤出了一抹微笑,俯身去看两个孩子,才发现毛团竟然被杜雪怀抱在了怀里。
大概是被初到世上时的下马威吓坏了,毛团严重缺乏安全感,比起雪球爱哭不知道多少倍。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会哭的孩子有人抱。陆秀好几次回到办公室都看到杜雪怀一脸无奈的抱着毛团哄。而雪球,则乖乖地躺在那里自己跟自己玩,时不时还咯咯笑两声。
陆秀原本还担心母亲怀孕时抑郁的心情会影响到他。真没想到他竟会长成这样开心的一个小家伙。
看到眼前这个明明被分走了大半的疼爱,却还在傻笑的小家伙,陆秀的心情忽然奇迹般好了起来,俯下身,亲了他的小脸蛋一口。
自己是为了他才站上那个舞台的,又不是为了外面的那帮家伙!
调整好心情,她回化妆间另外找了一双鞋子。之前扔出去的那只鞋子,她让张汉声派人去找了。可惜,不知道被谁捡去了,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了。这些鞋子尺寸不合,款式又老气,陆秀原本也只是用来做个过渡,倒也并不可惜。
她刚想上台,忽然在化妆间门口碰到了三个熟人。她原本的邻居,百乐门的舞小姐,姜秀珠,张小红,柳莺莺。
“真的是陆小姐啊,我们开始还以为认错人了。”
“没认错,就是我。”身为一个现代人,陆秀并不觉得自食其力有什么丢脸的。相反,站在这里,她反而比留在林家时腰杆挺得更直。
“陆小姐,你刚刚的话,说得特别好!那帮臭男人,一边对我们说着甜言蜜语,一边又看不起我们。说我们下贱,那么知道我们下贱,还追着我们不放的他们又算什么?”说话的是姜秀珠,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对男人怀着敌意。
“陆小姐,你的歌唱得真好听,特别有味道!比无线电里的红|歌星唱得还好听!”这是柳莺莺,依旧是怯生生的,跟其他那些落落大方的舞小姐一比,倒是别有一番味道。
“过奖了,混口饭吃。”
“陆小姐,你不是写字的吗?怎么会来百乐门?”这句话是张小红问的,她关注的问题永远都比较实际。
“很简单,没钱了。”打量了三人一眼,陆秀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哦,对了,你们几个舞跳得怎么样?”
“啊?”身为舞小姐,却被人问舞跳得怎么样,三人都有些茫然。
陆秀连忙解释:“我打算跟张经理要几个人给我当专属伴舞,从外面找人要从头开始训练,太麻烦,所以想从舞女中挑。伴舞有固定工资拿,也不用让客人动手动脚。就是怎么跳得听我的。”
“放心,不会逼你们跳艳舞的!”见她们有所顾虑,陆秀连忙又补了一句。
三人都笑了。
“我们当然相信陆小姐,这样的机会求之不得!”
陆秀跟她们约定了第二天集合的时间,刚想往外走,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云云!”
她转身,看到了一张跟镜中的张瑞云极为相似的脸。那张脸稚气未脱,明显正处于少年跟青年之间的过渡期,此刻,那张脸的主人正冷冷望着她,一脸的痛心疾首。
“四……四哥……”
竟然是张瑞云的四哥张若玮。张若玮只比张瑞云大三岁,今年才刚从英国皇家音乐学院毕业。陆秀继承了张瑞云的记忆,知道他今年会回国,只是没想到他没有第一时间回家,却出现在了这样的场合。
“云云,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虽然并没有比张瑞云大几岁,但面前的年轻男子还是摆出了一副长者的姿态,杀气腾腾地兴师问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