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肉火烧
  在锦棠关于上辈子的记忆里, 印象最深的, 就是早春三月, 桃花正开时, 跟着林钦的一次河间府之行了。
  那时候她上辈子的女儿小产完三个月, 在宁远侯府黑天昏地的窝了一个冬天, 眼看春天的绿意随着绿萝钻进了窗子, 锦棠坐在西窗下,望着嫩嫩的绿萝,状如枯木, 心如灰死,动都不想动。
  锦棠记得当时林钦颇郑重其事的说,自己有个极重要的地方, 要她陪着去。
  与丈夫和离, 却跟了丈夫的舅舅,坐实了满京城人对她的耻笑, 说实话, 但凡出门宴客的事情, 锦棠都不想去。
  不过, 林钦却说, 自己想去的是他幼时曾呆过的地方。
  他从小父母双亡,小时候一直在河间府的城隍庙周围乞讨为生。用林钦的话说, 打小儿,他最馋的, 就是城隍庙后面的驴肉火烧。
  乞讨的孩子嘛, 肯定是吃不到的,但只凭那股味道,都足够叫他在一生之中怀念了。
  后来发达了,特地买了一只驴肉火烧,林钦发现驴肉并不好吃。
  但每每有事路过河间府,他总要到那烧饼铺子门前,也不过经过而已,或者停下来,与火烧铺的大爷聊上两句,贪一点那火烧的香气。
  锦棠还是头一回出京,本以为林钦身为一方诸侯,必定会宝马以备,香车以载,带她招摇而出,风光过市。
  却不期,林钦只备了一头毛驴,自己牵缰,就带着她出了京。
  她是个天生没畜牲缘的人,小时候养鸡鸡不活,养鸭鸭子死,好容易家里养大一只大白鹅,见了她就啄,啄到锦棠没脾气。
  至于毛驴这东西,天生和她没缘份,彼此见了都是红头竖眼。
  自侯府出来到出城门,锦棠总共叫驴从身上颠下来了三回。
  和离,流产,再到寄居在丈夫的舅舅家里,罗锦棠的人生已经暗无天日了,不呈想一头驴都欺负她。
  身上的白面绫衣上沾的全是灰,还叫驴蹄了几个脚印,锦棠索性两脚一蹬,躺到地上便开始哭,真真儿骂天捶地的哭,边哭,边骂驴,用她打小儿在酒肆里听来的,最恶毒的话儿骂那头驴。
  锦棠只当自己这个样子,林钦嫌丢人,定然早就走了。
  却不期他解了衣裳替她披着,便一直耐心的守在她身边。每每有人经过,他总要小声的解释:“家妻才经丧女之痛,心中烦忧,才会如此,散了吧,都散了吧。”
  世间至痛,莫过于丧子。
  本是在出京的大路上,偶尔有妇人们听了,过来摸摸锦棠的手,或者塞她一只煮熟的鸡蛋,一只热腾腾的红薯,或者只是安慰她几句。
  锦棠不好再哭下去,也不好再欺负那头驴,又因为过路人那莫生的怜悯,于是就爬了起来来。
  一路上,林钦背着她,她啃着红薯,吃着鸡蛋,从白天走到黑夜,次日黎明,愣是走到了河间府。
  见锦棠心情渐渐儿好了,林钦便讲起自己当年在河间府遇刺一事。
  当时他说,遇刺算不得什么大事,而真正可怕的是这些羌人在刺杀他不成功之后,便散落在河间府中,抱着一种鱼撕网破的心,肆意屠戮,奸杀妇孺幼童,每每想起,都叫他痛心疾首。
  他说,他有一个从小就一起讨饭的好兄弟,生死不离的那种,长大之后,因为他的资助,便在城隍庙的门上做卖香的生意。
  他生得个小女儿,相貌生的非常非常可爱,但是因为其母懒惰,却总是连件干净衣裳都没得穿。
  他每每去探望,孩子总是破衣烂褛,鼻涕糊着满脸,一条破花袄儿,能从春穿到秋。
  他也给过那位好兄弟很多银子,托他娘子照顾好孩子,但是他那娘子是个懒货,我行我素,有了钱除了管自己那张嘴,就是赌钱吃酒,从来不肯给孩子用。反而总是把个孩子打扮的破破烂烂的,要叫林钦看着可怜,从他这儿多讨银子。
  帮急不帮穷,后来林钦也就不怎么管这一家人了。
  才不过三五岁的小丫头,于大乱中最后竟叫马给踏死了。
  孩子死了之后,他那兄弟一直在哭,说至死都没帮孩子洗把脸,孩子死的时候,脏鼻涕糊了满脸,就连身上那条裤子都是破的。
  这种比对,总算叫锦棠心头的阴霾略散。
  她的孩子是没有存活,但世间还有很多很多的孩子,死于瘟疫,战乱,病痛,同样,这世间伤心的也不独她一个。
  不过,婚姻的失败对于妇人的打击,最重要的并非丈夫的背叛,而是,她对于自己的不自信,总觉得自己一无事处,否则的话,曾经初婚时,那么爱她的丈夫,怎么就不爱她了呢?
  再成一次亲,便如今是爱她的,最后这个男人会不会于某一日,也就突然不爱她了呢。
  是以,当时锦棠虽说心存感激,但最终还是拒绝了林钦。
  她太要强,直到陈淮安被贬之后才嫁给了林钦,白白蹉跎掉了太多可以好好过日子的机会。
  梦里尽是上辈子的事儿,梦到上辈子林钦临终时,握着她的手不肯松开,眼睛也不肯闭上,一直说着对不起,说不能陪她到老。也说自己早就原谅了她给陈淮安买墓地的事儿。
  锦棠一直在忙,忙着替他擦身,擦干净了身上的每一处疤痕,等替他换上新衣裳,他就咽气了。
  锦棠撕心裂肺的喊了一声上官,接着便从梦中惊了醒来。
  *
  随军医生诊脉的手法倒是很细,而且,难得粗人还能面面顾到的,因锦棠是个女眷,是以诊完脉之后,便放下了帘帐,叫齐如意脱锦棠的衣服,要从背上的伤势,察探她是否被踩成了内伤。
  齐如意不比锦棠从小儿娇生惯养,是个干惯粗活儿的,肩宽背厚,力气也大。
  脱了锦棠的上衣,她怕要伤到锦棠的心肺,并不敢翻身叫她侧躺,而是将她轻轻抱扶起来,抱孩子一样,搂到自己怀中。
  锦棠背上确实是个清晰无比的马蹄印子,她体肤白皙,一枚环装的马蹄铁印,清清晰晰的,在背上环出一道青痕来。
  随着齐如意说伤痕有多深,随军医生摇着头,书笔,连连的开着方子。
  “你翻动她时,她可有咯血出来?”随军医生问道。
  齐如意试着晃了晃锦棠,掰开她的口舌瞧了瞧,随即答道:“干干净净,唾液中也无血丝,倒是上嘴皮子上,往外不停渗着血,像是磕破了。”
  被马蹄伤,最怕的就是内脏出血而不停止。既此时唾中无血,可见体内的血是止住了。
  随军医生道:“我替她开些化淤去积的外用药,到时候你每日替她敷上一回,当就没有大碍了。”
  齐如意还将锦棠搂在怀中,一把就拉开了帘子:“不对啊郎中,我家二奶奶这还没醒了,你总得想办法先让她醒过来吧。”
  恰这时,林钦推门而入,锦棠于齐如意怀中挣了两挣,于梦中就喊了一声:“上官!”
  林钦停在门上,足有半刻钟。
  若他记得不错,当初在避暑宫,这小娘子唤自己也是称作上官。
  上官是他的姓,但既以隐姓埋名,自然就不会告诉任何人。
  与他相识的人之中,若非生死之交,知道他底细的,没有人会喊他叫作上官。
  她在梦中喊的如此亲昵,就好像他是她极亲,极亲的人一般。
  *
  客栈里极简易的架子床,沉香色的帐子半掩,露出一弯白玉色的手臂来,因床帐颜色太薄,站远些,甚至可以看到内里蒙蒙胧胧的身影。
  罗锦棠是叫齐如意抱在怀中,那一抹手腕,当是自己垂下来,垂在外头的。不得不说,齐如意这一根筋儿的傻姑娘,是真傻,连防个避讳都不懂。
  军医见是指挥使进来了,连忙站了起来,道:“只是一脚被踩的狠了,别的当无大碍。”
  林钦唔了一声,一双剑眉轻簇:“齐姑娘,把帐子放下去。”
  毕竟罗锦棠还在昏迷之中,而她带的这个大丫头,似乎瞧着脑子不大清楚,哪里会有妇人赤身半裸的,丫头就揭起帐子来,给人看她的身体的。
  齐如意似才醒悟过来,两手乱抓着,便准备要去下帐子。
  偏偏此时,罗锦棠从她身上溜了下来。
  她是伏爬在齐如意怀里的,长发散乱在白玉色的背上,纤细,但并不算瘦的背上,松松束着根墨绿色的带子,那是用来系肚兜儿的,打着活结儿。
  于肚兜带子的掩印下,赫赫然一圈青紫色的马蹄铁印,瞧着格外的狰狞。
  只凭那道印子就可以想象,她当时为了救一个脏兮兮的小姑娘,叫马蹄踏的有多疼。
  林钦立即转身,挡到了随军医生前面,吩咐道:“你自己去抓药,熬药,即刻。”
  恰这时,锦棠也缓缓儿醒了过来。
  听见房中还有男人的声音,她随即一把,就掩上了帐子。
  锦棠本来只想顺道帮林钦一把,然后悄无声息上京城的。只是记忆中有个卖香的人家的小姑娘,脏脏的,鼻涕满脸,最后要叫马给踏死,于是从马蹄下救了她一回,谁知又跟林钦撞上了。
  隔着一层纱帐,林钦一直在外面踱着步子。
  这人虽身材高大,但瘦削,脚步也轻,不比陈淮安,但凡走起路来,脚步沉沉,远远儿的就能听得到。
  在河西堡的酒坊酿出酒之后,凉州都督府,是锦棠最大的卖家。
  把锦堂香供进大都督府之后,因为各阶层的武将们吃着酒好,渐渐儿只吃她家的酒,锦堂香如今几乎垄断了整个河西地区的上级阶层。
  只销售以来的这半年,锦棠于河西进帐了将近两千两银子。
  所以,林钦如今是她的大财主,这样的财主,自然得好言以待,她咬了咬牙,挣扎着坐了起来,快速的系着自己的衣带:“真巧,又碰到了指挥使大人,昨儿得多谢您,救了民妇的性命。”
  林钦唔了一声,道:“小娘子此番外出,仍是为了卖酒?”
  锦棠于帐中答道:“恰是。”
  等了片刻,林钦才道:“听你的下人说,你此番是要入京。”
  不用说,自然是齐高高和骡驹两个说的。
  这俩人,嘴巴就像没把手的门,见谁都掏心掏肺,什么都往外招,没一个能靠得住的。
  “正好,本使也要入京。”林钦又道。
  锦棠断然道:“我家相公说,他会出城三十里,来接我的。”
  确实,听说她要入京,陈淮安早早而备,说好了,出城三十里迎接。
  不比上辈子整日忙着仕途,如今的陈淮安简直换了个人似的,满嘴甜言蜜语,也不管锦棠嫌不嫌弃,三天一封信,信中言语比抹了蜜还甜。
  他还于信中说道,自己这一回必定要让她见识一个,和上辈子全然不同的京城。
  锦棠虽说不抱期待,但是毕竟因为他的身份,她的酒肆减了整整二成的税,搭伙过日子,陈淮安确实是最合适的那一个。
  而林钦就不同了,上辈子她欠他良多,也深知他的脾性,徜若叫他捉住机会,水磨石穿,他总有磨到她动凡心的哪一天。
  锦棠这辈子,只要银子,只要钱,决不会再动凡心,爱上任何一个男人。